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飞雄的委托律师(四人)仍然被拒绝回见当事人



11/03/2013

对华援助协会  通讯员 2013年11月3

11月3日消息,广州市,天河警方谭姓女警官致电于我隋牧青律师,称警方认定隋牧青,蔺其磊律师与郭飞雄有利害关系,因此,根据六部委某规定不准会见,但其他律师可会见。11月2日律师陈建刚 和律师赵永林受托前来会见郭飞雄,他俩与郭素昧平生,但仍然受阻,因此二人愤而举牌抗议。天河警方,你们还能再无耻一些吗?

天河分局和看守所负责人被控三项罪:滥用职权罪、非法拘禁罪(对郭飞雄)、利用公权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罪。天河检法系统,违反法律,和法律人的职业操守,为虎作伥,故意渎职,其相关责任人,必将与天河警方责任人一道接受法律和历史的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