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阆中以琳教会信徒细述被拘经过 牧师入“黑名单”申请赴香港通行证被拒



8/06/2014

对华援助协会驻香港特约记者乔农报道     2014年8月6日




四川省阆中市基督教以琳家庭教会信徒曹雪梅,因在菜市场内传福音,被当地公安局以“非法以社团名义活动”为由,处以行政拘留15天,本周三(8月6日)获释后表示,她是以一个基督徒的身份传福音,拘留她的理由根本不成立,而审讯笔录将她派发福音单张写成“反动物品”更无法接受,再她强烈抗议下,公安撤下“反动”两字。另外,该教会牧师李明波多次申请赴香港通行证及申请廉租房,结果发现他被列入所谓的黑名单。

四川阆中家庭教会属下以琳教会信徒曹雪梅于7月22日在市区一菜市场向路人派发福音单张,被当地派出所公安带走后,当天被阆中市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15天,理由是“非法以社团名义活动”。8月6日,曹雪梅被拘留期满获释当天向记者讲述了事件经过:“7月22日,我在我们阆中市菜市场,带着福音单张最伟大的注释五百份,在菜市场派发大概两个小时,还剩五十多份,派出所的人过来了,叫我不要发,然后把我带到派出所”。

曹雪梅是阆中市扶农乡鸡公岭村八组村民,信封基督教已经二十多年。7月9日,她曾在另一处派发福音单张,遭公安警告。她说,在派出所内,公安反复讯问她派发的福音单张来自何处,但她拒绝回答:“他们(警察)说,你知不知这是违法的,我说不知道违法,我是一个基督徒,我信奉耶稣已21年,从来没有听说过信基督违法。他说发福音单张,应该在指定的范围内,在福音堂里。他们说我前一次(7月9日)已经有过一次案例,没有处罚你,现在又活动猖獗了,我说觉得不违法,我说在宗教范围之内的人都信基督了(无需再传),我传福音就是传给还没有信基督的人”。

曹雪梅说,阆中市公安局国保人员给她作了五页纸的笔录,而拘留的她的理由实在荒唐:“说我以社团的名义非法散发反动传单,叫我签字。我没有签字,我说非法以身体名义,其实我没有以谁的名义,我说在家里是家庭教会,我和母亲信教,没有以任何名义,还有你说是反动传单,我不承认,单张上引用的都是圣经的话。僵持约半个小时,我就是不签字,最后他们把‘反动传单’改为‘基督教福音单张’,我才签字”。

曹雪梅还说,她被拘留的15天内,国保提审两次,最近一次是7月31日:“国保局的来问我,还有派出所的又来找我,问为什么信主,信主多少年,为什么要发单张,我的回答和在派出所一样,他们不相信,我也不会多说,也不跟他们说话。他说你为什么不说话,我说有言论自由,也有沉默权,跟你说也不相信,浪费你的时间,也浪费我的精力,我也不说了”。

记者:您服不服他的行政处罚?

回答:我肯定不服,但是我不知道用什么途径,像我这样可以通过什么途径?

记者:行政复议,因为他不是判的您罪,而是行政处罚。可要求警方撤销对您的处罚,赔礼道歉。

回答:对,我就觉得是他们给我加上去的罪名。

该教会牧师李明波告诉记者,正在为曹雪梅联系律师:“我可以给她约李律师,她如果需要把律师请过来,看她怎么想”。



李明波在去年圣诞节期间组织信徒庆祝圣诞,因拒绝派出所罚款而被行政拘留15天,后向有关部门提出行政复议,至今没有回覆。他告诉记者,因带领信徒聚会,被公安列入“黑名单”,以至于向公安局申请前往香港通行证被拒绝。他说:“到香港办了两次通行证,不给我办,我问为什么不给我办,他(警察)说,你还不清楚吗,我说我不清楚,你要给我讲清楚,他说你应该知道自己做的事情,我问我做了什么事情,他说做得不对你去告我。当地派出所把我的名字打在黑名单里,所以他在电脑里找不到我的名字,最后公安在黑名单里找到我的名字”。

更令李明波愤怒的他有足够条件申请廉租房,却因基督徒的身份受到影响:“申请廉租房,我各方面都合格,派出所就说我是因为信耶稣的原因,不会给我出证明。在我们当地办手续的地方,一个姊妹告诉我,她帮我去找人,也不给我办”。



对华援助协会驻香港特约记者乔农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