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新桥律师事务所 敦请北京市律师协会依法维护 会员张凯执业权利函



8/28/2015

北京市律师协会:


我事务所执业律师张凯2015年8月25日在浙江省温州市依法从事执业活动时,被当地警方抓捕。浙江省温州市警方未依法向本律师事务所通报与之相关情况。浙江警方的行为,涉嫌侵犯张凯律师的合法执业保障权。本事务所和张凯律师都已履行了向你会缴纳费会员费的义务。故本事务所依照《律师法》第四十五条、《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章程》第十条第(三)项之规定,敦请你会依照《律师法》第四十六条第(一)项之规定,履行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维护律师的合法权益之法定职责。期望你会能够在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方面主动作为,敢于担当,该发声的发声,该协调的协调,该反映的反映,保障支持律师依法执业,协调有关部门依法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和职业尊严。




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敦请 北京律师协会 张凯律师 执业权利
送:北京律师协会 抄送: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印(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