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应该关注潘露



5/15/2013

潘露(右一)在纪念林昭
毕业于南师大地理系的潘露是苏州中学地理老师,公民活动积极参与者。5月8日下午,潘露由其前妻签字,被送入苏州广济医院(精神病院)。

此前,潘老师因筹备“4.29林昭遇难纪念日”活动,于4月28日被苏州公安局胥江派出 所以涉嫌“非法集会”传唤。这次传唤持续了24小时,当夜,他被留在水泥地上过宿。事后,自觉斯文扫地的潘老师悲愤难禁,在学校绝食抗议警方滥权,要求道歉,期间当地警方及网友分别介入,经各方劝慰于7日晚停止绝食并回到家中。

潘露为何被送精神病院,这在我是个谜。他是否罹患精神病?即使患病,是否严重到必须住院?熟知《精神卫生法》的广济医院为何仅凭非直系亲属“前妻”签字就将其收治?他是自愿入院的吗?如果不是,其前妻又如何将身高1米80的他强送医院?……这些疑问,或许只有面见潘露后才能澄清。

潘露的遭遇引起了我的特别警觉。我深知我们正处于一个匪夷所思的时代,它匪夷所思到任何人只需重复说出宪法赋予自身的权利,他就已具备“精神病”临床指征,但我却想不透潘露筹备纪念校友林昭何罪之有,何错之有,何病之有。

我与潘露有过一面之交,那是今年春节过后不久的一天。那天,他与挚友袁雪成结伴,一道作客扬州。袁雪成是苏州的一位中学语文老师,也是一位理性、温和的公民运动践行者。当晚,我们一道就餐,记得在座的还有猫眼知名时评写手、我们的共同朋友顾志坚。那一天,潘露给我留下的印象非常深刻,他年轻英俊,热情似火,思维清晰,视野开阔。

潘露被送广济医院当晚,袁老师曾往广济医院探望。第二天上午,我致电袁老师打听潘的情况。下面是我们的一段对话——

我:见到潘老师了吗?
袁:没有,值班护士说10天以后才能探访。
我:潘老师的入院诊断是什么?
袁:护士只说“跟上次一样”。
我:上次是什么时候,入院和出院诊断是什么?
袁:详细情况不知道,大体时间是十8大前,听说是“精神分裂”。
我:上次住院与警方有没有关系?
袁:应该没有,潘老师那时还没有引起外界注意。
我:据你观察,潘老师平时是不是有些精神异常?
袁:我感觉他只是休息不够,心理压力偏大,但远没到精神异常的地步。5月4日中午我们还一起吃饭。
我:他前妻是否被有关方面做了工作?
袁:她不愿与前去探访的朋友好好沟通。无法确定。

交谈中袁老师谈到了他当时的心情。他说,5月的苏州,飘着丝丝小雨的夜里还有点冷,那天,他饿着肚子寻找潘露,万万想不到,他的好兄弟居然已被关进精神病院。

关于此事,我也曾向潘的其他朋友了解情况。

与袁雪成一样,左先生也没再见到过潘,不知其入院诊断。他告诉我:“顾志坚7日在苏州中学见到潘露,当时他情绪平静。约他晚上吃饭,他也很高兴,但因故未能成席。当晚,我听说他已没事了,不料第二天下午还是被送进了医院。”

我随即电话联系顾志坚,询问潘此次入院背后是否存在其他因素,顾表示无法判断。他说他曾与当地国保通话,对方称这是潘家私事,与他们无关。对方还提醒顾不要在文章里把他们牵扯进去,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平心而论,从全国的大环境看,苏州国保还是比较文明的。”顾志坚说。

朋友们还谈到了潘的家庭情况。潘的前妻是小学老师,二人离婚后,因子女和住房问题,仍在一个屋檐下生活。前妻一直不理解潘之所持信念,对其参与公民活动很反感。她斥责网友,要求他们不要再与潘往来,干扰治疗。潘的父母、哥哥态度也一样。

目前,苏州的公民朋友正在联系公益维权律师为潘露提供法律援助。他们通过唐吉田律师,已联系北京的王宇律师和南京的温丽华律师,两位表示,只要获得家属授权,将随时介入并免费提供法律服务。11日,秦永敏、顾志坚致信潘露家人,希望他们从潘的安全和健康出发,理解朋友们的努力,接受大家的善意。

多年前我曾服务于一家精神病专科医院,深知“被精神病”并非坊间空穴来风。有关方面出于某种需要,可将无需住院的人士堂而皇之地送往精神病院,而由于精神病院存在着程度不同的人权问题,“被精神病”人士处境往往非常凄惨。

这样的事就曾发生在我身边。扬州某局职工徐增荣的遭遇就是一例。徐增荣为其“被精神病” 一事多次找我。因不满计划生育、坚持生二胎,徐与单位领导发生纠纷,1991年至2005年15年间,他在未经家人签字的情况下,被单位以“反复申诉、纠缠领导、影响工作”为由9次送精神病院,住院期间曾遭包括“电休克”在内的各种折磨。

特别令人痛心的是,很多时候这种迫害是在爱的名义下发生的。家人的配合容易将问题变得错综复杂,令当事人的处境推向更加绝望。面对潘露事件,苏州朋友这一次表现出了前所未有的“相互守望”意识,但他们的努力却很难奏效:一方面,潘露身陷“第六病室”,与世隔绝,无法自行委托律师;另一方面,没有直系亲属委托,律师甚至无法前往探望。

如前所说,我们正在一个远离现代政治文明的国度。在大多数人罹患斯德哥尔摩综合征的情况下,“精神病”的诊断可以随意派发给任何特立独行者;而“爱”也常常是危险的,它可以激起被绑架者的原始热情,使之本能地投入到绑架自己亲人的恶行中去。

上述担忧并不针对谁。但作为潘露的朋友,我有必要提醒,前不久刚刚修订颁布的《精神卫生法》已明确精神病患者住院治疗的自愿原则。强制治疗作为例外,已被严格限定为自伤和伤人两种危险情形。据此,结束绝食的潘露不应被强制住院。即使家人签字同意也不可以。

扬州的朋友最近都在关注潘露。一位与潘老师共进晚餐过的女士对我说:“以前听说的悲剧正在向我走近。”我说是,潘露让我的某种预感越来越真切。

威胁正在走近,越走越近。所以我们应该关注潘露。

扑空2012
2013.5.12 
记于扬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