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仰荒芜的时代民族变得虚无



12/09/2014

作者:中国青年政治学院 王东成 教授


何光沪先生的新书《秉烛隧中》为作者2003年至今重要文章的首次结集,借着这本书的出版,凤凰大学问联手新星出版社和东方历史评论,邀请了几位中国目前思想界比较重要的学者共同组织了沙龙形式的发布会,共同探讨宗教与中国社会的千年互动,追问中国人的“生命之惑”。以下是王东成先生的现场发言实录,个人信仰色彩略重,请大家酌情参考:

《圣经•创世纪》说:“上帝说:'要有光',就有了光。”何光沪就是一束光,一束温暖、明亮的光,我祝贺他的书出版面世。光的最大意义是什么?就是驱除黑暗,就是在驱除黑暗的过程中获得存在的价值。像种子的命运和价值一样,光的命运是悲剧性的,光的价值是悲剧的价值,因此,光的荣耀和成就,就是悲剧的荣耀和成就。我是一个知识分子,同时是一个委身教会的基督徒,我感觉当下中国很需要一些侍奉“两会”的人,即侍奉教会和社会的人。有人信奉了基督教之后,就开始一味用“神言神语”说话,让社会上的人根本听不懂;同时,由于生存环境的险恶,他们不愿意参与社会公共事务,觉得很不安全;同时觉得自己在世上就是一个寄居者,因此对大地上的事物不感兴趣。我们锡安教会原有三大“异象”(使命):“聆听上帝的话语,建立基督化的家庭,推进福音的西进。”经过一段时间的历练,我们又确立了一个“异象”:“培植大地的希望。”基督徒也是公民,也是社会的一分子,理应关注脚下的大地,关注大地上的人们。基督徒承担着一种责任和使命,这种责任和使命就是爱与公义,而非个人的名与利。

基督信仰在当下的中国还很边缘化。比如说,我们为了长假调休而占用了大量星期天;而星期天基督徒理应去教会敬拜上帝,占用星期天实际上就剥夺了他们在周日做礼拜的权利。然而,在一个无神论的社会,这是一件微不足道的事情,从上到下、从官方到民间完全熟视无睹。这种“剥夺”也恰恰证明,今天的确是个信仰荒芜的时代。

我讲一个亲身经历的事情。我去马来西亚旅游,一天,我们的旅游车到加油站加完油便继续上路了。我们的车已经开出去很远,一辆摩托车追上来,从车上下来一个人对我们的司机说:“对不起,我忘记给你们找钱了。”当时我就想,如果这件事发生在我们的国家,我们回去找,人家承认有这回事儿就不错了,就应该感激不尽了。我觉得这是一件很有意味的事,便问马来西亚的导游他们为什么这么做,导游用手指着天对我说:“在我们马来西亚人看来,我们做什么事情,真主都知道。”我当时心里一阵莫名的悸动:是这样啊!我们的传统文化中,不是也有“举头三尺有神明”、“人在做、天在看”吗?然而,当下的中国人,还有这种敬畏吗?还怕做了什么坏事有报应吗?只要为了钱,我们一些人什么事情都敢做。当年我们到印度,一位瓦拉纳西大学中文系毕业的印度学生向我们询问一个问题,他说:“我们印度人是有信仰的,我们印度人的节日大都是不吃不喝的节日,可是你们中国人的节日几乎全是大吃大喝的节日,难道一年365天,就找不出几天静静地面对自己的灵魂吗?”问得好啊。不过,我们真得先问问自己:我们还有灵魂吗?我觉得这就是当下中国的状况,这个状况从本质上说,就是信仰的荒芜。

我们心中要有道德,没有道德,人就不能叫人。我们心中的道德就是良知,从信仰的角度来看,这种良知是上帝植入我们心里的。所以,最值得重视的事,就是大哲学家康德所说的我们“头上的星空”和“心中的道德律”:“位我上者,灿烂的星空;道德律令,在我心中”。在信仰荒芜的时代,我觉得我们的民族变得虚无,我们的民族文化变得虚无。百年来,我们请“德先生”,请“赛先生”,就是没有请“耶先生”,甚至打击“耶先生”,连我们的精英知识分子(例如蔡元培等)都要大搞“御敌于国门之外”的排斥“耶先生”的“非基”运动。在我看来,“耶先生”不仅是“德先生”、“赛先生”的“介绍人”,更是他们的“根”。“德先生”、“赛先生”是“耶先生”这个“根”长出来的树干和果实。令人痛心的是,这么多年我们与它失之交臂,浪费了大好的时机。不过,“耶先生”并没有放弃我们,还是以各种各样的方式眷顾我们这片苦难的大地。

中国第一流的文学家是“天问”型的作家。鲁迅先生就是这样的作家。他在《祝福》中,通过“祥林嫂”的口发出了中国文学史上的“天问”:“人死后,是不是还有魂灵?”。鲁迅先生对现实的黑暗与罪恶的批判一点都不比陀思妥耶夫斯基差,但是,由于他在天国的大门停住了脚步,因而心中仍然有激愤的怨毒,有浓重的幽暗,缺乏应有的宽恕与明亮,乃至临死的时候都是这样:一个也不宽恕。信仰太重要了,它在最根本的意义上,决定一个人的层次、质量与成就。

信仰是个人化的,基督信仰是在任何时代都能够存在的,只要有一个人,基督信仰就能够存在。在一定意义上说,保罗一个人创造了基督教,因为本质上说,是上帝通过他在做工。基督徒做事情,是救赎自己的灵魂,是回报和荣耀上帝。而为民族、社会、国家做出了贡献,其实都是拯救自己灵魂的必然结果。一个灵魂得以救赎的人,怎么可能不是一个好公民呢?怎么可能不为着爱与公义在世上“道成肉身”、知行合一地“做光做盐”、“带光行走”呢?现实生活中有大量的事实证明了这一点。人,最大的罪过是“无所畏惧”,是把自己当作上帝而裁判一切、决定一切。他们恣意挥霍巨大的权力,给一个社会、一个民族和一个时代造成了巨大的灾难。斯大林是这样,希特勒是这样,萨达姆是这样,卡扎菲是这样,红色高棉是这样,现在的有些人还是这样。这些人特别需要信仰的救赎。

我们每个人都应当不仅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而且敢于直面和正视自己灵魂的幽暗和罪恶,认识到自己是罪人,不是义人。我们要谦卑,要追求永恒的价值,要承担在世的使命。而这些东西的核心,是在大地上寄居的时候,像南非图图大主教说的那样,伸开双臂拥抱一切。用什么去拥抱一切呢?用爱,用公义。在印度,人们最崇拜的不是尼赫鲁,而是圣雄甘地,是泰戈尔,是特蕾莎修女。拯救自己的灵魂,这比什么都重要。灵魂被拯救了,生命放射出来的光芒,自然可以照亮别人,乃至照亮国家。这样的人,这样的光,我们中国还不够多。但是,请朋友们注意,当年有一个传教士说过这样一句话:我们要用遍地的坟墓唤醒中国。我去北欧的时候,一个七十多的老人站在码头上向我门分发简体汉字的福音单章。他告诉我们,有许多北欧人到中国传福音,至今没有回来,到现在连亲人也不知道他们的下落,他们把自己完全献给了那片土地。我知道,上帝爱我们,上帝眷顾这片土地。我真诚地希望大家关注何光沪这样的基督徒学者。


提问:我想问一下两位老师,对官方话语体系中的邪教怎么看?

王东成:我可以最简单地说两点:第一,我从来不敢轻易说哪个信仰是邪教;再一个,我认为判断邪教的权力,绝对不能交给政府。政府没有权力定哪个宗教是邪教,政府只有权力依法平等地保护、对待各种宗教信仰并依法制裁各种犯罪行为。哪个人、哪个团体犯罪了,就依法制裁哪个人、哪个团体的犯罪行为,绝不可以制裁信仰本身,信仰本身不犯罪。所以,千万不能把定义邪教的权力归政府所有,千万不能制裁信仰本身。政教分离,上帝的归上帝,凯撒的归凯撒。说得极端一些,如果一个人把狗屎当作他的信仰,但是他没有犯罪,政府也没有权力制裁他。他是信仰意义上的罪人,但不是法律意义上的犯人。他有信仰狗屎的权利,这属于信仰自由。别的公民有权利批评他,平等地与他讨论,这属于言论自由;但不可以强制他,更不可以打击、迫害他。

何光沪:正和邪是一个宗教的概念,因为邪教是相对于正教来说的,比如我认为我的宗教正,你同我讲的不一样,我觉得你讲得不对、很低级。很多教徒会认为别的宗教对某一派别是一端,其他宗教也会有这个情况。比如佛教、伊斯兰教,甚至基督教里面也有这种现象。这都是必然要发生的。从法律的观点来看,只要违反了法律,不管他是不是宗教信徒都要受到制裁。所以这个关于邪教的说法,把它用在政治和法律上,是非现代的说法。这个词是中国古代的皇帝说出来的,那个时候没有法治观念。很多人曾经把佛教看作是邪教,同样也把这些名声加到基督教的身上。但是现在是一个前现代的制度,在现代的制度下,邪教这个词不应该用在法律上,而应该用在制裁上。是什么罪就治什么罪,不论是基督教的原因,还是佛教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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