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法官:司法改革我不再等了



10/29/2014

2014-10-29 蒋阳兵





我出生在湘南南岭山脉中的一个小山村,世代农民,父母亲目不识丁。小时家里极度贫穷,读小学时除了学校发的课本外,没有任何其他的书籍和报纸。但我从小就非常饥渴获得知识和信息。从认字开始,除了背诵课本内容外,就将父母亲买的药品、农药、生活用品中所有有字的物品及说明书上的文字反复翻阅。到小学三、四年级时,学校发了三本课外书。印象中是《青少年成长之路》(收集了古今中外在政治、经济、文艺等领域取得重大成就的知名人物的成长历程中的励志故事)、《爱我中华,爱我湖南》(介绍了湖南的省情及湘籍名人的故事)和《法制教育读本》(主要是列出了刑法、治安管理方面的一些法律法规,让我接受发法律的启蒙)。因没有其他的课外书,当时学习压力没有现在的小孩子这么大,我就反复阅读这三本书。目测这三本书对我本人的成长影响非常大。开始受到湖湘文化的影响,懵懂中觉得做人要有远大的理想,要有毅力为理想努力奋斗,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也培养了我的自信。(对于湖湘文化,我最早是满目崇拜,现是批判的接受。湖南人敢为人先,胸怀天下,重义轻利,吃得苦、耐得烦、霸得蛮、不怕死的精神在革命和战争年代可以发挥重大作用。但湖南人要么极端的保守,要么极端的激进,自以为事,不合群,缺乏商业意识,不适合市场经济和互联网时代,很多时候会变成破坏作用。)



读中学时,开始有较多的课外书籍、报刊杂志可阅读。开始读鲁迅、到高中时,接触了余杰,并批判余秋雨。对于音乐,从初中时就成为了BEYOND乐队的忠实歌迷。



2002年高考后,为了体验海滨城市风情,毅然决然地以刚过重点线的成绩报考了祖国大陆最南端的广东省湛江师范学院,后被录取到历史教育专业。



在校期间因经济拮据,自学网络技术,在湛江师范学院网络中心勤工俭学,并利用课余时间在外从事网站开发工作。2004年通过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三级,并备战全国网络工程师考试。在校期间辅助社科部黎斌教授创建精品课程《大学生与法》,建设了“大学生与法”网站,在黎斌教授的精心指导下,全面系统的学习了法学知识,积极备战国家司法考试。



在大学期间旁听法律系开办的各类法律课程。曾有老师见我如此,鼓励我多缴交1万元学费,同时攻读两个学位,可获法律本科学位。我说“学历比证书重要,有学习法律的经历获得了相应的知识即可。花1万元买一个制作成本只是5元的学位证书,不值得。”



大四第一个学期报考公务员考试。报考的岗位只招一人,因专业不限,学历要求不高,共有100多人报考。通过笔试、面试等环节,以遥遥领先的成绩进入现单位(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



先后在多个部门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和业务部门中层干部。



2006年那时,要求取得毕业证后才成报名参加司法考试,未能报上名。等待。



2007年参加国家司法考试,以389分的成绩通过司法考试,成为湛江有史以来非法律专业一次通过司法考试第一人。因任命法官有工作年限的限制,静等任命助理审判员。



2008年下半年任命为助理审判员,成为最年轻的法官。因我院对提请人大任命审判员有工作年限的限制,再次静等任命审判员。



2010年初,欲报名参加我们法院的非业务部门中层干部竞争上岗,被告知工作年限不够,还差四个月,不具报名资格(泪ing,工作年限长四个月的就一定比工作年限短四个月的更能胜任中层干部岗位吗?这就是体制)。



2012年初任命为审判员。任命审判员的第二个月,单位开始搞竞争上岗(只有任命审判员后才能有资格参加业务部门中层干部的竞争上岗),通过笔试、演讲、民主测评、党组打分等环节通过公开竞岗,竞争上业务部门中层副职,成为我单位有史以来最年轻的业务庭中层干部。



当前在法院工作的困境:1.司法不独立,司法地方法、行政化严重,法官受法院内外的干扰严重。2.法官列为公务员管理,成为了体制内的工具,地位低,待遇低,职业保障差(各种势力不仅是对案件的干预,更为极端的是针对法官本身的打压和胁迫)。3.案件多,工作压力大,特别是承受了过多审判职责之外的工作,各种政治学习、与业务无关的会议较多,参与维稳,化解社会矛盾。一些法官甚至被政府借调去搞征地拆迁、社会抚养费征收、路桥费征收等工作。4.司法工作的指导思想出了问题,前几年提出的“三个至上”、“四个满意”等让法官无所适从,“法官依法判案不是水平,把案件摆平,不让当事人上访、闹访才是水平”。个别法官依法判案,但因当事人闹访而承受不应承受的责任。法官不是身累,是心累。



司法改革对法院是极大的利好。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了保障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推行人、财、物省统一管理,健全法官职业保障制度,探索建议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特别是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2014-2018)》中更进一步提出了“要坚持以法官为中心、以服务审判工作为重心,建立分类科学、结构合理、分工明确、保障有力的法院人员管理制度。”上述司改政策现正在逐步推进中,特别是我省法院是首批试点法院。改革的推进会大大改善司法环境、提高法官地位和待遇。



对我本人来说,司改亦是极大的利好。我现已是中级法院的中层干部,且还是较年轻的中层干部,不必像与我同龄的法官样担心司改后沦为法官助理。相对我院的其他同事,我与上级法院的人际关系还不错。在人事任免方面主要由法院系统决定后,就个人的政治上升空间来说,我本人亦非常看好。特别是说好的行政法院据说正在推进中,对我本人的政治进步来说,亦是很大的一个机遇。



朋友说:“法院环境最糟糕的时期你都呆过来了,现在马上就司改了,法院及你本人看得见的明朗未来就在眼前,何不再干两年看下情况”。



现在是法院的司法环境最糟糕的时候,目测不会再更坏。推进司法改革后,法院的司法环境将会有较大提升。但“司改”这姑娘本该20年前就下楼了,也一直在说就要下楼了。老蒋从2008年中央政法委员会颁布《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开始等你至今也有6个年头了。物事人非,青春已不再。不管你长的是啥样,我不再等了,你们自己玩吧。



我选择辞职的原因:



我很喜欢法律工作。



一是为了职业理想,促进法律共同体建设。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邓伟平称,律师共同体是法治国家的重要基础。十八届三中全会后,中央已明确了保障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审判独立大的框架正在逐步形成。然而,现在法官、检察官、律师之间的割裂却日益扩大。在2011年6月“北海案” 、“贵州小河案”、“李庄案” 等案件中,法官、检察官、律师虽有相同的法律知识背景,却因立场、角度的不同,决裂于法庭。法律职业共同体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推进社会全面进步的精神力量、人力资源和制度保障。我认为法官、检察官、律师之间的良性流动有利于法律共同体的形成。现在的改革也明确了从律师、学者中选任法官,且最高院首先在践行,今年初从律师、学者和检察官中选任了一批法官,这个举措很好。如果今后环境允许,也希望能再回司法机关工作。



作者为原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