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著名独立记者高瑜被判7年徒刑



4/17/2015

作者          古莉



中国著名独立记者高瑜今天4月17日被北京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判处7年徒刑。高瑜被控“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多个捍卫人权组织呼吁中国当局立即释放高瑜。71岁的高瑜没有屈服,表示将会上诉。

法广驻北京记者海克-施密特发回的报道指出,今天北京第三中级法院在严密戒备下快速审理高瑜案。在法院门口有数十名警察把守,支持高瑜的13名外交官都没有被允许进入法庭旁听。高瑜坐在被告席上听取了宣判。

尽管人权组织呼吁,尽管高瑜表示自己无罪,法官仍以“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判处高瑜7年徒刑,剥夺公民权力一年。高瑜的律师莫少平对这个判决表示失望。

今年71岁的高瑜在一年的牢狱关押中身体虚弱,患有多种疾病,但是她并不屈服,尽管获释的希望几乎为零,但她仍将提出上诉。

去年4月,为新闻自由而奋斗的记者高瑜突然失踪。一个月后,她身穿囚服,承认自己威胁国家利益的视频被放到中国央视上播放。她后来告诉律师,那段认罪视频是在警方压力下作出的。外界后来获悉,警方同时逮捕了高瑜的儿子。

施密特指出,记者高瑜今天被判7年徒刑,是北京将一切反对者视为中共一党继续掌权的危险的最新证据。

此前,就高瑜案,中共前总书记赵紫阳的助手,因六四事件而坐牢的鲍彤先生向法广表示,高瑜的工作是记者,她尽记者的天职,把信息真相报道给读者公众听众。她非常敬业,尽量挖掘真实信息,就是存真去伪,很认真。当局没有说她是伪造消息吧?这条罪状加不到她头上吧?只能说她是“泄露机密”。“泄露机密”罪说明她报道的是真实消息,如果伪造消息造假造谣撒谎指鹿为马,那是对公众不负责任的。

高瑜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语言文学系。她的记者生涯始于80年代,1988年10月,高瑜从中新社调任《经济学周报》担任副总编辑,后因参加89年6.4民主运动被捕入狱。高瑜曾获多种国际奖项:世界报业协会的"自由金笔奖",也称"世界最杰出记者奖",国际妇女传媒基金会的"新闻勇气奖",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吉耶尔莫.卡诺新闻自由奖。日内瓦国际新闻组织的新闻自由英雄,国际妇女传媒基金会的“新闻勇气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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