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障人权律师团成立两周年发声明 律师矢志维权不畏抓捕



9/13/2015

杭州维权律师王成

中国保障人权律师团在成立两周年之际发表声明,指会继续关注人权事件,介入人权个案,并敦促中国当局释放被强迫失踪的人权律师及人权捍卫者,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有律师团成员表示,已经做好了被捕的准备。

今年9月13日是中国保障人权律师服务团成立两周年,在十多名维权律师被抓捕,数百名律师遭打压大背景下,该服务团发表了一份以《风雨中我们一路同行》为题的声明,回顾今年7月9日以王宇律师一家三口被无端抓捕为起点,中国警方对中国人权律师展开全国范围的抓捕、抄家和恐吓。指出中国警方对中国人权律师的残酷打压严重背离了本届中国政府所倡导的依法治国的理念,更对中国现存的律师制度造成严重破坏。

对此,中国人权律师团的余文生律师周日接受本台采访时称:“我们现在面临的最大的挑战就是有很多人权律师被抓,人权律师团的律师在里头被抓的律师有十几个,包括我自己现在还在取保候审阶段。我们所面临着当局毫无法律秩序的、反人类的打压是面临的主要问题,这个声明也是我们经过当局两个多月的打压之后,(表明)我们人权律师团的律师没有被打垮,会对被抓的律师采取我们在法律范围内的一些行动,至于我们以后会采取什么样的行动,我们肯定不会就这样沉寂下去。这两年来中国的法制是在倒退的,依法治国只是一句口号,尤其是现在的新的国安法出来以后。

声明中敦促中国警方立即无条件释放被以各种莫须有罪名强迫失踪的人权律师及人权捍卫者,并追究造成此次人权灾难的决策者、实施者及其他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余文生律师表示,大抓捕事件后,有更多的律师矢志维护法律尊严,加入了律师团:“人权律师团成立以来,是有几个人退出,但是自从’七九事件’以来,没有一个人权律师退出人权律师团,相反还有很多律师表示愿意参加人权律师团。”

声明中还承诺,“我们将会继续关注中国的人权法治事件,介入中国的人权个案,为落实“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规定而努力,为捍卫人权而尽职。”

对此,声明的联署人陈进学律师周日告诉本台,已经做好了被捕的准备:“说明大家觉得还是应该再继续争取民主和公正的这种决心是不会变的,我认为时代是处于一个倒退的状态,一直在开倒车。当局不允许有任何反对的声音,在不停地抓捕持不同政见者,现在连一些温和的希望改良的人士也在被抓捕,我们律师就是要参与这些人权案件的辩护为主,那么从这个声明中,外界也看到了我们会继续关注中国的人权状况,继续介入人权案件的辩护,继续对中国人权的状况呼吁,既然我们敢发这样的声明出来,就不惧怕当局的抓捕,可以说已经做好了被抓捕的准备。”

据了解,2013年,王成、唐吉田、江天勇三位律师发起成立了“中国人权律师团”,旨在为中国大陆公民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促进大陆的人权发展。人权律师团不是一个组织,而是人权律师之间基于自由、平等、民主、法治、宪政、人权等基本价值观认同而建立的一种联系、协作方式。

附:声明



“风雨如晦,鸡鸣不已”。中国人权律师团迎来自己两周岁生日!

两年前,中国公民社会遭遇前所未有的打压,众多公民因为践行自己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而身陷囹圄。有鉴于此,两年前的今天,多位律师联名发起成立中国人权律师团,为遭遇人权践踏的公民提供法律帮助,捍卫基本人权。其后,全国各地律师陆续声明加入,至今已达276人。

两年来,中国人权律师团以捍卫基本人权为宗旨,关注人权事件,介入人权个案,发表共同声明,敦促中国政府尊重和保障人权,为推进中国法治建设,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而一直努力着;中国人权律师团的律师们夙兴夜寐、孜孜不倦地奔赴在祖国各地,以天生良知与血肉之躯阻挡着人权状况的持续恶化,其中,唐荆陵、陈树庆和余文生等多位律师更被以莫须有的罪名酷刑、囚禁和审判。

2015年7月9日凌晨,以王宇律师一家三口被无端抓捕为起点,中国警方对中国人权律师展开全国范围的抓捕、抄家和恐吓。王宇、王全璋、李和平、谢燕益、隋牧青、谢阳、刘四新等多位人权律师和人权捍卫者被警方借口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以阻止律师会见,又以指定监视居住的非法强制措施强迫失踪,至今下落不明;全国两百多位律师(其中绝大部分为中国人权律师团律师)遭各地警方约谈、传唤、威胁和恐吓。中国警方对中国人权律师的残酷打压严重背离了本届中国政府所倡导的依法治国的理念,更对中国现存的律师制度造成严重破坏。中国法治尚存的一丝微光也终于被这浓重的黑暗所掩蔽了。

暴力和谎言绝不会让我们的良知屈服,民主和公正永远是我们共同的理念,捍卫人权一直都是我们努力的方向,依法治国是我们心中不灭的梦想——我们是中国人权律师团律师!

值此中国人权律师团成立两周年之际,

我们共同敦促:

中国警方立即无条件释放被以各种莫须有罪名强迫失踪的人权律师及人权捍卫者,并追究造成此次人权灾难的决策者、实施者及其他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我们共同强调:

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和免于恐惧的自由是神圣的、不可剥夺的基本人权,也是我国宪法所尊重和保障的公民的基本权利;法律的灵魂是对公权力的约束,而不是专政的工具。

我们共同声明:

我们将会继续关注中国的人权法治事件,介入中国的人权个案,为落实“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规定而努力,为捍卫人权而尽职!

中国人权律师团律师

2015年9月13日

附一:中国人权律师团律师名单
附二:中国人权律师团曾经发布的部分共同声明
附三:中国人权律师团律师介入的人权案件
附四:采访联系电话

附一:中国人权律师团律师名单 (截至2015年7月5日)

(按音序排列)
蔡吉新 贵州律师 常玮平 陕西律师
蔡木荣 北京律师 陈 斌 青海律师
蔡 瑛 湖南律师 陈建刚 北京律师
曹 铮 广东律师 陈金石 湖南律师
常伯阳 河南律师 陈进学 广东律师

陈科云 广东律师 陈武权 广东律师
陈李烨 浙江律师 陈以轩 湖南律师
陈南石 湖南律师 陈永苗 北京律师
陈 嫔 湖南律师 陈智勇 北京律师
陈树庆 浙江律师 程为善 江苏律师

储玉昆 北京律师 丁锡奎 北京律师
楚慧斌 河南律师 董前勇 北京律师
崔立凤 黑龙江律师 董志远 河北律师
邓树林 广东律师 杜国风 贵州律师
邓 巍 山东律师 范标文 广东律师

冯 敏 福建律师 付永刚 山东律师
冯明伟 上海律师 干卫东 新疆律师
冯祥国 广东律师 葛文秀 广东律师
冯延强 山东律师 葛永喜 广东律师
冯 云 云南律师 郭冬冬 陕西律师

郭金福 四川律师 郭雄伟 湖南律师
郭 进 北京律师 郭振兴 黑龙江律师
郭莲辉 江西律师 韩国权 上海律师
郭敏华 广西律师 韩庆芳 河北律师
郭新嵘 北京律师 韩志广 北京律师

何 伟 重庆律师 胡林政 湖南律师
贺少林 北京律师 黄朝晖 广西律师
候领献 黑龙江律师 黄 建 四川律师
胡端英 广东律师 黄思敏 湖北律师
胡贵云 北京律师 黄溢智 北京律师

黄志强 浙江律师 蒋援民 广东律师
姬来松 河南律师 金光鸿 北京律师
纪中久 浙江律师 兰志学 北京律师
简益平 江西律师 黎文志 湖北律师
蒋永继 甘肃律师 李春富 北京律师

李大伟 甘肃法律人 李静林 北京律师
李方平 北京律师 李浚泉 辽宁律师
李贵生 贵州律师 李启珍 上海律师
李国蓓 北京律师 李如玉 江苏法博
李和平 北京律师 李苏滨 北京律师

李天天 上海律师 李昱函 北京律师
李威达 河北律师 李长明 北京律师
李向阳 山东法律人 李长青 北京律师
李叶宏 陕西律师 李志勇 广东律师
李永恒 山东律师 李仲伟 山东律师

梁承勇 广西律师 蔺其磊 北京律师
梁澜馨 河北律师 刘傲霜 湖南律师
梁小军 北京律师 刘 斌 广东律师
梁秀波 河南律师 刘 浩 广东律师
林 峰 福州律师 刘金滨 山东律师

刘金湘 山东律师 刘书庆 山东律师
刘 黎 北京律师 刘四新 湖北刑法博士
刘连贺 天津律师 刘 巍 北京律师
刘 明 湖南律师 刘 伟 河南律师
刘士辉 广东律师 刘卫国 山东律师

刘 溪 湖南律师 刘志强 陕西律师
刘 彦 山东律师 龙元富 广东律师
刘 洋 北京律师 卢京美 湖南律师
刘英杰 北京律师 卢思位 四川律师
刘正清 广东律师 卢廷阁 河北律师

路国正 山东律师 马 卫 天津律师
罗立志 湖南律师 么民富 河北律师
罗 茜 湖南法律人 孟 猛 河南律师
吕方芝 湖南律师 莫宏洛 河南律师
马连顺 河南律师 聂 奇 湖南律师

潘嘉伟 香港法博 强 力 四川律师
庞 琨 广东律师 秦 雷 上海律师
彭 剑 北京律师 全 真 湖北律师
彭 雷 广东法博(在读) 冉 彤 四川律师
彭 周 广东律师 任全牛 河南律师

尚满庆 湖北律师 舒向新 山东律师
邵震中 山东律师 司徒一平 山东律师
施正刚 江苏律师 宋玉生 北京律师
石伏龙 湖南律师 苏士轩 辽宁律师
石永胜 河北律师 隋牧青 广东律师

孙延玉 河南律师 唐吉田 北京律师
覃臣寿 广西律师 唐荆陵 广东律师
覃具款 广东律师 唐天昊 重庆律师
覃永沛 广西律师 陶双文 湖北法学教师
唐红新 北京律师 滕 彪 北京学者

田 园 湖南律师 王炳华 广东律师
童朝平 北京律师 王朝峄 贵州律师
万克瑞 山东律师 王 成 浙江律师
汪 廖 浙江律师 王 甫 北京律师
王必君 广东律师 王光琦 北京律师

王海帆 云南律师 王秋实 黑龙江律师
王海军 湖南律师 王全平 广东律师
王 辉 河南律师 王全璋 北京律师
王龙德 云南律师 王卫华 上海律师
王清鹏 河北律师 王先平 新疆律师

王 兴 北京律师 韦良月 黑龙江律师
王学明 山东律师 魏巧灵 湖北律师
王雅军 北京律师 魏旭兰 湖南律师
王 宇 北京律师 魏友援 江西律师
王宗跃 贵州律师 温海波 北京律师

文东海 湖南律师 吴 晖 广西律师
文铁军 湖南律师 吴继寿 河南律师
闻 宇 广东律师 吴魁明 广东律师
邬宏威 北京律师 吴 坤 云南律师
吴国公 广东律师 吴良述 广西律师

吴明智 广西律师 夏 钧 广东律师
吴少博 北京律师 肖芳华 广东律师
吴镇琦 广东律师 肖国珍 北京律师
伍 雷 山东律师 萧云阳 贵州律师
袭祥栋 山东律师 谢 阳 湖南律师

熊冬梅 山东律师 徐 忠 山东律师
徐 灿 北京律师 许付桂 山东律师
徐红卫 山东律师 许桂娟 山东律师
徐 涛 湖北律师 薛荣民 上海律师
徐向辉 广东律师 阎安乐 河南律师

燕旺利 湖南律师 杨 璇 湖南律师
杨 洪 黑龙江律师 杨 叶 广东律师
杨慧文 北京律师 杨在新 广西律师
杨名跨 云南律师 姚 蓓 上海律师
杨 旭 广东律师 游飞翥 重庆律师

于 全 四川律师 岳金福 山东律师
余文生 北京律师 曾 义 云南律师
虞仕俊 江苏律师 张成茂 北京律师
袁显臣 黑龙江法律人 张 国 湖南律师
袁艳红 山东律师 张 海 青岛律师

张鉴康 陕西律师 张 凯 山东律师
张锦宏 河南律师 张科科 湖北律师
张 京 云南律师 张 磊 北京律师
张 军 湖北律师 张丽蓉 浙江律师
张俊杰 河南律师 张维玉 山东律师

张雯凤 黑龙江律师 张赞宁 江西律师
张潇丹 湖北律师 张重实 湖南律师
张新年 北京律师 赵福兴 贵州律师
张燕生 北京律师 赵国君 北京学者
张 颖 四川律师 赵和绪 山东律师

赵 虎 河北律师 钟锦化 上海律师
赵文勇 贵州律师 周后有 湖南律师
赵永林 山东律师 周建平 江苏律师
郑恩宠 上海律师 周立新 北京律师
郑 湘 山东律师 周世敏 江西律师

周玉洁 吉林律师 朱应明 江苏律师
朱 宝 黑龙江律师 庄道鹤 浙江法学老师
朱 宁 四川律师 邹丽惠 福建律师

附二、中国人权律师团曾经发布的部分共同声明

1、中国“保障人权”律师服务团成立公告;
2、中国人权律师团关于废除劳教、保障人权的共同声明;
3、中国人权律师团律师对多名女性权益捍卫者被羁押一事的声明;
4、法律人就《刑法修正案(9)》的法律意见联署;
5、我们终将拥抱自由——中国人权律师团2015年新年献词;
6、呼唤“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春天——中国人权律师团律师关于批准《公约》、践行宪政的新年献词;
7、中国人权律师团关于唐吉田等四律师被拘的声明;
8、法律人联名要求国务院修改《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374条,对国家安全犯罪严格范围;
9、声援失联律师王宇;
10、中国人权律师团评选点评2013年度十大法治人权事件;
11、中国人权律师团评选点评2014年十大人权法治案件;
12、中国人权律师团强烈谴责广州警方迫害刘士辉律师的声明;
13、关于北京益仁平中心3.24被搜查事件的法律人声明;
14、撤销《黑龙江省垦区条例》的联署;
15、中国人权律师团支持香港真普选,要求尽快释放大陆声援公民的共同声明

附三:中国人权律师团律师介入的人权案件:

1、建三江四律师被酷刑案;
2、郑州十君子被任意羁押案;
3、余文生律师被酷刑案;
4、谢阳律师执业中被殴打案;
5、709律师被非法抓捕强迫失踪案;
6、崔慧律师被通州区法院殴打案;
7、征地拆迁案;
8、基督教信仰案;
9、天主教信仰案;
10、法轮功信仰案;
11、信访人员被侮辱、伤害、任意羁押案。

附四、采访联系电话

余文生律师 +86139-1003-3651;
刘士辉律师 +86185-1663-8964






来源:自由亚洲电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