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亚洲电台:陈光诚:陈克贵案送检察院 能否公正处理具标志性



10/18/2012

2012-10-15  (自由亚洲电台“心灵之旅”访谈节目主持人张敏采访报道2012,10,12-13)

10月12日,盲人维权人士陈光诚的大哥陈光福在接受我采访的时候说,他11日从官方指定的律师王海军处得知,儿子陈克贵“涉嫌故意杀人罪”案变更为“涉嫌故意伤害罪”后,已移送检察院。陈光福受访简要回顾事件经过,认为陈克贵所作所为是正当防卫;陈光诚在美国接受采访,认为对陈克贵案能否依法公正处理,具有标志性。链接后点击右上角工具栏可下载收听。

*陈光福:陈克贵案变更涉嫌罪名后,日前移送检察院*
10月12日,盲人维权人士陈光诚的大哥陈光福在接受我采访的时候说,他刚刚从官方指定的律师王海军处得知,他儿子陈克贵“涉嫌故意杀人罪”一案变更涉嫌罪名为“涉嫌故意伤害罪”之后,案件已经移送检察院。

陈光福说:“他这(案子)现在已经转到检察院了。”

主持人:“这个过程中是否超过法定时限?”
陈光福:“我不知道究竟法律规定是多长时间。”


*陈克贵案与其叔叔陈光诚及陈光诚案关系*
原住在中国山东临沂沂南县双堠镇东师古村的盲人维权人士陈光诚2005年揭露临沂地区在计划生育中使用暴力,为农民提供法律帮助。

2007年1月在律师被殴打、证人被绑架不能出庭的情况下,被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和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判刑四年零三个月。陈光诚2010年9月9日刑满,在当局严密监控下被送回家,电话被切断,门前被几十人层层包围,他们夫妇不能走出家门半步。

2012年4月26日,地方当局发现陈光诚从家中逃走。陈光福家深夜遭人入侵,陈克贵手持菜刀自卫,双方受伤。

*陈光福:不承认官方指定律师,但现在只能从他那里得到一些信息*
得知陈克贵案被移送检察院,我问陈光福:“今天您接到的是什么样的通知,用什么形式通知您的?”
陈光福:“是去问了他们给指定的法律援助律师王海军。”

主持人:“您认识这位律师吗?律师和您有没有联络过呢?”
陈光福说:“因为以前我们曾经公开过一个信息,就是不承认他们指定的律师。所以一直没有和他们联系过。但是(陈家)老四和这个律师比较熟,他们早就认识。他告诉我案子已经到了检察院。”

主持人:“是您家四兄弟说的?”
陈光福:“我和他一起去见的王海军律师。”

主持人:“家人并没有委托他,那你们去见的意思是认可了还是怎样?”
陈光福:“现在我们家里的意思是不认可。可是他们事实上还是在起到克贵律师的作用,因为只有他能够知道一些信息。”

*陈光福:家人正式签协议委托的律师无法介入此案,见不到陈克贵*
主持人:“家人委托的律师有没有正式办理委托手续?最后委托的是谁?”
陈光福:“我们委托的是北京的丁锡奎律师和上海的斯伟江律师。但是这两个律师都介入不了这个案子。”

主持人:“你们的委托手续办到哪一步?”
陈光福:“(陈克贵的太太)刘芳亲自去签的委托代理协议,她亲自聘请的丁律师和斯伟江律师。我也曾经发表过声明,同意这两个律师给克贵代理这案子。”

主持人:“按照法律规定本身已经生效了吗?”
陈光福:“但是政府不承认,也没有办法,他们一直也介入不了这个案子。”

主持人:“手续办好了吗,只是政府横插进来,不准介入,所以见不到陈克贵,是吗?”
陈光福:“对,对。”

*陈光福:等候检察院作出是否起诉决定,案件简要回顾*

主持人:“是王律师请你们去的还是你们主动找的他?案子到了这步怎样?”
陈光福:“我们主动找的他。是昨天(11日)中午找的。现在到了检察院,据说还要重新调查,然后决定是不是起诉。”

主持人:“你们有没有问需要多长时间会有个的结果?”
陈光福:“这他都没有说,没告诉我们。”

主持人:“你们问了吗?”
陈光福:“问过,但是这个问题他们也说不清,确定不了。”

主持人:“能请您简要回顾一下事件吗?”
陈光福:“这个事件的发生是在2012年4月27日(26日深夜)零点以后,因为当时他们发现光诚逃出家以后,4月26日深夜12点以后,27日凌晨,他们翻墙进入我的院子.开始是把我绑架走,然后第二批人进入我家去搜查的时候,克贵被他们打得忍无可忍的情况下摸起了菜刀,把当时带队的张健砍伤,并且在打斗中可能还伤了另外两个人,据他们讲是联防队员。”

主持人:“然后怎么样?”
陈光福:“砍伤后,张健带着那些人都走出我的院子。克贵趁这个空隙逃出家门后,他打110报警,明确地说‘我已经砍了进入我家的人’,要求110出警。他表示要投案。但是三个多小时,110并没有出警,他等了三个多小时后就换了地方。究竟哪一天被他们抓到的,或他投案的,具体情况我都不清楚。

到4月30日,我收到一张《拘留通知书》, 是给克贵的太太刘芳的。内容是:山东省沂南县公安局拘留通知书,沂南拘通字201200332号,刘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61条之规定,我局已于2012年4月30日2时将涉嫌故意杀人罪的陈克贵刑事拘留,现羁押在沂南县看守所。2012年4月30日(盖章:沂南县公安局)

收到《逮捕通知书》是2012年5月9日。内容:山东省沂南县公安局逮捕通知书,沂南刑捕通字201200230号,刘芳:陈克贵因涉嫌故意杀人罪经沂南县人民检察院批准,于2012年5月9日9时由我局执行逮捕,现羁押在沂南县看守所。沂南县公安局。2012年5月9日。办案人,没有讲(写)。”

主持人:“之后呢?”
陈光福:“我们收到这两个通知后,一直再没有克贵的消息,一直到现在。”

主持人:“请问之后有没有什么来自官方的说法给您,您去问过没有,这方面情况是怎么样?”
陈光福:“没有,没有其它消息。”

主持人:“送钱送物的事情有没有?”
陈光福:“我们曾经要求给克贵送点吃的穿的,但是都不被允许。只是定期过一段时间给他存一部分生活费,存到沂南县看守所。”

主持人:“接待人员收下了,有没有收据?”
陈光福:“ 收据是有的。”

主持人:“给他存钱他可以在里面买东西?”
陈光福:“对。

*陈光福:王海军律师已将涉嫌罪名变更和案送检察院告知陈克贵*
主持人:“您的四弟怎么得到的消息?”
陈光福:“律师并没有照找我们,是无意当中我们想,时间很长了没有克贵的消息,就想找这个律师探听一点消息的时候,无意当中知道的。”

主持人:“那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转到检察院的呢?就是说不是刚刚发生的事情,因为是无意中嘛,王海军律师有没有说是什么时候送去的?”
陈光福:“时间我们没有问,他也没有讲?”

主持人:“他有没有说见没见到陈克贵?”
陈光福:“据他讲见过克贵六次。”

主持人:“最新一次是什么时候?”
陈光福:“他没讲。”

主持人:“陈克贵情况怎样?”
陈光福:“我们当然担心克贵的生活怎么样,他以前受伤的情况。但是这些他们(还有另一位律师)谈得都很少,只是说经过他们的努力,把克贵的(涉嫌)‘故意杀人罪’变更成了‘故意伤害罪’,他们好像在这个问题上做了大量的工作,经过沟通,经过力争,好像是很有功劳的样子。他就说最后的一次(见陈克贵)是在做出(涉嫌)罪名变更的时候,他把这个消息告诉克贵了。具体时间他们没有讲,我们也没有细问。我想这个时间应该是在最近,也就是国庆假期以后的事情。”

*陈光福:我认为陈克贵是正当防卫的理由,仍要求家人聘任的律师介入*
主持人:“听到陈克贵涉嫌罪名变更以后,您是什么心情?”
陈光福:“说实在的,不管是(涉嫌)‘故意杀人罪’还是‘故意伤害罪’,我都不认可。
因为这里边并不存在‘故意’。我对这个律师也讲过,假如克贵出于故意杀人或故意伤害的话,他完全可以一刀置对方于死地。因为我家除了菜刀、还有杀猪的刀、斧头,如果用这些东西,一刀就能结束对方生命。但是他没有拿这些,而是拿的切菜的刀,目的就是自卫,防范遭到别人的伤害,因为他们当时有一、二十个人都拿着棍子在院子里、在屋子里。实际上(陈克贵)就是正当防卫。这里边还不存在‘过当’‘不过当’的问题,因为在当时情况之下,他不摸起菜刀的话,他们有可能把克贵打死。”

主持人:“刘芳那边情况怎样?现在方不方便接受采访?”
陈光福:“她不方便,一直没有一个固定的电话。”

主持人:“您现在有什么希望?”
陈光福:“我还是希望我们聘任的律师能介入这个案子。”

*陈光诚:中国官员的承诺与陈克贵案现状所发出的信号*

陈光诚辗转逃离家乡后,今年4月曾进入在北京的美国驻华大使馆暂避。后经中美协议,陈光诚携妻子儿女5月19日自北京来到美国纽约大学学习。

得知陈克贵案最新情况,陈光诚先生接受了我的采访。他说:“我是昨天早晨四点(北京时间11日下午四点)来钟得到这个消息。”

主持人:“是从您大哥哪儿吗?”
陈光诚:“对。”

主持人:“听到这个消息后,您是什么心情?”
陈光诚:“我的感觉非常复杂。从5月份以来,(自介代表)中央(的官员)非常明确地跟我说(要)对山东省数年来的违法犯罪、对我一家的迫害展开彻底调查,做出公开处理,并且保证家人安全,调查的过程还会允许我的律师参与进去。这些承诺到现在五个来月了,一直也没能兑现。
不但没兑现,反而对陈克贵准备起诉,你想想,这向全世界发出的是什么样的信号?”

主持人:“说到这儿我有个问题。是不是送交检察院后还要有一个决定起诉与否,还是说送交检察院就意味着起诉?具体你得到的信息是怎样?”
陈光诚:“我觉得现在这个案子是从公安移交到检察院,检察院有一段时间决定是不是起诉,现在还在这个时间过程中。当然绝大多数案子检察院会起诉,有的可能会把罪名更改一下。也有少部分案子检察院会‘退查’,要求重新或补充侦查,也有一部分检察院可以直接决定不起诉或免予起诉。这是中国《刑法》当中的几种可能。目前就处于检察院审查后作何决断的关键时刻,现在还没有做出起诉决定。
从法律程序上是这么一个时期,但是我们应该看到另一个方面,(中国)法律(司法)不独立,受制于政法委,我觉得公安之所以把这个案子交给检察院,而且是在违反了中国的《刑事诉讼法》,没有延长侦查的任何手续的情况下,被拖了几个月,现在又移交到检察院,很有可能就是说明政法委已经接到省或市政法委命令,做出了什么样的决定我们当然还不知道。公安移交了检察院,要怎么做,我想政法委也许已经有了安排。”

主持人:“你听到的消息,变更涉嫌罪名是在移送检察院之前,还是之后?”
陈光诚:“之前。是公安改的。可能公安到现在也意识到他们的这种荒唐的指控没有任何事实依据,也没有任何道理可循,不被世界所接受,也更露出他赤裸裸的流氓嘴脸,所以这样改一下。可能出于这方面考虑吧。”

主持人:“刚才您讲到,这是政法委的一步,从中读出这个案子还在往前走,而不是撤掉?”
陈光诚:“从法律程序上,是可以撤,也可以退;可以免于起诉,也可以不予起诉。但是从目前我们的常识来看、当权者长期的无耻程度以及他们黑箱操作的习惯来看,我觉得很有可能政法委已经做出了某种见不得人的决定。”

主持人:“按规定到了检察院这步之后,应该是多长时间内应该做出决定?”
陈光诚:“具体时间我记不清,我知道应该是不长,时间比较短。”

*陈光诚:把陈克贵案和我大哥被殴打抓走酷刑与我离开山东分割*
主持人:“在这种情况下,您还想到些什么?”
陈光诚:“我觉得他现在是极力要把对我大哥的夜入民宅的殴打,包括抓走在沂南县经侦大队一天晚上的酷刑,等等这些事情,都和我离开山东分割开来,就是说跟我没有关系,把它做成一个独立的‘刑事案子’。但是又提不出具体理由。
如果是跟我这个事没有关系,你半夜跑到我大哥家来干什么?你说陈克贵‘故意伤害’,陈克贵是跑到张健家去‘伤害’的吗?陈克贵半夜三更在自己家里,对于翻墙入室的暴徒采取任何的自卫措施都属于正当防卫。
还有他们谈到,即将升官的张健,政府……也可能是党委吧,给他做了一个九级伤残的鉴定。有人私下透露消息说,要获得一些民事赔偿。还有一种可能,他们这样做就是要挟我们给他一定经济赔偿,否则就会被判刑等等。
因为我知道‘故意伤害’的案子通常有这样两步,如果赔偿,就会判轻甚至判缓;如果不赔偿就会判得重甚至怎样,这可能是他们的一种手段。”

*陈光诚:我的态度与中国官员的承诺*
陈光诚:“我要非常清楚地表明我的态度——陈克贵的案子,判一分钟都是滑天下之大稽;判一秒钟都是向全世界宣告,中共当权者就是无法无天。”
主持人:“在一开始您接受我采访的时候提到,中国有关方面向您承诺要调查,以及您的律师如何如何,是怎么回事?您与陈克贵案现在的情况作对照……”

陈光诚:“对啊,事情是同事发生的。而且去找我的郭守松先生非常明确的表明态度说‘我是国家信访局人民来访接待司的副司长,当然我们有两块牌子,也是人大信访部门的。但是我这次来,是经过中央授权的’,非常清楚。而且他说‘要了解你这些年受迫害的情况’。我跟他说了以后,他说‘中央态度很明确,将会对山东数年来对你一家的迫害展开彻底调查,做出公开处理。既然我今天来了,我也表个态。如果调查过程中只要他们是违反了中国的法律,一定会依法惩办’。当时我们也跟他提到,非常清楚地表明了陈克贵案子的问题。”

主持人:“他什么时候和您见面,是在您离开中国之前,在朝阳医院吗?”
陈光诚:“对。是在朝阳医院。我跟他见过好几次面。5月3日下午和他见第一面,4日,6日和8日都见过。”

主持人:“您离开中国是5月……”
陈光诚:“19日。”

主持人:“现在您又重新想起这件事情……”
陈光诚:“不是重新想起,是一直记着这事情,一直希望中国的当权者、共产党能够纠自己内部这些不法官员、这些顽固势力所犯的罪行,是一直在等待。这五个多月一直是在等待。并不是重新想起,而是从来也没有忘记。
我也非常清楚,他们这次作出什么表态,无异于向世界宣告、表明什么。”

*陈光诚:我现在对中国官员郭守松先生要说的话*
主持人:“您现在无法面对这个官员,你对他有什么话要说?”
陈光诚:“我想跟郭先生说,5月16日我们再次见面的时候,您曾再次承诺对山东的调查,到现在我还没接到有关这方面的消息,我希望你和当时委托你来的、授权给你的中央领导去表明我的这个要求,重新要求他们兑现当初的承诺。对山东展开彻底调查,作出公开处理,并且保障家人的安全,允许我的律师参与到调查中去。”

主持人:“您的律师是委托的谁?”陈光诚:“我当时委托了好几个,包括李劲松、李方平,还有其他好多律师,包括李和平、江天勇、滕彪等都在内。”

主持人:“您是指的历史上委托的,还是在朝阳医院又有委托。”
陈光诚:“在朝阳医院我委托的,主要责任就是他们帮助我代理中央对山东展开调查的过程中的一些权利。协助他们调查,同时也代表我的一些权利来进行这事情。但是,现在我们没有接到关于山东被中央调查的任何一个消息。”

*陈光诚:把共产党变成土匪,立了功的要升官,合法正当性何在?*
主持人:“您刚才提到张健的伤情被鉴定为9级,9级应该是什么样的伤?您得到的信息,张健现在实际情况是怎样?”
陈光诚:“我得到的实际信息是,因为张健他们对我们家长期实施迫害,因为他们带着土匪……他们把地方的党委、把共产党变成土匪,立了功要升官,要到我们沂南县财政局任副局长。这是我得到的比较新的消息。而且他的伤据说早就好了,早就出院了,根本不像他们说的这么严重。”

主持人:“根据您所知道的9级伤,亲友也有机会去查,因为陈克贵这个事情,9级伤应该是什么样的伤?”
陈光诚:“这我倒不特别清楚,因为他们的评价标准一直在变,现在究竟是什么标准我不清楚。”

主持人:“一共有多少级?”
陈光诚:“9级是比较轻的级,级越高伤越轻。”

主持人:“我听说一共有10级,那应该是轻伤,对吗?”
陈光诚:“应该是比较轻的。不管受的什么伤,你是在哪儿受的伤?你是因为什么受的伤?在什么情况下干什么事受的伤?举个最简单的例子,警察穿着警服到大街上去强奸,如果别人把你捅死的话,你还能给人定‘袭警’吗?对不对?这样的道理、基本的概念都搞不清楚的话,说别的都没用。

所以说,你半夜三更跑到别人家里去打砸抢,你有什么这样的权力?就因为你是政法委的干部吗?就因为你是共产党的一个成员吗?你就有这样的权利了吗?你就具备合法性和正当性了吗?这是全世界人都不能接受的。”

*陈光诚:对陈克贵案几种不同处理与可能的后果*
主持人:“既然上级有承诺,陈克贵案目前是这样的情况,你怎么分析上下级之间的关系?”
陈光诚:“我觉得可能中央的很多做法给了地方一些错觉,尽管当时指使地方做这样事情的人未必代表整个党中央,但是它是来自于中央。如果中央对这些官员一味姑息的话,真会把整个共产党带到深渊里去。所以我觉得这个事情是非常明确的。如果像这样的半夜三更闯到人家里实施打砸抢,不被中国法律追究,反而指控别人犯罪的话,这无疑是在向全世界宣告:正义,对中国当权者顽固势力是无可奈何的。”

主持人:“陈克贵案到现在为止,还存在几种不同的可能性,几种不同的处理方法会带来什样不同的结果,您有没有具体的推演?”
陈光诚:“我就总结一句话,什么可能都有。
如果中央责令有关部门把这个案子非常公正地对待,能够非常明确地确定这是一个正当防卫的行为,而且对山东的违法犯罪行为展开调查处理的话,我想这是展示了一个很好的姿态,也是让全国人民,乃至世界人民对‘十八大’还能捡回一些民心。
如果他们就任由这些官员胡作非为下去的话,因为这个事会产生的后果可能不堪设想。我觉得现在当权者的顽固势力、维稳派这些人,他们过低地估计了中华民族儿女们的正义感。也过高地估计了他们被权力欲望冲昏了头脑、就觉得靠暴力可以维持一切的这种想法。
所以我希望他们悬崖勒马。”

*陈光诚:陈克贵案是个标志,各级官员自己要对所做的一切负责*
主持人:“案件到这一步,您作为家人和与案件有直接关系的人,觉得还有什么要说的话?”
陈光诚:“每一个官员,不管是哪个级别的,你们自己要认清楚,你们所作所为一切都会被铭刻在历史上,不会因为你当时一句‘领导让我们这样做的’,就会免除自己的责任。你们自己所作的一切要为自己负责。
你们在做的时候要想清楚,是不是符合中国的法律?是不是符合人类的道德标准?符合公正原则?你是不是在为社会的公正工作?到底是‘公作’,还是‘私作’?你们公安在这个时候扮演的角色,到底是‘公安’还是‘官安’,还是‘共安’?你们自己想清楚。
在这个转型的关键时刻,什么可能都有。”

主持人:“据陈光福说,王海军律师说他已见陈克贵六次……另外您觉得整个过程还有没有不符合现行法律明文规定的地方?”
陈光诚:“有一点可以肯定,当时王海军说见到克贵的时候身上有伤,但是由于不能做法医鉴定,他们不知道是什么情况。这伤是怎么来的?肯定是被酷刑来的,之所以不让(家人委托的)律师见面,就是怕他们干的这些见不得人的、违反中国法律的勾当被公之于众。这点是非常清晰的。
第二,按中国法律,你公安侦查是有侦查期限的,据我所知,第一个期限应该是45天,如果需要延长,应该经检察院批准延长侦查,可以有两次延长机会。再延长两个半月。但是这样的手续,据我们所知是没有的。也许我今天在这儿谈到以后,马上沂南的公安就会跑到检察院要他们补这个手续,这都有可能。”

主持人:“送到检察院之后时限是多少天?从哪天计?根据你的印象。”
陈光诚:“应该是10月8日以后,最早是10月8日。”

主持人:“关于陈克贵案,您看还有没有没谈到的?”
陈光诚:“陈克贵案是一个标志。全世界要看清楚中国大陆的当权者是怎么样一种思维,这是个非常明显的标志。如果说这样的案子都不能得到公正处理的话,那么任何人都不应该再抱任何希望。
公平正义没有国界,任何一个人都不会置身世外。”
以上自由亚洲电台“心灵之旅”访谈节目由张敏在美国首都华盛顿采访编辑、主持制作。

(附录1):简要新闻一则2012,10,15
10月15日盲人维权人士陈光诚的大哥陈光福通过特快专递寄出两份诉状给临沂市中级法院,分别起诉该市沂南县公安局和双堠镇政府。要求依法确认两被告拒不公开陈光福所申请的信息公开违法,要求依法判令被告提供2012年4月27日凌晨搜查陈光福家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陈光福在起诉书中说:“2012年4月27日凌晨,被告单位工作人员翻越原告家院墙,强行进入原告家中。被告工作人员没有出示任何法定文书,直接搜查原告家庭,并破坏原告财产。当原告儿子陈克贵要求被告提供合法手续,停止破坏时,被告工作人员竟然手持木棍对陈克贵进行殴打。

2012年9月10日,原告以邮寄的方式向被告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提供搜查原告家庭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等政府信息,申请送达后,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被告未依法履行信息公开职责。特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原告合法权益。”

陈光福对本台记者张敏说:“陈克贵案有较大影响,与沂南县公安局有利害关系,所以我把诉状寄给临沂市中级法院”。”

陈光福邮寄状诉时,当地维权者刘国慧在场。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张敏的采访报道。

(附录2):推文简讯2012,10,16
RFA张敏:陈克贵家人委托的律师丁锡奎、斯伟江16日到沂南县检察院,要求会见陈克贵。检方说他们不是陈克贵的律师,不让见。丁斯去见官方指定律师王海军、宋奎远,王宋说陈光福已准备认可他们并交律师费,丁斯电话求证,陈光福否认。谎言戳穿后,王宋改口说陈克贵已委托他们,但不出示委托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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