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基督徒20年无身份证求助无门告官被拒



1/12/2015

对华援助协会驻香港特约记者乔农        2015年1月12日


张强曾经有过的身份证


深圳基督徒张强因在八九年被迫提前离开学校,20年来,无数次向广州身份证签发地要求签发身份证。均遭到拒绝。成为一名“隐形人”,最近有大陆制作人计划将此拍摄成纪录片。他表示,因为没有身份证,无法搭乘火车、就业,甚至结婚。1月7日。他再次去广州市天河区法院立案厅递交状纸,行政起诉公安局,被法院拒绝。因此呼吁国际社会关注他的境遇。

今年48岁的张强,出生在辽宁省营口市,八十年代考入广州华南理工大学,户口也随之迁到广州。1986年领到第一张身份证。“有效期限10年”过后,广州市天河公安分局拒绝向他续发身份证,对方的理由是他“必须回原居住地申请”。张强星期六对记者说,他日前就此再度状告公安局:“1月7日,我去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立案厅递交行政起诉状,受理的工作人员叫邓兆欣,她收到起诉材料后,跟立案庭的副庭长黄谷宜叫邓兆欣不受理我的户口所在地,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分局的行政诉讼。我当场要求立案庭书面答复,并且说明不受理的理由和法律根据。黄谷宜就指使邓兆欣叫法警抓捕我”。

张强说,根据相关法规,行政诉讼非民事案件,受理法官无权做出不受理的裁定:“黄谷宜是一个民事法官,他审理和负责的都是民事诉讼,应当主动回避我提交的行政诉讼案件资料,他不应当作出裁定”。

而在此前的去年11月24日,张强曾在户口所在地的广州天河区分局综合办证厅,申请办理签发换领二代身份证时,再遭一名张姓警官(警号027683)呵斥和出警恐吓。12月19日,又在同一部门‍遭遇陈川林警官(警号029264)拒绝办理身份证。

1985年9月,张强考入华南理工大学,户口迁到广州公安局天河分局辖区落的户。89年大学快毕业的时候,学校校长以张强“学习成绩不好”为由,责令其退学。他称,当时学校并无有关因学习成绩差,学生需要退学的标准。90年,教务处长发现之前对张强做出的退学决定是“搞错了”,但没有做出更正,也没有分配工作及发出毕业证书。

张强对20年来,因没有身份证,无法出行感到困扰。他说:“没有身份证户口,我交了女朋友却不能登记结婚、不能找工作,不能创业,也不能置业,也不可以参加社保、医保、失业保险,不能够去银行开户,也不可以取邮件包裹(要看身份证),又不可以坐飞机、火车,这些交通工具需要身份证”。

张强表示,他曾就此向中国领导人和广东省省长写求助信,但杳无音信。他说:“我曾经向邓小平、江泽民、李鹏,总理朱镕基,广东的省长叶选平、朱森林,都曾经写信,但是都没有回复给我”。

张强提供的第一张身份证是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于1986年1月31日签发。曾代理张强行政诉讼的深圳律师李志勇认为,张强的户籍既然没有迁出广州,即使要在家乡办证,也要先将户口迁出广州。

张强说,他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于2013年开始信奉基督教。他称:“我信主,因为我很绝望,在广州的时候也曾经想过去教堂,但是广州很多教堂都在城市,又不是随时开放。我在深圳时,就是梅林教堂。当时是2013年1月27日,傍晚六点到八点我看到美国的牧师在带领信徒进行英文敬拜。英文教师教唱英文赞美诗,当时是英文赞美诗打动了我。不仅仅是音乐旋律美,而且歌词对主耶稣基督的赞美,还有对上帝的赞美。他们讲的福音让我感动,我是因为这个原因”。

作为一名基督徒的张强表示,他将永不放弃,继续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发出呼吁,也希望国际社会关注他的境遇。


基督徒张强状告广州公安不发身份证



对华援助协会驻香港特约记者乔农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