踢耶稣出教会?——从圣经看旺角暴力冲突



2/29/2016

郑志樑


首先「戴好头盔」——笔者才情不足、学养粗疏,文中错漏之处除请大家原谅外,亦请不吝赐教、指正。


此外,由于文章较长。为免「闷死街坊」,将其分三部份。第二、三部份将分别论述基督徒是否不能「激进」,和基督徒是否只知欺凌弱小。若没时间、兴趣请只看第一部份。当然,阅读至此决定不再读下去亦可。


一、基督徒对旺角暴力冲突该如何回应?


年初一、二的旺角暴力冲突震惊全港,坊间的评论铺天盖地、沸沸扬扬。基督徒的意见也不少,其中最主流的可说是「不应有恨」,及要和平不要纷争。


我当然同意不应有恨(及要和平等同类意见)。但是,光嘴皮说说不应有恨、要和平,实在不足够、不完整,更有「阿妈係女人」的「坚‧离地」感觉。且让我解释一下我的两个观察。


首先,我们对事物的看法,建基于我们的背景、教育、文化、性格、习惯、接触到的资讯、价值观、政治/经济/社会立场、事业、利益、和欲望。我们对信仰的理解与诠释,也深受这些因素影响。很多时,这些因素对我们信仰的影响和制约,比圣经还大。换句话说,我们会不经意地把自己的看法植入圣经之中(read into the Bible),扭曲圣经以迎合我们的见解。


一个很好的例子是对主耶稣的固有观念。我们通常认为耶稣是柔和谦卑的。因此,所有与其相对的(例如激烈行为及语言、违背政权),都是不容许的。其实,耶稣当然有温良恭俭让的一面。但只要我们细心、虚己地读一下四福音,便会惊讶于耶稣的激进(radical)与颠覆(subversive)——详见第二部份。明乎此,我们对较激烈的行为及语言、违背政权等,便不应先入为主,闭起眼睛关上脑袋一概否定批评。而是应该瞭解事情的脉络背景,从而检视圣经原则及耶稣的榜样,再行判断。


此外,我认为主耶稣的教训及行为,都有两个明显的共通点——真理与落地(relevance)。以我刚查考的约翰福音第十章来说,耶稣以无比落地的方式(羊和牧人)教导了一个重要的真理(我来了,是要叫人得生命,并且得的更丰盛)。第九章中祂藉治好生来瞎眼的人(落地)来带出人的盲点与祂是神子的真理。第八章中祂赦免行淫时被拿的妇人(落地)后宣讲自己是世界的光(真理)。第七章中祂在住棚节时(落地)教导活水的江河(真理)。第六章中祂叫五千多人吃饱(落地)后顺势宣称祂就是生命的粮(真理)。这不光贯串全卷约翰福音,在四福音、甚至整本圣经也是如此。


按此,引申出去,我们可以归结几个原则:


1. 敬虔与「激」并非对立,一定要二择其一。相反,没有激情,只懂重複权贵意见(或宣传),又不愿走入老百姓生活中的基督徒,该反问自己:基督教究竟是个宗教,还是信仰?是一些规条,还是爱的极致?


2. 假若我们是真诚的追随基督、效法基督,就不能只讲真理,不论落地。我们不是要得到同道人的称许,或是舞弄知识思想杂耍,而是要明白各方面的港人重视甚么,及从这些角度直视和讨论问题,才有望解决纷争。


3. 我们需追求洞见和深度,而不是面面俱圆的虚浮观点;要找出病源(disease),而不是被病症(symptoms)迷惑,才能对症下药。耶稣说「从外面进去的不能污秽人,惟有从裡面出来的乃能污秽人」(可七15),也是要我们分清源头与表症。


把这几个原则应用到旺角暴力冲突,我认为一个较全面的基督徒回应该包括下列五点:


1. 不应有恨、包容宽恕、要和平不要纷争等固然重要。但只属攻其一点不及其馀,不够全面、深入。


2. 谴责示威者、警察、其他参学者的暴力行为,并按其超出合理比例程度而予以相对应的谴责及惩处。


3. 呼吁警方与律政司公平对待示威者,若调查后有违法律则予以谴责及起诉。


4. 谴责及惩处发表仇恨说话的人,如何君尧。


5. 最重要的,是成立全权独立调查委员会,根据法庭的聆讯程序,查清事件的真相、时序、脉络、成因,及作出相关建议。找不出病源,肯定只会开错药方医死病人!


二、基督徒不能「激进」,更不应「过激」?

我们信的是基督教,自称基督徒,自然以基督耶稣为信仰的核心、追随的榜样。而偏偏我们又常常对圣经不清不楚,「求其是但」。又或者一叶蔽目,被我们的背景、立场、利益、私欲蒙蔽了心眼,以致压根儿误解了耶稣,扭曲了信仰,以致及我们的世界观和行事准则。这其中,有两点常见误解:

1. 相信我们十居其九都会认为耶稣是个柔和谦卑、规矩温驯的人。其实,耶稣真是如此吗?

当然,耶稣怜悯众人的饥饿困苦(太十四13-21,太十五32-39),不让门徒阻止小孩子到祂那裡去(太十九13-14),为拉撒路之死悲歎忧愁哭泣(约十一11-44),为瞎子、痲疯病人、和一切受苦的人动慈心(太廿30-34,可一40-45),骑驴进耶路撒冷(太廿一1-9),更治好了众多病人,肯定是柔和谦卑、和蔼可亲。至于规矩温驯,与主流合模(conform),除了少数关于耶稣孩童时的表现(路二51),则只是个不太美丽和不动脑筋的误会而已。

事实上,四福音明确记载了极多耶稣挑战政治宗教权贵及众人的言行,这裡只举几个例子:
a. 耶稣不按律法行事,与税吏和罪人交往(太九9-13,太十3-4,太十一19,路七36-50,路十五1,路十九1-7)。
b. 耶稣及门徒不守安息日的规矩和其他传统,又令人不守安息日的规矩(太十二1-8,太十五1-9,约五8-16,约七22-23)。
c.耶稣在安息日医治的众多病症中(太十二9-14,可一21-28, 29-32,路十三10-16,路十四1-5,约五1-16,约九1-14),没有一宗是急症,非要在安息日医治不可的。换句话说,耶稣是在故意挑衅政治宗教权贵!
d.耶稣共行了廿六个治病神蹟,所医治的全是弱势社群、地位低微的人(百夫长、睚鲁和大臣不算地位低微,但受医治的僕人、小女儿及儿子则是),置权贵于不顾。
e.耶稣抬高地位低微的人(众多受医治的病人,及太十八10-14,太十九13-15)。
f.耶稣全面挑战、颠覆众人的固有观念(太五至七章,太八18-22,太九14-17,太十二46-50,太十三10-17, 53-58,太十八1-5,太廿一12-13,可二18-22,可十二41-44,路十一14-23, 27-32,路十二4-7, 13-21,路十三1-5, 22-30,路十四7-14, 25-33,路十七3-4,路十八9-14,路十九11-27,约六22-59,约七2-24,约八21-59,约十22-39)。
g. 耶稣不单故意挑战政治宗教权贵和百姓,更对政治宗教领袖不留情面(太廿一23-27,太廿三1-36,太廿六57-63,太廿七11-14,路十三31-33,路廿三7-9,约十八19-23, 33-37)。
h. 耶稣令人起纷争,又宣称祂的目的就是要引起纷争(约七30-31, 40-43,约九16,约十19-21,约十二36-43,太十34-36,路十二49-53)。

还有一点,大部份人都忽略了。因为宗教、律法的要求极为严谨和独特,当时的犹太人屡屡与罗马殖民政府冲突,还引致不少流血事件。因此罗马政府便以犹制犹。除了军事、治安、外交、税收等政权命脉外,大部份管治都下放给公会(Sanhedrin)。如一个城市的犹太男丁达到一定数目,便会组织公会(一般廿至廿三人,耶路撒冷的大公会则通常由七十一人组成,由大祭司领导),以订定和审理犹太人的宗教与民生等事宜。新约圣经中常提到的官府(路十二11,路廿三13, 35,路廿四20,徒四5, 9)、官长(路十二14, 58,路十八2, 18,路廿一16,约三1,约七26, 48,约十二42,徒三17,徒四21,徒十四5,徒十六20, 22, 35-38),其实很多时候都不是指罗马官兵,而是公会及其成员,如祭司、文士、法利赛人等。这亦是宗教权贵为甚么从一开始就起意要杀死不断挑战他们的耶稣(太十二14,太廿六4,可十一18,路十九47,约五18,约七1,约七19, 25,约十一53)。

明乎此,只要我们客观一点,尊重圣经多一点,摘除有色眼镜,相信结论会很明显——耶稣的激进叛逆(radical),远多于柔和谦卑;祂的颠覆(subversive),与权贵的水火不容,亦远胜于循规蹈矩、温驯随流。

2. 我们常以为耶稣是个合理的人,行事为人合乎一般规范。圣经记载又如何呢?(经文太多,只引用马太福音)


a. 耶稣的要求远超律法的规定(五21-48,六1-13)。
b. 耶稣的教训及要求远超常人的能力,甚至不近人情、强人所难(五1-12,六14-15, 19-21, 24-34,七1-6,十34-36,十一25-26,十二30, 50,十四28-31,十八2-9, 21-22,廿25-28)。
c. 耶稣要求众人超越文士、法利赛人等领袖和模范(五19-20,七15-20,十五10-14,十六5-12)。
d. 耶稣要求绝对的服从、谦卑,和刻意的受苦(七13-14,十6-25, 32-33, 37-39,十一28-30,十七24-27,十九16-30,廿二34-40)。
e. 耶稣要求追随者切实行出祂的教导(七21-27,十一29,廿八18-20)。
f. 耶稣拒绝众人追随拥戴,却又谴责不肯跟随祂的人(八18-22)。

第一部份「基督徒对旺角暴力冲突该如何回应」说过,我们对事物,包括信仰的看法,建基于我们的背景、教育、文化、性格、习惯、资讯、价值观、政治/经济/社会立场、事业、利益、和欲望等。要知道我们对信仰的理解与诠释是否已被这些世俗因素扭曲,笔者认为,一个最好的方法,就是检视我们能否接纳并追随耶稣那些「激进」、「颠覆」的言行;及我们对真理的阐述,是否能落地,紧扣现实时局。我想,依我们的常态、规范,假设耶稣来到我们中间,很可能会被踢出教会!

再囉唆也要多说一遍:基督是我们信仰的核心、追随的榜样。我们可以千错万错,但对基督的认识一定不能错,更不能把基督错肤浅地定型(stereotype)。否则满盘皆落索。要清楚看到基督的真像,从而准确地效法基督,唯有谦卑地承认自己的不足和不是。尊重圣经,回归圣经,别无他法。否则,只会把基督重钉十字架,强叫弟兄姊妹受另一种割礼。


三、只知有罪人,不知有被罪者?


文章第一部份「基督徒对旺角暴力冲突该如何回应」说我们不能把世俗因素强加诸圣经,且在阐述真理时须落地,紧扣现实时局。第二部份「基督徒不能『激进』,更不应『过激』?」谈到耶稣言行之「激进」和「颠覆」。总结篇则尝试检视旺角暴力冲突中各方角色,民愤成因与圣经观点。


港人一向平和理性,近年示威频繁却绝少暴力。就是二○一四年历时共七十九日的佔领行动亦无打破一块玻璃,烧过一架车。何以这次却会掷砖头放火呢?我认为可分开几个层次讨论:


1. 主要事件发生时序——综合各方讯息,相信应该是这样的:


年廿八、九——食环署职员驱赶深水埗摆卖小贩,有人网上呼吁初一晚到旺角支持小贩。


初一晚约十时——食环署职员驱赶旺角摆卖小贩,有便衣探员在人群中挥动警棍引起不满。


约十一时——一部的士驶入砵兰街辗伤一位老伯,人群鼓譟。


约十二时——警民在砵兰街山东街冲突,警察使用胡椒喷雾及警棍,人群向警察投掷杂物。


初二凌晨一时许——警民再次冲突。


约二时——数名交通警察欲驱赶砵兰街亚皆老街人群回行人路,其间一名警员忽然冲入人群挥动警棍打人,后撤时绊倒被掷物,其同袍向天开两枪,并以枪(已打开保险制)指向人群,人群哗然。


二时许——示威者焚烧杂物,警察继续使用胡椒喷雾及警棍,有人被打至头破血流。


约四时——示威者掘地砖掟向警察,其间《明报》记者遭数名警察殴打,又有警员拾起砖块掟向示威者


约五时——有人欲烧的士但不成功。


约六时——警察特别战术小队终到场,局面逐渐受控,人群开始散去,多人被捕。


八时许——警察清场,事件基本平息。


2. 冲突的近因及各方对错:


首先是政府的小贩政策及行动不当,与现况及市民的期望有极大落差。在场人群与警察一定有互相挑衅、对骂、动手,亦不是每一个示威者都为「笃鱼蛋」而来。警察的指挥(人手、装备、部署、战术)则肯定有误,个别警员明显失控及超越红线(开枪的、挥动警棍单独冲入人群的)。再加上使用过份暴力、打记者、滥捕等,在在刺激了示威者的情绪。示威者出人意外的暴力又反过来挑动了警察的神经,形成恶性循环,以致暴力一发不可收拾。


至于之前的示威为何都能和平进行,其实很大程度是因为示威者面对警察的暴力仍然保持克制。这次相信是部份人心态有所转变,认为再像以往般克制并不能达成目标,遂有砖头横飞之举。


在整件事件中示威者与警察的暴力程度肯定都已超过港人可接受的红线,特别是开枪。这亦显示了作为纪律部队的警队的质素及法律意识堪虞。至于政府高层,除了是挑起事端的罪魁祸首外,事后一面倒的强硬言行和拒绝成立全权独立调查委员会,更是为将来更激烈的冲突埋下伏线。


3. 冲突的远因:


不管大家政治立场如何,相信没有人不为香港的前景担忧。不断升温的冲突、愈趋严重的撕裂、不理手段卑污只求谋取眼前私利,都是不归路。所以才有不少基督徒呼吁不应有恨,要和平不要纷争。


不是说他们错,而是这样的呼吁太表面,所以亦太不济。原因很简单——他们只看病症不理病源,开出的药方有效才怪!


香港问题的根源何在?在于怨气积累已达临界点。怨气何来?看看下列清单便可明白:


.梁振英丑闻(西九涉嫌利益冲突,山顶大宅僭建,收取澳洲企业五千万元)


.政府高层乌烟瘴气,充斥着无能无心者、语言伪术、及利益冲突


.政府用人全面惟亲惟左,破坏行之有效的管治之道


.政府高层放任爱字派、黑社会等介入政治,警察多次袖手旁观


.政府动用所有地上地下组织护航,但政制改革方桉还是遭否决,「甩辘」丑态毕露


.国民教育,TSA,港大校委会风波


.免费电视发牌港视落选,亚视崩坏,版权条例争拗


.佔领行动警察放八十七枚催泪弹并滥用暴力、滥捕滥控


.警察及律政司多次选择性执法(如曾健超、朱经纬桉),且愈来愈偏颇


.立法会及委员会次粗暴通过及审议政府法桉(如新界东北发展拨款、高铁超支拨款)


.铅水事件


.铜锣湾书店股东及员工集体失踪,失踪者「被认罪」


港人一向崇尚「和理非非」,在体制内抗争。但当媒体归顺,立法会选举泛民直选得票56%,全部议席却只佔39%时(各委员会正副主席更只得18%),民愤疏导大道被堵死。再加上近年政府施政重大缺失连连,却反过来横蛮压制、跋扈嚣张,积压得更深更广的民怨不爆发才怪。如曾钰成早年所讲:「如果人人都安居乐业,人人都对政府感恩戴德,想乱都乱唔起喎」。怕只怕压力愈大反抗愈大。若怨气变为绝望,示威化作豁出去的玉石俱焚,则香港休矣。


题外话。笔者和中国大陆打交道几十年,算是有点心得。我认为,北京对香港的主要要求是驯服可控,和不出大乱子给它添烦添乱。而若两者只能取其一,北京定取后者,因香港早已在其口袋,跑不掉也。明乎此,则旺角黑夜开枪,已同时打碎了梁振英的连任梦。一个弄得不好,北京不高兴,等待梁振英的,就是曾荫权、许仕仁的下场。就是多年机关算尽,无所不用其极又如何?箴十九21说:「人心多有计谋;惟有耶和华的筹算才能立定」,岂是空谈?


4. 罪人与被罪者:


从圣经看(徒八9-24,约八1-11,罗七15-24),我们都是有罪的罪人(sinners),但也是被罪者(sinned against)。就是说,我们一方面得罪了上主得罪了他人,但另一方面我们也被罪恶捆绑,常身不由己地犯罪;又被更大的罪恶(制度、群体和个人)压迫,苦上加苦。基督徒若只看见、谴责罪人犯罪,却看不见、不谴责更大的罪恶,或不尝试从根源为被罪者解困(太廿五14-46),便是自欺,便是伪善,便是欺压弱小。都是上主憎恶的。在旺角暴力冲突中,我们是救治罪人,还是欺凌被罪者?合深思。


最后,只想说,耶稣毫不掩饰祂的情绪,多次为罪而愤怒、哭泣、责骂。爱仇敌、爱和平之馀,我们是否也有这种义怒?是否对不公义不公平义愤填膺?不是的话,在踢耶稣出教会前,不如先反省自己在信甚么。


编按:原文分别为三篇文章〈踢耶稣出教会?(三之一)——基督徒对旺角暴力冲突该如何回应?〉、〈踢耶稣出教会?(三之二)——基督徒不能「激进」,更不应「过激」?〉、〈踢耶稣出教会(三之三)——只知有罪人,不知有被罪者?〉,编者结合成为本文。标题后半部份为编者所拟。


http://christiantimes.org.hk,时代论坛时代讲场,2016.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