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是计划生育的既得利益者



6/18/2013

何亚福

如果从1973年算起,中国计划生育已经实行了40年;如果从1980年算起,“一胎化”政策已经实行了30多年。那么,计划生育政策为什么能实行这么多年?一项政策如果能够实行,肯定会有这项政策的既得利益者。显然,如果一项政策对谁都不利,这项政策肯定实行不下去。那么,计划生育政策对谁有利?换句话说,谁是计划生育的既得利益者?本文尝试分析这个问题。

在上个世纪七十年代中国开始实行计划生育时,那时中国大陆的人均GDP不但远远比不上发达国家,也远远比不上亚洲四小龙。既然中国大陆一直宣传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宣传我们的制度是世界上最好的(或至少是良好的),那么,搞了这么多年的社会主义,经济落后的根源在哪里?“中国人口太多”就是一个最好的替罪羊:中国人口数量确实占世界第一位(但人口密度排在世界第50名以外,因此,计划生育的宣传往往只强调“人口基数”,而很少提到“人口密度”),而且,在世界各国中,只有印度的人口数量与中国在同一个级别上,偏偏印度又是一个穷国。因此,计划生育的宣传,很容易迷惑那些缺乏独立思考能力的人,使人们产生“人口多导致贫穷”这样一种错觉。在中国媒体上,常常可以看到诸如此类的宣传:中国用世界7%的耕地,养活了世界上22%的人口,这是一个伟大的成就。

所以,上个世纪七十年代,计划生育的既得利益者,就是从这个逻辑(把中国的贫穷落后归咎于中国人口太多)里面获得某种正当性的人或组织。

然而,经过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按照官方数据,中国的人均收入已经达到世界中等水平(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研究员、所长助理张其仔教授认为,中国按世界银行的标准2011年已经进入中上等收入国家),这时,已经不需要把“人口太多”作为经济落后的替罪羊了。在这种情况下,谁是计划生育的既得利益者?

普通民众肯定不是计划生育的既得利益者,而是受害者。我以前的文章已分析过,30多年来中国“超生”人口约有2亿。一个“超生”家庭至少有四口人,第一个孩子虽然不属于“超生”,但由于这个家庭被征收了“社会抚养费”,当然也造成第一个孩子生活水平的下降。因此,2亿“超生”人口,至少有四、五亿人口直接受到“超生”处罚的严重影响。

有人认为,政府是计划生育的既得利益者,因为政府可以通过征收“社会抚养费”来敛财。我认为,不能笼统地说“政府”就是计划生育的既得利益者。事实上,虽然对于计生部门来说,可以通过征收“社会抚养费”来敛财;但对于整个政府来说,实行计划生育是需要财政支出的,根据官方数据,近年来中国每年的“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费”都达到几百亿元(例如2010年达到522亿元)。况且,实行计划生育还恶化了干群关系,损害了政府的形象。因此,对于整个政府来说,实行计划生育是得不偿失的。

虽然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计生部门是计划生育的既得利益者,但对于许多基层计生工作人员来说,他们的收入很低,从事计生工作仅是他们赖以维持生计的一种职业。如果他们不是从事计生工作而是从事其他职业,收入未必会低于从事计生工作。因此,也不能笼统地说基层计生工作人员是计划生育的既得利益者。正如公共政策研究员史律所说:“回归自主生育是很少有的、对几乎所有人都有好处的决策。甚至对于很多计生办的人来说都是这样。我所知道的基层计生工作人员比其他人更加希望改变,籍此换一份不被人背后戳脊梁骨、人身风险也较低的工作。”

那么,谁是计划生育的既得利益者?我认为,只有计生委官员和计生委系统的保守派人口学家,才是计划生育的既得利益者,这就是为什么计生委官方的研究总是不遗余力地强调将来还要继续加强计生工作的原因。但这些人的人数极少,估计整个中国只有几万人。13亿中国人的利益,显然不能被这几万个既得利益者所绑架。因此,废除计划生育,符合99.9%以上中国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