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政又添新派、基督教宪政引热议



8/12/2013


来源:参与      作者:柳江河

尽管官方媒体再次掀起批判宪政的高潮,但8月8日,国内公认最具思想和学术水平的网站——共识网,发布国内基督教青年学者曼德的文章——《基督教宪政自成宪政一派》(以下简称《基》),该文可以视为国内部分基督徒们抵制专政、提倡宪政、参与社会进步的思想宣言。此宣言也引来政治学者刘军宁、秋风、范亚峰等人评论。

《基》认为目前国内的宪政诸派别,并没有把基督教宪政列为一派,如6月26日发布的《公民宪政共识》联署宣言中指出目前主张宪政的学派分为三派:自由民主宪政、社会主义宪政和儒家宪政。但事实上基督教宪政从已故经济学家杨小凯开始就有事实存在,其后青年学者陈永苗、王怡、范亚峰、王志勇、曼德等人进行了相关主题的讨论和阐述。

《基》认为如今重提基督教宪政概念,是因为:“一是要学界重视基督教宪政一派的事实存在;二是与儒家宪政一样,强调宪政的文化背景利于更深刻地理解宪政要义,也有必要在民族主义开始浸染宪政理论的历史关口,普世性的基督教宪政可以矫正其方向;三是让学界更清晰地了解西方宪政史的基督教背景,让中国基督徒能履行文化使命”。《基》也认为:“基督教宪政之所以能成立,首先在于基督教的信仰原则和教义恰恰切合宪政主义的诸多理念,其次,西方宪政史的历程无不与基督教有紧密的联系,最后,当下中国的种种形势,也最有必要树立基督教宪政的旗帜”。就这三个方面,《基》作了详细的阐述。

学者刘军宁就《基》和基督教宪政在自己微博中指出:“到目前为止,基督教是宪政的唯一的超验源头”。学者王怡就此指出:“赞同军宁老师。如果离开了对中世纪传统、大宪章传统和宗教改革传统——这三大历史传统的认识,就很难建立对欧美宪政传统的理解。。。当代中国的许多自由主义者,一直和共产党人分享着四个基本原则。第一中世纪是黑暗的,第二基督教是迷信的,第三中国是特殊的, 第四未来是美好的。这四个"不可质疑的权威"不打破,政治苦难就不会结束。遑论宪政”。

最早提出“基督教宪政”名词,近年来又致力于民国宪政的学者陈永苗就《基》一文指出:“基督教宪政被忽视,与很少人站出来说,关系也蛮大”。“49之内是敌基督,也就是还是属于基督教范畴之内。敌基督为基督做工,时间到了,就结出基督教的果子”。“用来支撑民国制度的法律及其共和精神,以及民国的国家使命,都是基督教的,基督教说为民国准国教没问题,因为共和精神在公共领域,甚至制衡政治家”。

华人教会牧师、前北大法律学者王志勇指出:“感谢曼德弟兄明确地提出‘基督教宪政’这一概念,其实这是传统的基督教公共神学或政治神学的一部份。宪政决不仅仅是制度建构的问题,背后更是有着其不可替代的价值理念,这种价值理念当然有其宗教性。从其历史的发展来看,宪政是与基督教的出现与发展不可分离的,尤其是与改革宗神学与长老制教会的出现息息相关。这是基本的思想史常识。可惜,许多世俗的自由主义者高举“德先生”,却不愿意正视宪政背后的基督教价值理念;更可惜的是许多基督徒受错误神学的影响,丧失了对公共领域的关怀和见证”。

而儒家宪政主义的领军人物秋风就此评论一句:“欢迎基督教宪政”。署名“黄海波宗教所”的微博就此认为是:“基督教的政治阴谋".国内学者、基督徒王东成先生说到:”谨慎对待信仰和政治的关系。信仰主要关乎人的灵魂、生命、道路,即人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它为具体个人提供思想和精神的源头活水,在改变现实个人的同时改变现实社会(包括政治);它绝不寻求直接指导或服务于现实政治;但也没有什么力量可以将它逐出现实政治生活”。

总之,在当下中国,无论是那派那家,只要是支持宪政反对专政的,就是应该受到热情支持和鼓励的。

原文地址 http://canyu.org/n78463c6.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