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家庭教会的危机简析



1/13/2015

作者:毗努伊勒


屈指算来,基督教入华,距今已有一千多年的历史。有史可查的是唐代入华的景教和元朝的也里可温教,再后是明朝的天主教及清朝入华的新教。

放到历史长河中回顾,中国家庭教会也是由来已久。取英国伦敦会宣教士马礼逊来华为时间点计算,距今至少也有两百年的历史了。在这过程中,家庭教会的命运伴随中国政治局势的动荡而跌宕起伏。进入二十世纪,中国家庭教会出现了峰回路转,在前辈的代祷和期望中进入新的里程。尤其是在文革之后,中国家庭教会如雨后春笋一般发展起来。同时,隐藏在复兴表象后面的危机也日渐显露,下面就七个方面作探讨。


一、  神学建造的混乱和滞后,本土化过程的痉挛和痛苦。


神学是人对真理的一种回应和总结。综观神学发展史,我们会看到每一套神学体系的产生、形成和发展,不是空穴来风,不是被悬置在真空之中,相反的是被定格在时空这坐标轴中的。它既打上了历史和文化的烙印,同时又超越于历史和文化之上。他产生于教会为解答面对的历史和现实的问题,同时又揭示了真理的普遍性。因此被普遍接受的神学,或者说是被上帝使用的神学,乃是神在永恒中埋藏在圣经中的宝贝,到了某一个历史阶段,上帝感动神学家把它挖掘出来。它既具有真理的普遍性,神学历史的承续性,同时又带有时空的独特性。这时空的独特性,就是上帝为教会解决具体的历史和现实问题提供真理上的答案和支持。有理由认为,世俗历史的存在是为了救恩历史的实现而存在,人类历史是在上帝手心当中的,神的教会所有可能面对的各类重大问题,他在永恒当中都已看到,因此在圣经形成之初,上帝就在圣经里面埋藏了教会解答各类重大问题的钥匙和答案,随着时空历史的演变,一步步被挖掘出来。因此神学本身也呈现出动态的发展过程,不断丰富、全面、深刻。


中国需要本土化的神学体系。这个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国家,除了众所周知的世界人口最多的美名外,我们的封建制度是世界上发展得最完善的,也算得上世界上专制历史最长的国家,我们的文化传统也可以算得上源头最清生命力最旺盛的文明之一。我们的文明在历史波涛的汹涌中,由于缺少绝对真理的光照,由于专制统治的奸淫,人性的罪恶借着文明的幌子也得到极度的张扬。进入近代,我们由世界几大文明古国的优越地位,跌落到贫穷落后的国家,然而却又表现出极度虚弱但顽强不倒的姿态。历史的车轮进入二十一世纪,我们所承载的历史包袱和负荷,超过许多人想象。同时,现实的复杂性也是象牙之塔中的学者始料不及。基于这样的历史和现实的影响,我们民族的心理呈现出多变、复杂和不可捉摸性,我们民族的罪性也表现出隐晦、顽固、吊诡、根深蒂固和同化性强的特点。基督教从开始传入中国至今有一千多年了,竟然还没有在中国社会扎根,这在宣教史上也恐怕是很特别的现象。这其中除了当时为异端的景教可能是上帝之手的有意阻拦外,恐怕有着更深刻的社会内因和文化内因。在新的时代当中,上帝的道要在中国扎根,必须要有针对中国教会所面对的历史和现实处境的神学体系的出现。


中国目前的家庭教会大都只是在机械地吸收西方的神学思想。诚然,西方已有的神学思想,剥离他们明显的文化性那一块外,也是我们所必须吸收的真理养分。但如果光光吸收这些,在建造中国教会以及牧养中国信徒的生命过程中,是远远不够的。中国目前出现的没有归属的无宗派信仰,最根本是因为还没有形成体系化的本土神学思想。神学作为一种思想理论,它是从实践中逐渐建造,同时又在一定高度上指导实践。目前相对于中国家庭教会的实践来说,我们的神学建造呈现滞后和混乱状态。为此我们呼吁在新的时代当中,大批卓越的本土神学家的出现。


二、制度建设的艰难


目前的社会就整体来说,几个重大领域都没有完善的制度建设,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要进行完善的教会制度建设会面临很多艰难。诚然,教会是从世界分别出来的一群人,但由于信徒身上残余罪性的存在,同时信徒并不能割断历史和社会现实的羁绊,因此在制度建设方面,社会上其他领域建设完善制度的瓶颈和困难,在教会制度建设中依然存在。


目前家庭教会的制度建设存在几大问题。


1、世俗化严重,世俗制度的黑暗和腐败,同样在教会中严重存在。


2、无神论国家普遍流行过的制度崇拜,也在教会制度建设中隐现。


3、对西方教会制度的单纯模仿。


显然西方的教会制度,是带上了它自身的历史和文化烙印的。比如新教一些派别实行的普选制,是建立在“人人皆祭司”的教义以及信徒有较高的祭司自觉意识的基础上。诚然中国许多家庭教会也教导“人人皆祭司”的教义,但对教义理性上的接受与教义在生命中扎根还是两回事。可以说中国目前很多信徒并没有形成祭司的自觉意识。中国目前家庭教会的制度建设,应该是根据实际情况,适度借鉴西方教会制度,在圣经原则的指导下,制定出合宜合理合情的制度。不鼓励跟社会现实拉开很大距离,因为教会制度是很难与社会现实脱节很多的。尽管从西方的历史来看,一些基督徒发动的社会制度的变革往往有宗教改革的先行,但两者之间的步伐是有一个适度的距离。也有一些人认为,中国教会的民主建设,可以对这个国家的专制体制产生影响。这个愿望很好。但在相当一段时间里,西方宗教改革对国家宪政所产生的影响,在中国还是不可能出现的。因为当时西方教会早进入社会主流,甚至是好不容易才从与世俗政权的纠缠不清中解脱出来。而我们的家庭教会至今还只是个处在社会边缘的小媳妇。任你怎样宗教改革、民主建设,社会还是以惯性运作他豢养熟了的制度。家庭教会在目前阶段的主要任务就是努力壮大自身,在社会上福音广传。


4、几点建议


A、在相当一段时间里,上帝带领中国家庭教会的方式,可能还是一定程度的家长制。


为了防止专制的出现,可以配设教牧委员会等什么对教会领袖有所限制的制度,或者先从教会主要同工的层面实行议会制。在教会起步阶段,新同工的选拔可以由主要负责人提出并任命。因为这个阶段的教会,原有同工的灵性和神学装备以及服侍经验等都还不太成熟,不适合担负选拔同工的责任。而主要负责人所作的选任往往更容易针对现实情况,选拔到合适人选,并更可能摸到上帝的旨意。而且这个阶段,教会各方面资源往往也比较薄弱,当务之急是调动一切力量发展壮大,需要强有力的中心领导;在教会进入中级发展阶段时,新同工的选拔就可以过渡为由原有同工会讨论提出或选举提出。因为这个阶段,教会规模不大不小,原有同工的生命和神学装备有了相当积累,有一定能力和经验来选举或提名新同工了。这阶段的教会,如果所有新同工的组成依然由主要负责人来完成,就容易造成人才漏网,因为主要负责人能选拔的人才总是在一定范围内,并且有他们自身的局限性,看不到一些与他们不同类型的人才。同时也增添主要负责人工作的压力,不利于他们在主要侍工上的开展,并没有单独时间与神亲近。教会主要负责人非常需要有单独的时间,与神建立亲密的关系,以到神那里支取带领教会的能力和智慧,并准确摸到上帝对教会的心意;在教会成熟到一定阶段了,新同工的产生就可以过渡到由原有同工会提名,教会里有选举权的成员选举产生。随着教会会友普遍灵性和神学装备的成熟,新同工的产生还可以进一步过渡到,由原有同工会和平信徒会友以一定比例提名,全体会员选举产生的方式。自下而上的普选要谨慎。在信徒生命状态和真理根基参差不齐的情况下,集体意志更容易表现它盲目的一面。


B、教会高层管理人员的选拔要谨慎。


这一点与世俗组织有很大不同之处是,世俗组织选拔高层管理人员时,首先往往考虑的是这个人的才能。而选拔教会高层管理人员,则首先要考虑的是这个人的人品,换言之是灵性和生命。这在圣经中是有明确教训的。“作监督的,必须无可指责,只作一个妇人的丈夫……”这段话里,基本都是关于作监督的人在人品上的要求。下面论到作执事的条件和要求那一段也是如此,几乎都没有提到作监督或执事的人在恩赐上的要求。与世俗组织相同之处的是,高层管理人员对教会的发展、成长和壮大,起着重大的作用。甚至,高层管理人员的行为会影响到教会与上帝的关系以及上帝对教会的祝福。这在圣经中也是有先例的,如大卫犯罪,上帝对整个以色列民族施行了审判。在现实生活中,有的教会因为主要负责人犯了严重的罪,结果整个教会被上帝拆毁。可见对于教会高层管理人员,上帝的要求是非常严格的,也正是因为高层管理人员对全体会员所能起的积极教化能力和消极腐化作用。因此选任教会高层管理人员,要切忌过于看重恩赐的选拔方式。我们承认恩赐也是上帝对信徒的美好祝福,并且在侍奉中被上帝所使用。因为上帝赐给人恩赐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其国度的拓展。但没有生命为支撑只靠恩赐的服侍,很容易没有后继力量。有恩赐但没有生命的服侍,也很容易让人变得自高自大,最终落入魔鬼的网罗。


C、对于教会管理人员要建立明确的奖惩制度。


世俗组织对管理人员的奖励,通常只是用钱财等可见的东西;而对于教会管理人员的奖励,却需要有比钱财更为丰厚的内蕴。圣经上说,那善于管理教会的,当以为配受加倍的敬奉。“敬奉”更多指的是当得的尊敬,一种位份上的承认和嘉许;同时也包括物质上的待遇。因为接下去的经文说,工人得工价是应当的。既然上面说配得“加倍”的敬奉,那么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给予那些为教会劳苦操心的管理人员以好一点的物质待遇也是需要的。与之相对,如果高层管理人员犯了错误,应该有严格的处罚制度。经上说,犯罪的人,“当在众人面前责备他”。相信这不是像文革时搞的批斗会,而是指教会管理人员若犯了严重错误,应当督责其在众人面前反省认罪。当然这“众人”应该是指一定范围内的群体。显然处罚不是目的,只是手段。目的只是为更好地造就教会,“叫众人可以惧怕”,从而活出更圣洁的生命。


D、在教会制度建设中,财务制度的建设要引起高度重视。


从教会建造开始,就应该建立相互监督的财务制度。中国目前的家庭教会,由于在社会上还只是处于边缘状态,因此不必担心教会与世俗权力的纠缠不清。但人性本身的软弱,却常常是撒旦以此来攻击教会的破口。对于钱财的贪恋,是人性常见的软弱,就如经上所说,贪财是万恶之根;有人贪恋钱财,就被引诱离了真道,用许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提摩太前书六:十)。因此教会制度建设从一开始,就要把透明、公平、公开的财务制度建设起来。每月的十一奉献公开,每月各项支出和费用公开,有的教会甚至连主要负责人和专职同工的工资都公开……事实证明,在财务方面的严谨管理,给教会管理人员和同工保持这方面的心清手洁,创造了良好条件。上帝往往也大大祝福这样的教会。


三、信仰教育的教条主义倾向


中国目前的家庭教会在信仰教育上,有教条主义的表现。造成这种教条主义的原因,可能与我们承载信仰的背景思维有关。由于几千年专制统治的愚民政策,我们的民族普遍来说,在思维上缺少创新的能力。我们的学校教育,从封建时代的八股科举,到现代的应试教育,不但没有进行创新思维的培养,而且还扼杀人的创新思维。举个例子,一个幼儿园,老师看到有孩子把太阳画成了绿色,圆圈上长出角来,就狠狠批评孩子。她就是没在这其中,看到孩子的独特视角和反向的思维能力……这种扼杀创新思维的教育模式,导致我们的民族在思想领域呈现一潭死水。我们老祖宗的那一套,一传承就可以扶摇直下传承几千年。而纵观西方的历史,思想家和哲学家人才辈出,一波高过一波。承认如果放在神浩瀚而深奥的真理面前,人类的思想和哲学,确实只配算是世上的小学。在相当程度上,它确实起到引诱人偏离上帝真理的作用,以致中世纪的经院哲学被马丁.路得称为“大淫妇”。但我们更要看到,在西方神学发展史中,如果抽掉了与其相互扭打、碰撞和融合的哲学力量的话,那神学要出现目前的深刻和丰富也会很有困难。因为人的思维是如此有限和狭隘,而上帝的真理又如此丰富和深奥,上帝也正是籍着人类最具思辩的逻辑和哲学,对人类的思维死角进行碰触和清扫,以帮助我们对真理能有更广更深的探索和理解。而西方历史上的许多思想家,不管是基督教思想家还是世俗思想家,在基督教发展过程中都起到了功不可没的作用,哪怕是站在对立面的挑战。


鉴于真理是以文化为载体,因此我们背景思维的教条和狭隘,就影响到了对真理的解读,形成了信仰教育中的教条主义倾向,下面就几个方面来简单阐述。


1、种种人为的属灵标准,借着神圣威力牢牢捆绑圣徒的生命和属灵视野。人为的属灵标准,往往是我们对于属灵品格的认识,经过原有思维习惯、传统审美和前文化价值观等综合审核后所形成的标准。它听起来很像圣经中说的圣灵的果子,但实质上却大厢径庭。


2、圣经解读的机械主义。中国目前家庭教会,大部分都传讲新教“唯独圣经”的教义。但在对这个教义的应用中,普遍存在对圣经解读的机械主义。表现在教牧人员对牧会的具体事件,以及对现实生活各种现象的解释上,都机械地到圣经中寻找模版。应该说,“惟独圣经”更主要指的是惟独圣经为真理原则,而不是指在解决具体事件时非得从圣经中寻找原版,或者用圣经记载的具体个案来审核现实发生的个别事件。我不认为,在圣经成书后这么多年的历史中,所有人所有事,都是可以从圣经记载的具体事件中,找到一个对应模版的。即便看起来非常相似的事,上帝的带领也不见得非要局限在圣经曾经记载的模式上。因此我们要给圣经以后的历史中,圣灵对人的引导留出一定空间。圣经提供了真理原则和框架,内住我们生命的圣灵则“具体问题、区别对待”进行机动地引导。比如在政教问题上,是否圣经记载的保罗和彼得等使徒与当时政府的处理方式,就是我们今天处理与政府关系的唯一标准呢?我认为在政教关系的处理上至少要从几个方面来考察:圣经是指导原则,神在教会历史和神在当今世界对其他与中国背景相似国家的带领为参照,中国现实的国情为落脚点。这三个纬度缺一不可。少了一个纬度,都有可能落入偏隘和简单化。


3、普遍存在的律法主义倾向。有人认为,中国基督徒在生活上做不出美好见证,是因为信仰教育过于看重因信称义。我却认为不是我们过于看重因信称义,而是我们没有把因信称义的教义讲深讲透。家庭教会的讲台普遍只是在得救层面阐发因信称义,没有引申到成圣和侍奉层面来作深入阐述。因此可以说,教会的讲坛给信徒指出了什么是罪,但对于如何不犯罪却没有提供有效的答案。而其实,成圣跟得救一样,全是籍着圣灵的能力才能达成。否则,立志为善由得我,行出来却由不得我。许多信徒在生命成长过程中,一开始坚守严格的律法标准。但走着走着,发现走不下去了,在人性天然的败坏与主观努力的顽强对抗中痛苦地挣扎。这时,又得不到有效的辅导,甚至得不到教会弟兄姐妹的误解和接纳,于是只得一转身,搬出了因信称义的招牌而放纵自己的行为。而其实,因信称义的教义如果能讲深讲透,并能运用起来,是信徒能活出圣洁生命的重要钥匙。而行为称义的观念和动机,恰恰才是生命被捆绑的地方,是徒有敬虔外表的源头,是信徒能活出圣洁生命的重要障碍。许多信徒在生命成长中的痛苦和挣扎,有相当原因是被这种行为称义的动机和观念所捆绑,不但活不出圣洁的生命,一旦被魔鬼试探跌倒了,重新站立起来也就特别地难。


四、教会同工本位主义严重


教会本位主义,我把他理解成一种集体性自我。是信徒在成圣过程中,顽固的自我隐退到一个光明正大的居所。这是从个体层面来说的。就群体层面,当然与我们的民族传统是有密切关系的。有人说我们的社会以前是集体主义,但其实我们从来就没有过真正意义上的集体主义。我们虽然有过几十年看似团结的集体主义,但当时我们却有阶级斗争,人性的争竞和折磨欲,以另一种面貌粉饰登场。可以说中国人的窝里斗是历来已久的,所谓的一个中国人一条龙,十个中国人一根虫。但我们其实也从来没有过真正鼓励个性发展的个人主义。即便算是崇尚个人主义的今天,枪打出头鸟,谁敢吃螃蟹就群起而攻之,依然是社会的普遍现象。


在这样的民族传统影响下,跟民主运动一样,家庭教会也呈现自立山头、互不接纳,甚至相互攻击的状态,没有以上帝整个国度为念的基督教大同主义胸怀。由于目前外部环境的严峻,还存在共同敌人这个靶标成为彼此联结的纽带。一旦这个靶标消失,那分崩离析的状态会更加严重。诚然,鉴于人类罪性的相通,在基督教发展历史上,争竞和分裂一直是一道不褪色的风景。但如果那段历史首先放在中国上演,那基督教将会支离破碎到什么程度,就更加难以想象的了。


如果按照绝对数量来说,目前家庭教会的基督徒已经不少了,但在社会公共领域所发挥的作用却几乎微乎其微,远远小于他本应当释放的能量。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之一,恐怕与目前家庭教会一盘散沙的局面有关。我相信圣经说的肢体之间的合一,不单单指一个教会内部弟兄姐妹的合一,更指的是各兄弟教会之间的合一。显然兄弟教会之间的合一所起的作用会非常强大。基督教历史上的几大信经,都是产生于大公教会基督教全体大会,从而为基督教确立了基本的信仰轨道。许多人认为,中国目前的外部形势还比较严峻,因此各教会各自为营,独善其身就够了。事实上,我们外部环境的严峻,与我们自身所表现出的软弱是有密切关系的,甚至形成一种恶性循环。我们越是自立为营,一盘散沙,我们的对手就越是想把我们孤立开来,逐个攻破。


五、社会责任感普遍淡漠,有消极出世倾向


目前大部分的家庭教会只关注福音的传播,而对于社会政治、人权和法律等社会正义问题则普遍不太关心。这种状态的背景思维是,一,认为教会是属天的团体,坚持政教分离的原则;二,大部分信徒认为解决中国问题的当务之急是福音的广传。这两种思维在本质上都是正确的,但存在理解上的偏颇。


首先,众所周知每一个信徒都有着天国子民和世界公民的双重身份。那么作为一群信徒的集合体的教会,当然也抹杀不了这两个角色的同时具有。既然有这双重的角色,那就说明教会不但担负着属天国度的拓展。因此社会正义追求,也是作为被上帝绝对公义洗礼过的教会所不可推卸的。政教显然是必须要分离的。但正如一位弟兄所说的,政教分离的真义在于不能将教会当作政党和权力团体,一种宗教不能利用政治权力去压制另一种宗教,而不是说基督徒当自动放弃社会关怀和社会公正。


其次,确实一个社会的黑暗,总是起始于人性的黑暗。因此福音永远是实现社会正义的根本。相信这也是上帝所采取的方式,压伤的芦苇他不折断,将残的灯火他不熄灭。而且有理由认为,从上帝的出发点,地上社会正义的实现和法律的健全等,并不是他的首要目标。他的首要目标是灵魂的得救。这个被罪所玷污的世界,除了最终的毁灭,是很难建立真正的美好国度了。


但目前家庭教会在这方面有点走偏了。要知道,这种社会责任感的普遍淡漠,反过来也影响到上帝国度的拓展。因为福音的广播、教会制度的建设、神学体系的建造,与外部社会环境、政治现状以及文化氛围之间是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的。虽然在西方,一些基督徒推动的真正有意义的社会变革,总是在福音普遍被接受的社会背景下进行。但假若我们现在不及时作社会责任和正义感的预备,即便我们的信仰预备成熟时,真理之道如何能在现实社会结出圣洁、饱满的果子,也是一个问题。


在未来的中国社会,福音要想在这块土地上扎根,独善其身的纯福音传播显然不够,教会必须要担负起文化大使命的传播,将神的真理向中国的政治、文化、经济等各个领域渗透。但在目前阶段,上帝普遍复兴的是纯福音性的教会,而一些肩负着文化使命的教会基本没有被复兴。但这不是说,文化使命不是神对教会的心意,而只是说在现阶段,神定意先让纯福音性的教会得以复兴。我想这里面有上帝自己的计划和美意,从某方面来说,无论对于社会还是对教会可能都是一种保护。但我个人认为,到了合适时机神是一定会复兴那些担负着文化大使命的教会的。因为基督教信仰大厦在中国社会的建造过程中,有一个环节是必须得通过文化大使命的传播而得以实现。


目前中国教会在社会上处于集体性失语的状态。我认为这其实是很不正常的。教会作为真理的柱石和根基,有责任也有义务对地上一切明显与真理相违背的风俗、制度、文化,甚至国家政策,应该发出反对和制止的声音,这是作盐作光很重要的一部分。当年英美和欧洲国家的教会,对于社会上盛行的贩卖奴隶三缄其口;工业革命时代,对于社会上浪费财富行为也熟视无睹,不去告诉人们新旧约圣经怎样教训人要用爱心去运用财富;在社会达尔文思想流行时,教会也没有本着圣经原则截然反对把财富当作一种“适者生存”的武器;……回顾来看,当年教会的失责是无可推诿的。同样今天中国的教会,对于社会上许多公然与圣经相违背的现象保持集体性的沉默,也将是在历史上写下失责的一笔。尽管我们确实还处于被边缘化处境,但这并不是我们保持集体性失语的理由。当然这可能会付出代价,但付代价的同时是作见证的时候。其实这种见证与为着福音受逼迫的见证同等重要,本质一样、相得益彰,只是方式不同、果效不同。事实上,现在中国社会已有这么多基督徒,如果能发出该发出的声音,将会在社会上产生非常强大的力量,这本身也会产生改变边缘处境、争取信仰自由的果效。


六、 家庭教会表现出神学水平上的参差不齐,存在感性和理性的两大极端


神学水平的这种参差,是与这个国家民众的受教育程度的差距有关的。中国目前的社会不但贫富悬殊,同时也出现了受教育程度的极其悬殊现象。当然这两者之间是有着密切的因果关系的。显然信徒受教育程度的差别,影响了他们神学水平的参差。


在普遍受教育程度很低的农村,基本没有什么神学教义的建造,他们没有机会,也没有背景知识的预备。因此信仰就表现出感性的特点,注重圣灵的带动和能力,依赖于神迹奇事。当然不排除这是上帝引导农村教会的方式。但显然没有神学基本教义建造的信仰,就很难抵挡异端的攻击。所以目前农村教会的异端特别盛行。另外,在城市广大知识分子群体,有足够的教育背景以让神学教义的建造成为可能。但又显出了过于理性的特点,把上帝局限在人有限的理性当中,变成信仰上的一个概念。这种思维上的过于理性,大大阻拦了圣灵的自由做工,再也看不到上帝又真又活的性情。这显然既不符合圣经,也不符合上帝在历史中的带领轨迹的。显然在福音的广传过程中,是离不开大复兴之火的燃烧。每次大复兴来临时,无不是神迹奇事的伴随。诚然,这其中也确实出现不少问题。但我们却不能因为问题的存在就否认这其中上帝荣耀和大能的充分彰显。一次就归信几万人的大布道,肯定比一年归信几百人的问题多。因此我们不能因为问题的存在,就逃到狭隘的理性城堡,拒绝圣灵的活泼能力和带领。


这感性和理性两大极端往往互不接纳,彼此指责和排斥,这样的一种状态是很难为中国大复兴的来临营造氛围的。两者都不能成为上帝手中点燃福音大复兴的火炬。我相信一个大蒙圣灵复兴之火燃烧的教会,肯定在真理根基的造就上是全面而深刻的,同时人性和意志又是向活泼的圣灵敞开,并被圣灵的大能降伏和得着的。


七、文字事工的被忽视


相对于中国家庭教会的发展历史来说,我们的文字侍工,明显处于被忽视的状态。一些家庭教会根本没有认识到文字侍工对拓展神国度的重要性。殊不知基督教两千年文明的发展,基本是通过文字沉淀下来的,无论是神学教义,还是文学艺术。很难想象要是没有一辈辈基督徒在文字侍奉上的付出,基督教文明能够比较完整地发展到今天;那上帝在历史中显明的大能和荣耀,也就湮没于时光的飞逝中了。


目前的中国家庭教会,可能比较热衷于对西方基督教文明的翻译和传承,但对于我们活生生的现时、现地的文字侍工并没有重视,也没有去作有意识的沉淀。如果我们现在不作这种现时、现地的文字侍工的努力,我们将如何对我们的下一代交代?虽然都认为现今处于末世时代,但我们却谁也不能确定主再来的日子终究在什么时候。或许是几十年,或许是几百年,当然在几千后之后也不是没有可能。如果我们的后人无从了解在现今这个特殊时代,上帝对中国家庭教会的带领轨迹,无论如何是我们的失职,也将是留给后人永远的遗憾。


而且这种现时、现地的文字侍工的怠懈,也必将带来广大信徒在思维敏感度上的迟钝,思维活力的下降,对现实关注的淡漠,并防碍教会之间更加有机的交流。这必然导致本土基督教文明发展的滞缓、碎片和边缘,很难形成规模、阵势和风潮,当然就不可能对社会核心文化和价值体系产生冲击。


目前中国家庭教会的文字侍奉方面,差不多都只能算是文字性的,极少有文艺性的侍奉。活跃在社会文坛或影视界的,大部分都是外帮文艺工作者。在中国现代作家中,如冰心、许地山、周作人、老舍等据说都是基督徒。然而,信仰在他们的作品中却没有留下多少痕迹,因此就谈不上通过作品把人引到上帝面前,更谈不上给中国文坛带来什么影响和冲击。其实,文学艺术的侍奉应该引起重视。文学艺术是一个民族的灵魂,它对一个国家民众所产生的影响是深远而巨大的。在西方,真正在历史上留存下来成为经典的文艺作品,大都是与基督文明有关的。


以上是对中国家庭教会危机的简析。尽管我们目前存在问题,但对于中国未来基督教信仰的发展,我还是充满了信心。因为我们能从各种迹象中看到,上帝那双无形的手在中国社会所动的善工。我相信,中国完全可能成为福音接力赛中最后一把熊熊燃烧的火炬;福音传到地极的那天,完全有可能就是中国成为宣教国家的那一天。





(2010-02-18 摘自《教牧神学季刊》第八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