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反腐斗士叫板公安局长,被跨省喊去“喝茶”



8/07/2013

对华援助协会  通讯员 2013年8月8日

周禄宝,汉族,80后,专栏作家。
反腐败斗士周禄宝于7月26日在猫扑发表了标题为《苏州公安局长张跃进“隔空跨省”立何牌坊?》的文章,对苏州公安部门的一些所作所为提出批评,并说,7月25日苏州警方通过杭州警方请他“喝茶”,在文章中,周禄宝有点不理智的公然向苏州公安局局长叫板!7月30日深夜,接到网友电话,说周禄宝被苏州警方跨省传唤,关押在北京某派出所;31日下午,接到网友消息,说周禄宝已经被警方带到苏州,失去任何联系。今天下午,接到网友电话,说自己因为在网络上声援周禄宝,被当地警方请“喝茶”,并要我注意安全!

知 道、认识周禄宝,也是通过网友介绍的,知道他做了几件引起广泛关注的反腐败事件,此后,通过网络聊过几次,并没有深交。但是,对他这样战斗在反腐败最前线 的人,我是充满敬佩的。同时,我也深深为他的安全担忧,因为,我对当今社会的公平、正义没有什么信心,每次说起,他都说“没事、没事”。可是,我的担心已 经成为事实,他又身陷囹圄,这次的罪名是“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

《中 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第二款对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的定义是: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 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我认真看了周禄宝的贴子,硬是没有找到相关文字。苏州公安部门的大师们:你们可以告诉我们,有什么证据可以证明他与此罪有关?

《中 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群众对国家机构和公务人员的批评、监督权力应该是没有限制的,应该受到法律的支持、保 护,应该受到社会的认可、尊重,特别是对领导干部的批评、监督,对我们的政治建设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国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权力来自于人民,受人民的委 托履行管理国家和社会的职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如 果,我们的国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宪法》的规定,遵守它的基本原则,遵守它的基本精神,我们的政治建设就会健康。但是,极其严重的腐败现实告诉我 们:官僚们没有遵守它。一些部门和机构已经将权力利益化,一些领导干部已经视权力为私器。他们已经将自己置于高高在上的位置,妄图将人民群众踩在脚下,不 让人民群众说话,不管人民群众死活,顺心所欲的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已经严重违背了党的群众路线!

共和国成立近64年 了,时至今日,我们没有看到对反腐败具有重大意义的若干法律法规出台,例如人民群众十分期待的公务人员财产申报、公示法律,不动产实名登记法律,银行存款 实名制法律等。相反,方便官僚打击、报复举报人的电话实名制、网络实名制等轻而易举的就出台了,根本没有考虑是否会加大泄露人民群众隐私的问题。于是,我 们看到,若干举报人死于冤狱、残于劳教。

周 禄宝前脚到北京,警方后脚就找上门,这是怎么样的效率?实在让我们叹服,网友在网络上写文章声援,立马就被请去“喝茶”,好快的侦察速度!在我们的背后, 究竟有多少隐蔽的眼睛盯着我们?我们是不是也是“棱镜门”的主角?我立马理解了,为什么那么多举报人无处安身,住店不安全,坐车不安全,走路都不安全,我 们生活在什么样的国家和社会?是不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和社会?

与 之相反的是,至今没有一个机构、部门知道:中国有多少“裸官”潜伏在我们身边,每年有多少财富被官僚转移到国外,有多少官僚、商人手中持有其它国家的户 照,有多少官僚、商人手中持有不同的身份证。一座桥垮了,查不出建造方、监理方,查不到责任人,甚至查不到图纸等重要档案;一幢楼塌了,是压力差造成的; 一个人死了,是“躲猫猫”造成的---

凡涉及到国家机构和官僚的问题,就成了“国家机密”,“这事不能细说”,有些部门的“三公”消费竟也成了国家机密,究竟有多少腐败隐藏在“国家机密”的背后?批评官僚成了诽谤、造谣;监督政府成了勒索、妨碍。这一次,周禄宝又被冠上“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苏州公安部门又为打击、报复批评、监督者创造了一个新的罪名,以后“若有雷同、纯属巧合”!

这样的环境怎么能让我们相信中央“老虎”、“苍蝇”一起打的决心?反腐败如果不将无限制的批评、监督权力交给人民群众,还谈什么“将权力关进笼子”?有些忘八蛋提出要给贪官污吏一个不予追究的豁免期,为什么没有人提出要给人民群众不当、不实的批评一个不予追究的权力?

群众路线教育正在风风火火的进行中,可是,不下定反对腐败的决心,不把一切权力交给人民群众,这样的群众路线教育有什么意义?又能取得什么效果?苏州公安部门,你们的群众路线教育就是将周禄宝以“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抓起来作为典型案例来开展的吗?他会不会成为你们进行群众路线教育汇报材料的一个功劳?

周禄宝的命运与我们息息相关,如果,此时此刻,我们仍然旁观,默默不语,下一个,可能是我、是你!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