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FA独家:常伯阳将追究被非法羁押



12/04/2014

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乔龙




河南公益律师常伯阳被当局羁押六个月后,于上周六被郑州警方“取保候审”。常伯阳星期三接受本台专访时称,在被羁押期间,公安对指控毫无证据,多次提审他,试图罗织证据,但没有成功。提审人员先是问其六四公祭,后又问其同城聚会及新公民运动,最后又问“郑州亿仁平”的资金来源。他感谢外界为他获释所作的各种呼吁。

河南民间NGO组织“郑州亿仁平”创办人之一的常伯阳上周六被郑州市公安局变更羁押方式,获取保候审。



常因接受今年2月因参与在中共前总书记赵紫阳的老家河南滑县举行的“六四公祭”,纪念赵紫阳及胡耀邦,而被刑拘的前学运领袖陈卫、于世文夫妇的委托,担任辩护律师,5月27日,被当局以“涉嫌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罪”刑事拘留。随后又变更为“涉嫌寻衅滋事罪”。7月又以涉嫌“非法经营罪”被批捕。10月,案件又被退回公安局补充侦察。

常伯阳本周三接受本台专访时,首先感谢各界人士及律师朋友对他的关注和声援,令他获释。

他说:“我确实非常感动,有这么多人支持我,也给了我力量。所以我在里面能够坚持,也是因为大家不断给我信心和勇气。”

常伯阳获“取保候审”并非其委托的律师提出申请,而是警方的决定。他在离开看守所前,拒绝在“取保候审决定书”上签字,他认为自己没有犯罪行为,要求撤销案件。

他说:“我要求无罪释放,出来以后,他们办事的人说是领导安排的,要办取保手续,他们给我一个取保候审决定书,我要他给我一个说法。他们换了我三次涉嫌罪名,一个罪名是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第二个是寻衅滋事罪,后又换成非法经营罪。”

有舆论认为,郑州警方两度变更涉嫌罪名,表明没有证据证明常伯阳有罪,而是想通过审讯,罗织证据。常伯阳表示,警方对其的指控证据,一无所有。

“他一开始问今年春节期间公祭六四,纪念赵紫阳的事情,后来又问前年有人撕毁毛像的事情,然后又问了很多(网民)同城吃饭,还有新公民运动。最后问亿仁平公益机构,我从事的公益工作方面。”

记者:他们说您接受境外资金,违反律师法?

回答:对,他是不符合逻辑,胡言乱语,牵强附会的指控。我说这个资金不带任何意识形态的成分。当年邓小平在深圳搞改革开放,都是境外资金。资金跟违法之间,没有任何联系。

常伯阳说,刚开始,警方频繁提审他,试图寻找证据。

“讯问非常多,一个月内,两、三天就讯问一次,但是我很多时候都拒绝回答,他也没有问到一些东西。”

记者:有没有不让您睡觉,连夜审问你?

回答:没有。因为我本人是律师,估计他们怕这件事情在外面影响较大。我说,我要吃饭,讯问就停止。因为我要睡觉、吃饭。所以这方面,他们相对文明一点,我没有吃那么多苦头。

在过去数月内,先后有数十位律师,一百多次到郑州第三看守所,要求会见常伯阳,但都被拒绝。看守所并没有解释缘由。直到9月5日庞琨和冯延强两位律师才见到了常伯阳。他说,公安拒绝其见律师,指案件“涉嫌危害国家安全”。

“一开始不让见律师,说是涉嫌危害国家安全。我说,你根据什么,他们又拿不出依据,后来我就拒绝回答任何问题。我说你已经违法了,我不能配合你违法。后来去了一位领导,叫我签字,我不签。最后我们也就罢了,双方一直僵持着。”

记者:接下来,您准备怎么办?

回答:去交涉,要追究下去。因为这件事不能这样不了了之。

案件的代理律师冯延强周三对本台表示,如果常伯阳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刚拘留的时候也不是以非法经营罪为由,通过这样的刑事羁押手段,随便按一个罪名,想达到一种震慑的效果。如果没有外界关注,肯定不会受到这种优惠。”

45岁的常伯阳,长期为艾滋感染者、乙肝及丙肝人士提供法律援助,曾帮助艾滋病患者进行反击歧视活动。总部在美国费城的艾滋病民间公益机构“艾滋政策项目”组织,上周曾致函河南省省长,呼吁释放常伯阳。

(特约记者:乔龙 责编:胡汉强/申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