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1年天主教“圣母军”事件



1/27/2015

作者:孙陇


根据维基百科,圣母军是一个天主教教友的团体,于1921年在爱尔兰于年创立,目前在全世界已经有超过300万的会员。圣母军创始人杜辉想借由建立一个团体来帮助天主教信徒能够履行自己在受洗时的誓言,以及可以参与一个有组织的教会团体来支持博爱与祈祷。圣母军一开始只接受女性成员,直到1929年才有除了创办人杜辉以外的男性成员加入。一开始这个团体进入各医院服务,很快的他们开始活跃于各个贫苦的地方。圣母军组织由爱尔兰传教士莫克勤神父于三十年代传入中国,1948年教廷驻华公使将莫克勤调到上海后,圣母军组织在全国许多地方迅速扩展,成立了许多分团、区团、支团。



1951年7月13日,天津市军事管制委员会主任黄敬签署并发布了第21号布告,宣布对天主教组织“圣母军”予以取缔,7月15日《人民日报》发表文章《保护正当的信仰自由,取缔反革命的“圣母军”》一文,文章指出:

天主教内反对自立革新的人民常常辩护说他们是不问政治的,是不反对任何政府的,是不会背叛祖国的。天津“圣母会”的实际行为证明完全相反,“圣母军”的活动,集中于政治。“圣母会”所诅咒的是全国人民歌颂的人民政府和人民解放军,“圣母会”所歌颂的是全国人民诅咒的日寇、蒋介石匪帮和美国侵略者。“圣母军”的全部目的,就是与全国人民为敌,与人民政府和人民解放军为敌,与共产党为敌,就是推翻新中国的人民民主政权。“圣母军”把人民政权叫做“罪恶的统治”,他们公然宣布要毁灭“罪恶的统治,推翻它的基础,在它的残碑断碣里树立起基督神国的旗帜”(圣母手册)。但是什么是他们所谓“神国的旗帜”呢?原来就是帝国主义和蒋介石的旗帜。因此“圣母军”特别注意吸收国民党特务、逃亡地主、恶霸、土匪以及流氓分子为“团员”,许多地方的“圣母军”的骨干分子,都是蒋介石特务机关“中统”、“军团”的特务或帝国主义国家的间谍。


《人民日报》一文的刊登,标志着在全国范围内的取缔“圣母军”的运动开始。10月8日,上海军管会宣布取缔“圣母军”,各地的分支机先后被取缔。从此,天主教“圣母军”被逐出大陆,被宣布为非法组织,与“一贯道”等成为了反动会道门。

按照《共同纲领》第五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权,“圣母军”是天主教教内的一个机构,人们加入“圣母军”应该是属于正常的宗教信仰行为,并非是加入邪教,当局为什么要取缔呢?当时在上海任教职的金鲁贤主教在其回忆录《绝处逢生》中说到了一些原因:

政府在全国范围内伸出重拳,出击的对象是“圣母军”。圣母军起源于爱尔兰,专为恭敬圣母并鼓励教徒多做祈祷与行仁爱工作。黎培里为教宗驻爱尔兰大使时发现这个组织。他认为有利团结信徒,提高他们的素质。调来中国后他大力提倡这个组织,圣母军从基层开始分地区发展,每一个小团体请一位指导司铎,小团体内有会长,也有小组长,分别负责祈祷、培训、联系、财务等等工作。黎培里特调来爱尔兰籍穆克勤神父(译法不同,即莫克勤)作全国指导司铎,全面负责。上海的圣母军在青少年中特别在校学生中发展较快,个别神父也在堂区中组织。这个组织带有“军”字,特别引起共产党的注意和重视,认为这个组织具有政治目的,带有军事性质。这类组织在共产党统治的国家绝对不许存在,必须彻底消灭。中央政府把圣母军定性为反革命组织,勒令所有会员立即声明退出。文件指出参加者都是地主分子、国民党反革命分子等,必须登记退团,并要求退出的会员进行检举揭发,务求一网打尽。全国公安机关立即行动起来,在上海设立了几十个退团登记点,勒令会员报到、填表。交出会员证、会员手册,声明自己幡然觉悟,宣布退出,写下受骗上当经过等等。

金鲁贤主教认为“圣母军”惹来杀身之祸得原因是这个组织本身的名字就极具政治性,引起当局的封杀。事实上,各地“圣母军”也注意到了这个问题,为适应形势发展,各地的“圣母军”纷纷改名为“圣母会”,但为时已晚,还是被取缔。

金鲁贤主教所提到的原因仅仅是一个表面原因,更深层次的原因应该是在1949年后在当局提倡的天主教“自立革新运动”中“圣母军”反对激烈,公开号召教徒抵制,拒绝脱离罗马教廷,因而导致天主教的“自立革新运动”进展缓慢。而当局为政权稳定考虑,为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最大限度地减弱西方对中国的影响,对反对声最强的“圣母军”的取缔也就成为自然的事。在天津军管会取缔“圣母军”后,当局支持下的“天津市天主教革新运动促进会”于7月28日发表了《告全国交友书》,这可以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圣母军”被取缔的原因:(节选)
全国各地的教友们:

报告你们一个可喜的消息:以我们天主教作掩护的国际反苏、反共、反人民的法西斯秘密反动组织“圣母军”,因罪行暴露,罪证确凿,在广大人民与爱国教友的一致要求下,天津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在七月十三日发出布告,明令予以取缔了。

“圣母军”这个组织,从它一九二一年九月七日在爱尔兰成立时起,就是帝国主义者为了维持他们罪恶统治,为了镇压劳动人民的反抗,有计划地阴谋破坏世界人民一切正义事业的反动秘密组织。……

他们的罪恶活动不胜枚举,大体上说,可以分为刺探情报,散发反动宣传品,散布谣言,进行反动宣传,破坏政府政策法令,破坏天主教三自革新运动和支持其他反革命活动。……
人民政府保护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已有明文列入共同纲领。政府对宗教的一切措施,是完全符合这规定的。这是铁一般的事实,不是任何帝国主义分子的挑拨离间所能污蔑的。
……
当局取缔“圣母军”的理由是这个组织参与反革命活动,是一个反革命组织,参加者很多是“国民党特务、逃亡地主、恶霸、土匪以及流氓分子”(《人民日报》),但事实上正如金鲁贤主教所说,“圣母军”在青少年中特别在校学生中发展较快,笔者收集到1951年9月由华东人民出版社出版的《保护正当的信仰自由,取缔反革命的“圣母军”》一书,上面刊登的七个曾经参加过“圣母军”成员的悔过书和检举信,这七个人均是在校学生。在这里选取其中一个十三岁孩子的文章,看看“圣母军”是如何进行反革命活动的:


我控诉帝国主义分子杜华、杨耐安

扬州市十三岁天主教徒 阮家楷

我叫阮家楷,今年十三岁。我是一个被抢救出来的失足者,因为我曾被帝国主义分子杜华、杨耐安利用“糖果”、“玩具”诱骗而加入过天主教内秘密反动恐怖的组织“圣母军”组织。

过去因为我的哥哥阮家森在教会所办的震旦中学读书,我常和我哥哥到震旦中学去玩,因而认识了杜华。这个坏家伙他表面上装得非常的“和善”、“仁慈”,见到我都是满脸笑容地问长问短,并时常借些“西洋景”、“七巧板”、“球棋”之类的玩具给我玩,叫我没事跟哥哥到他那儿去谈谈。因为我喜欢玩,看他对人又非常“客气”,就愈来愈接近。后来他又叫我从城北小学转学到达德小学去(达德小学是教会学校,靠近震旦中学),帮助我免去了三分之一到学费。从此,我和他的接触机会就更多了,差不多每天下午都到他房间里去玩。他常常对我说些什么呢?他说:“你这个孩子很聪明,将来一定有办法,你要好好地学习你哥哥那样有礼貌,对神甫服从听命。”“你真可惜生在中国,要是生在我们美国,你的福气就可格外大了,一天到晚有得玩有得吃。”“在我们美国,每个小孩都有小火车、小汽车玩。”他就是利用这些话来灌输我们小孩子的亲美、崇美的奴才思想。每隔两三个星期,他又和我们做“苹果”的游戏,把糖果给我们吃,吃后他叫我和震旦中学的教友学生一块来听道理、看弥撒。每星期“圣母军”开会,他叫我去旁听,他经常在会上读些“共产党是魔鬼”,“神甫是代表天主的,你们应该服从神甫的支配。”以反苏反共的言论来模糊我们的思想认识。

震旦中学停办后,我哥哥和另外的十几个同学被杜华分批的送到南京弘光中学(教会学校)上学。这时,扬州天主教内的“圣母军”团员只剩了三四个人,在这样情况下,杜华发展了我和另外两个同学正式参加“圣母军”做“团员”。杜华走后,我也很少到天主堂去了,这时领导“圣母军”的另一个帝国主义分子杨耐安又叫薛凤歧等跟我说:“你哥哥也是一个圣母军的团员,你应该向你哥哥学习。圣母军是救人灵魂、救自己灵魂的好组织,你怎么能够说离呢?”我经他这一说,后来又经常的去了。这时,杨耐安为了继续进行他的反苏反共的阴谋活动,把“圣母军”改为“圣母会”,仍然进行造谣破坏活动,说在革新宣言上签了名的就是叛徒,像朗美琳他们就不能“办神工”、“领圣体”(天主教内地一种仪式),“除非在全体教友面前坦白悔过才行。”朗美琳先生为了赞助三自革新运动而被这些帝国主义分子污蔑为“叛徒”,还说什么要向全体教友公开坦白悔过,他们有什么罪,难道说爱国也是犯罪吗?

我今年才十三岁,这些披着宗教外衣的帝国主义分子,连像我这样的小孩也不肯放过,把我诱骗参加这个反动的组织,使我身上沾上了污点。我现在清醒了,我除了公开表示脱离这个反动的“圣母军”组织外,我要控诉,我要检举,我要把他们披在身上的羊皮揭开,让我们广大教友更清楚地看出他们那副丑脸。

(一九五一年八月二日《苏北日报》)


当局取缔“圣母军”后,要求其成员发表声明退出,并要求写受骗经过。这篇文章就是在这个背景下写的,不过这样的一篇文章,我是不会相信完全是出自一个十三岁孩子之手,但即使如此,从他的叙述中却可以让我们真真地感受到这些神甫们对信仰的坚贞和对教民的“和善”、“仁慈”,并且从中并没有看到实际的反革命活动。

对于那些拒绝退出的“圣母军”成员,当局的做法自然就是人民民主专政。笔者还收藏了一份有关“圣母军”成员被判刑的判决书,判决书全文如下:


绍兴市人民法院刑事判决 (59)刑

字第545号

案由:反革命

公诉人:绍兴市人民检察院检长战加源

罪犯:陈加辣,女性,52岁,宁波市人,家庭中农出身,本人天主教修女,住本市八士桥天主堂,于1958年4月13日依法逮捕,现在押。

本案经依法审理终结,查明:

罪犯陈加辣,自幼受帝国主义反动教育,以后一贯追随披着宗教外衣的帝国主义间谍戴安德、白乐水共同进行反革命活动。解放后1950年组织反动“圣母军”,担任“义德之钟会”会长,发展反动组织,训练修女,策划反革命活动。当被我政府取缔后,陈犯仍坚持反动立场,说什么:“圣母军不是反动的”。1953年——1954年帝国主义间谍戴安德、白乐水相继被我政府处理,驱逐出境时,罪犯陈加辣为其大喊“冤枉”。并向白乐水表示决心说:“只要我在一天,总要坚持一天”等。千方百计的设法取得联络,拒绝接受政府教育。因此,在1955年9月由宁波市公安局依法逮捕,至1956年12月教育释放。但罪犯陈加辣仍无悔改诚意,继续散布反动言论。1957年2月调来本市八士桥天主堂后,又组织儿童搞什么“说经班”,灌输帝国主义间谍戴安德著作等。

本院认为:宗教信仰自由是我们国家法律保护的,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88条已明文规定,但绝不容许披着宗教外衣来进行反革命活动。而罪犯陈加辣一直追随帝国主义间谍,解放后又组织反革命组织。虽然我政府宽大处理,但仍不改恶从善,坚持反动立场,这显然已非宗教信仰问题,而是披着宗教外衣进行反革命活动,已构成反革命罪。本院为了严肃国家法纪,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维护宗教正当的活动,惩办一切披着宗教外衣进行反革命活动的罪犯,保卫社会主义建设。特依法判决如下:

判处罪犯陈加辣有期徒刑伍年。(刑期自1958年4月13日至1963年4月12日止)
如不服本判决得自收受后次日起十日内向本院提出上诉理由书一式二份,上诉于宁波地区中级法院。

绍兴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1961年10月10日


这份判决书有两点值得注意,第一点是陈加辣修女第一次被捕的时间是1955年9月,而在这一年的9月8日天主教上海教区主教龚品梅因抵制中国当局对天主教会的“改造”行动,拒绝在教会内开展“反帝爱国运动”,不参加由官方组织的“中国天主教教友爱国会”而遭到当局的逮捕,同时被逮捕的教内人士183人,教内称“九八教难”,估计陈加辣修女也是183人中的一个。第二点,第二次被捕的原因很是牵强,“讲经班”是天主教会内的正常活动,以此为借口只能说对出狱后的原“圣母军”成员在外面的活动不放心。金鲁贤主教的回忆录《绝处逢生》中提到:“上海的这些圣母军,绝大多数是高中和大专学生,出身富裕家庭,有的父母都是非基督徒,他们奉命抵抗公安局命令时不被家长和亲友们理解,他们当时准备入狱,入狱判刑后去青海、东北等地劳改,劳动积极,得到嘉奖,但坚持信仰,丝毫不动摇,有的还暗地里做福传工作。”

“圣母军”中的外籍神甫,包括莫克勤在内先是被捕,后均被驱赶出境。鉴于此种情况,1952年1月18日,教宗庇护十二世发表使徒书信“我们切愿声明”给中国的天主教徒,安慰“遭受攻击”的中国天主教会,鼓励他们“传播福音的真理”,“引人从善以登天路”,申辩外国的天主教传教士除了传教以外“并无他求”,重申非常愿意“你们国内的教区可以交给你们本国主教治理”,但是坚决反对教会“替一个国家、替一个政权服务奔走”,反对“与罗马宗座脱离关系”。

“圣母军”事件的发生,不是一起简单的宗教事件,而是一起影响深远的政治事件,当局以“义和团”般的勇气和见识对“圣母军”为代表的天主教拒绝“改造”一派的镇压,其目的就是要让中国隔绝于西方,少受西方的影响。目的达到了,但换来的是西方世界对新政权更加敌视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