教会当如何行义



2/02/2016

许国永


提到行义和社会关怀,人们自然会想到圣经福音书中描写主耶稣一边传道,一边医病的经文。比如《马太福音》9:35-36说:“耶稣走遍各城各乡,在会堂里教训人,宣讲天国的福音,又医治各样的病症。他看见许多的人就怜悯他们,因为他们困苦流离,如同羊没有牧人一般。”我们看到主耶稣当年在世上的事工,不仅包括传道,也包括对人的肉身需要的关怀。


一 基督徒和教会未必会自发、持续地行义

提摩太·凯勒认为传福音和行义之间是一种“不对称和不可分割”[1]的关系。所谓“不对称”即是说,行义不等同于传福音,不能将二者混淆;“不可分割”则是说,二者是相互联系的。他认为,“行义与传讲恩典不可分割。这在两个方面是确实的。第一,福音在我们里面产生一种对穷人的关切。第二,公义的行为给福音的传讲增加可信度。换言之,因信称义带来行义,而行义继而让很多人寻求因信称义”。[2]

从逻辑来看,凯勒的话确实很有道理,一个听信福音并经历重生的基督徒,一定能活出行义的生命来。但是,现实生活中,一个人在信主后,真的会自然而然地活出行义的生命吗?基督徒学者孙明义指出:“‘个人灵魂’的得救,以及‘个人灵性’的提高,似乎并不自然地导致个人在自己的生活各领域中有一个全新的生活方式,并且通过这种生活方式,对周围的人有爱的关怀;进而通过这种方式,使自己能够进入到周围人的生活中,对其产生转化性影响。或者说,即使有了这种对周围人的爱的关怀,也不自然或必然地导致对所在社会的公共问题的关注和参与。”[3]而对于教会,依然可以得出同样结论。“教会群体中如果存在着一些已经达到这种社会关怀程度的信徒,并不自然地导致整个教会群体在其所在的社区中,有其鲜明的群体生存样式,通过这种生存样式,能够对周围的人有爱的关怀,并进而能够进入到所在社区中,对其产生转化性影响。或者说,即使有这种对社区的爱的关怀与影响,也不自然或必然地导致对所在社区问题的关注与参与。”[4]

而孙明义更是指出,基督徒和教会只有在建立起符合公义法则的生活方式之后,才可能成为一个社会关怀者和群体,而这也与我们对福音使命的整全理解相联系。而基督教近代历史中,所出现的基要派与自由派的神学抗争就可以佐证孙明义的观点。二十世纪初,自由派推崇社会福音运动,以为基督徒可以在地上建立人间天国。基要派则认为传福音才是最重要的事,他们完全忽略基督徒的社会责任。后来,福音派运动兴起,并因着1947年卡尔·亨利《现代基要派不安的良心》一书的出版,福音派开始扭转对社会关怀的态度。而1974年的《洛桑宣言》更是表明,“传福音和社会、政治的参与,同为基督徒的责任”。[5]

可见,不论是基督徒还是教会,在践行社会关怀方面,都离不开教会牧师、传道人来自圣经和真理的纯正教导。一个基督徒只有在了解了上帝对个人信仰生活的整全要求之后,他才会努力地去传福音和行义,使之慢慢成为自己的生活方式和习惯,从而持续有效地活出行义的生命来。同样,一个教会,也只有将传福音和行义的并行作为教会的责任之后,它才能按着上帝的要求去行义。

二 教会在行义时应主要承担发声的角色

新约圣经中提到教会时说,“这家就是永生神的教会,真理的柱石和根基。”(提前2:15)可见,教会主要的角色,应该是一个宣扬真理的所在。而加尔文在《基督教要义》中谈到真教会的标志时,也说,“若她传神纯正的真道并尊荣这真道,也正当地施行圣礼,我们就无疑当视之为真教会,因我们确信这教会必定结果子。”[6]

从加尔文将真道的宣讲和圣礼的施行这两点作为真教会的标志来看,教会的主要角色应是“先知”,教会中的牧者当透过讲台,向教会中的信徒宣讲上帝在圣经中的启示真理和大公教会的传统,并传讲上帝在这个时代对教会和信徒的心意。教会的先知角色,也决定了教会在行义上主要应承担发声的责任。教会应当透过讲台、教会媒体(比如教会杂志、教会网站、教会微信公号)等渠道,一方面,从教会立场针对社会公义发出声音;另一方面,也当教导基督徒个体在自己工作、生活、家庭中承担社会责任。

1、教会当对邪恶、不道德的政策和社会现象展开批判

C.Reken在“教会在社会公义中的角色”一文说:“教会不应正面迎战政治问题,或将这个问题归为己任。也就是说,教会机构普遍应该回避政治问题。”[7]因此,教会不应当参与国家政策的制定,不应该针对国家的具体政策表达支持和拥护。而Reken认为当国家制定出一些邪恶、不道德的政策时,教会就应当站出来反对,发出批判和谴责的声音。

以朋霍费尔为代表的德国认信教会,在二战时期德国纳粹制定出排斥犹太人的亚利安条款时,就是按照Reken上面所说的原则,向纳粹发出了批评。可惜,德国认信教会最终还是在高压之下向希特勒低头,独留朋霍费尔寂寞前行,最后以鲜血践行了这一原则。而在上世纪70年代末的中国,当计划生育政策出台时,令人遗憾的是,并没有中国教会站出来反对这个以杀掉数亿胎儿生命为代价的邪恶政策。直到近几年,因着一些高月龄产妇被当地计生办强行引产事件的曝光,引起全国人民的愤怒,一些教会才开始在讲台上抨击计划生育政策。

在针对国家的一些邪恶、不道德事件时,教会也当出面发声表示谴责。中国社会由于一党专政,公权力滥用异常严重,比如近些年来,中国抓捕了很多异议分子和维权律师;一些家庭教会频受政府有关部门打压,比如SW教会户外敬拜事年、贵州活石教会被取缔事件;甚至连三自教会也受到了逼迫,比如温州强拆十字架事件。可是,面对这些不公义的事件,却很少听到教会发出声音表达抗议。

在这里,特别需要提醒的是,教会当与政党保持距离。因为如果教会与政党过从甚密,教会将会被政党左右,而失去发声的客观性。中国三自教会的一大问题就是与执政党亲密接触,甘当失声的“奴隶”。而家庭教会在这两年也在受逼迫的同时,面临着来自政府的试探和诱惑。比如,2015年,执政党一边向某些“钉子户”家庭教会大施逼迫,一边又向另一些家庭教会抛来橄榄枝,而某些教会竟不加分辨地欢喜接受。成都秋雨之福教会的王怡牧师在2015年12月27日面向自己教会做了一场题为“教会历史与政教立场”的基督徒法律专题讲座。他谈到,在2015年的6月,中国国安委的政府工作人员在钓鱼台召见全国各地家庭教会的代表,很多与会者欣然前往。王怡牧师也在受邀之列,但他却非常理智地拒绝参加。他说政府此行其实是一种针对家庭教会的统战作法,其结果可能会带来家庭教会的分裂。王怡牧师声称,他和秋雨之福教会同工随后拟出了一篇题为“新九十五条:我们对家庭教会立场的重申”的文章,在其中特别重申了家庭教会与政府的“政教分离”立场。他说,他们撰写“新九十五条”一文就是为了回应国安委召见家庭教会牧者一事以及中国政府所推出的“五进五化”中的“基督教中国化”政策。

2、教会当教导、鼓励信徒去行义

如前文所说,一个信主重生的基督徒,虽然生命会发生改变,并会去爱身边的人,但他却不一定会持续有效地关注社会公义。另外,中国当今的教会中,由于世俗主义和消费文化的影响,教会中的一些基督徒很容易只关注自己的生活,而对其他人缺乏爱心。中国教会中还有另一种比较普遍的现象,就是在基要派的影响下,很多信徒只关注个人与上帝之间的亲密关系,却忽略与他人的关系;只关注个人得救和成圣,而不关心社会公义。因此,教会的牧者有责任教导信徒圣经中关于基督徒行义重要性的真理,并推动信徒在各行各业中去行使自己的社会责任。

另外,教会也当教导信徒如何去行义。教会可教导基督徒以个人的身份向周围的人表达爱心,也可教导他们参与一些基督徒群体或机构,投身到一些社会公义的活动当中。斯托得牧师在他的《C型观点》中,就提出教会中的信徒可以根据自己的不同恩赐和呼召,以社会关怀为目标成立“特殊兴趣”小组或“研究与行动”小组,开展不同事工。比如,成立“探望病人和有需要者的小组、住屋委员会、社区或种族关系促进会、自然环境关怀小组、维护胎儿权益小组、反堕胎运动小组、少数民族的关怀小组等。”[8]

三 在具体行动上,制度化教会当与有机教会分工合作、彼此配搭

《大急流报告》将基督徒的社会责任分为“社会服务”和“社会行动”两种,前者主要是救济人的需要,体现为一些慈善活动,并以照顾个人与家庭为目标,对应于“好怜悯”层面;而后者则主要是解除使人需要救济的原因,体现为政治与经济活动,以改变社会结构为目标,对应于“行公义”层面。[9]

提摩太·凯勒的观点和《大急流报告》基本类似,他在《慷慨的正义》一书中将基督徒的社会责任分为“救济”、“发展”和“社会改良”三个层面[10]。前两个层面基本对应于《大急流报告》中的“社会服务”,第三个层面对应于“社会行动”。简单解释一下凯勒所说的这三个层面,举例来说,对于一个无家可归的流浪汉,你只是提供一些资源满足他衣食起居的需要,这叫“救济”;但是,如果你想办法给他找到一个稳定的工作,让他能自食其力,这就叫发展;但是,如果这个流浪汉的现实处境是因为某种社会制度引起的,你通过“救济”和“发展”是解决不了问题的,这时候,就需要想办法改变社会制度和结构了,而这个阶段就叫“社会改良”。

凯波尔提出“领域主权”概念,将教会区分为制度化教会(一般意义上的教会,指在领袖带领下聚在特定场所的会众)和“有机”教会(包括所有基督徒,他们在世上作为个人,存在于不同机构和志愿组织中)。凯波尔认为制度化教会的使命是传福音和牧养基督教社区中的信徒。而凯勒遵照凯波尔的观点,认为制度化教会在具体的行义中,应主要承担不会影响其核心使命的“救济”事工,体现为对教会内弟兄姊妹和教会外的非基督徒的慈惠事工。而“发展”和“社会改良”则应该由基督教机构来承担。教会和机构应该分工合作、彼此配搭,达到整全的社会关怀。[11]
2008年5月12日中国发生了汶川大地震,中国很多家庭教会都呼吁弟兄姊妹参与赈灾。比如,守望教会当时就在全教会号召弟兄姊妹向灾区人民奉献金钱,并差派了一些弟兄姊妹前往灾区服侍当地灾民,这就属于“救济”层面的事工。

在历史上,对于奴隶贩卖和奴隶制的废除,以韦伯福斯为代表的克拉朋联盟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克拉朋联盟就是一些基督徒出于同样的呼召自发组织起来的一个基督徒群体。而以约翰·牛顿、约翰·卫斯理为代表的教会牧者,则对韦伯福斯的废奴运动不断表达支持和鼓励。而在近年来的中国,成都秋雨之福教会的一些信徒们在王怡牧师的教导之下,陆续自发地组成类似于斯托得所说的那种“特殊兴趣”小组和“行动小组”,开展各种社会关怀事工,比如,在他们当中,兴起了“儿童节不要堕胎活动”、“援助良心犯家属事工”、“上访者福音事工”等。而以上这两个例子,都堪称制度化教会与有机教会合作进行社会关怀的美好见证。
2016.1.13


[1]提摩太·凯勒著《慷慨的正义》,李晋、马丽译,上海三联书店,2015年5月,129页。
[2]提摩太·凯勒著《慷慨的正义》,李晋、马丽译,上海三联书店,2015年5月,130页。
[3]孙明义“二十世纪福音派运动及其社会关怀”一文,原载于《杏花》杂志,2008年秋季号。
[4]同上。
[5]斯托得著《C型观点:基督徒改变社会的行动力》,刘良淑译,校园书房,2009年4月,29页。
[6]加尔文著《基督教要义》,钱曜诚等译,孙毅、游冠辉修订,三联书店,2010年3月,1040页。
[7] C.Reken,“教会在社会公义中的角色”,朱脉一译,本文系1998年12月10日作者在加尔文神学院的一场面向师生的专题研讨会上口述的开场白。
[8]斯托得著《C型观点:基督徒改变社会的行动力》,刘良淑译,校园书房,2009年4月,43页。
[9]斯托得著《C型观点:基督徒改变社会的行动力》,刘良淑译,校园书房,2009年4月,33页。
[10]提摩太·凯勒著《慷慨的正义》,李晋、马丽译,上海三联书店,2015年5月,109-120页。
[11]提摩太·凯勒著《慷慨的正义》,李晋、马丽译,上海三联书店,2015年5月,134-13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