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就近日中国当局加强对维权人士打压的严正声明



2/22/2011

维权网 2011. 02. 21

近日来,中国当局加强了对维权人士的打压,先后对唐吉田、滕彪、江天勇、刘国慧、古川、陈卫、冉云飞等维权人士实施殴打、绑架、传唤、抄家,对国内上百名维权人士和异议人士进行“被喝茶”、“被旅游”与软禁、限制人身自由,严重侵害了公民的基本人身自由权利,制造了社会的普遍恐惧气氛,扰乱了社会正常生活秩序,“维权网”对此表示严重关注!并强烈谴责这种肆意践踏人权,违反法治,破坏和谐的行径!

2月16日中午,唐吉田、滕彪、江天勇等十几名维权律师和维权人士聚餐迎接新春,谈论山东维权人士陈光诚被软禁与受侵害的情况,席间数十北京警察包围了该酒店。散席后,唐吉田律师回到家中,晚上被广安门外派出所警察带着开锁人员,强行打开房门,绑架上车号为6077的警车带走。江天勇律师回家时被警察带到羊坊店派出所盘问。随后,海淀分局国保负责人路永辉赶到,当着片警王涛和副所长郑云浩的面推搡江天勇。之后江天勇虽被放回,但在2月19日下午,江天勇在昌平区他弟弟家中时又遭到松园派出所警察绑架,当晚派出所警察还带着国保要搜查江天勇在羊坊店的家,在遭到江天勇太太拒绝后,警察从江天勇弟弟家中抢走了江天勇的电脑。滕彪律师在回家路上被警察强行抓上车送回家中软禁,到19日北京警方将滕彪带走,并于当天晚上对其家中搜查两个多小时,抄走两台电脑、一个台印传真机、一些打印文章、一二十本政治类大陆书籍、二三十张纪录片光碟、几十张陈光诚的照片等。搜查时家里设置了信号屏蔽仪。

2月19日,山东省临沂市维权人士刘国慧遭到临沂市兰山区银雀山办事处10多人绑架,被抓进临沂市八一宾馆101房间非法关押,至今未见释放。

2月19日,由于网传第二天(2月20日)中国北京、天津、上海等13个大城市同时举行“茉莉花革命”集会游行,中国当局高度紧张,于是各地警方纷纷传唤、软禁、绑架、旅游异议人士、维权人士。据“维权网”不完全统计,在19日至20日,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各地人士有上百人。如朱虞夫、蒋亶文、姚立法等人被强制带走旅游;李天天、游精佑被砸门并被软禁;张林、吴乐宝、钱进、李文革、佘万宝、李宇、张善光、丁矛、周莉、王森、蒲飞、王五四、倪文华、刘萍等人遭到传唤;另外失踪或被限制人身自由的人士还有:廖双元、黄燕明、卢勇祥、肖勇、张建中、楼保生、魏水山、莫之许、何杨、李任科、查建国、卢钢、张世和(老虎庙)、陈信滔、黄雅玲、齐志勇、金月花、孙文广、黎雄兵、赵枫生、黄雅玲、李和平、魏桢凌、何欢、刘荻、魏强、张先痴、薛明凯、李金芳、冯正虎、方小天、张健男、彭定鼎、刘士辉、郑创添、牟彦希、杨秋雨、张瑞、冯海涛、王荔蕻、李昕艾、王永智、史小博、王玉琴、游贵、翟明磊、武文建、吴朝阳、华春晖、邓太清、张大军、许志永、王永智、汪昊、贾春霞、野渡、叶海燕、蓝无忧、黄伟、石三、魏兰玉、罗宇恒、端启宪、张维、胡石根、高洪明、徐永海、张辉、张鉴康等上百人。

更为恶劣的是,北京、四川两地警方还对维权人士古川、陈卫、冉云飞进行非法传唤、抄家。2月19日下午四点多钟,北京市公安局一名李姓警官带领市局国保、昌平区国保与昌平区东小口派出所警察约二十人,赶到昌平区天通苑维权人士古川家中,在没有出示任何证件与警官证,也没有出示任何法律文书的情况下,只是口头上透露说古川在推特上转推了什么推文,就强行将古川带走,并对古川家进行查抄。抄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一台台式机主机、两部手机与一批书籍。其中一名昌平分局的国保还公然将古川家中的网线剪断。随后警方还软禁了古川的妻子李昕艾,阻止她与外界联系。

2月20日早上,四川省遂宁市国保强行带走维权人士陈卫去“喝茶”, 到傍晚5点03分时,遂宁市局国保队长郑大双带着国保及当地派出所警察与社区协管员共12人,闯入陈卫家中,在只有一个小孩在家的情况下,进行搜查、抄家。后来陈卫的妻子回到家中,警察只向她出示了搜查证。最后警方抄走了陈卫的方正手提电脑一台、惠普电脑硬盘一个、移动硬盘一个、小U盘一个。

2月20日上午,四川作家、维权人士冉云飞被成都书院街派出所警方带走“喝茶”。21日凌晨3点,警察押着冉云飞回到家中,7、8名警察对冉云飞的电脑资料进行拷贝,后干脆抄走了电脑主机,也没有给家中留下任何法律文书。

令人吃惊的是,此次无论绑架唐吉田、江天勇、滕彪、刘国慧,还是对古川、陈卫、冉云飞传唤与抄家,警方居然都没有出示任何法律文书,也在远远超过24小时后而没有通知家属。使家属与外界无法了解到当事人究竟触犯了哪条法律,也不知当事人正在受到什么法律处罚,甚至都不知道当事人被羁押在何处。

不管是维权律师聚餐讨论陈光诚的处境,还是公民通过网络发表言论,甚至表达举行集会、游行的愿望,都属于宪法赋予公民的言论、集会的自由权利。中国当局对公民践行宪法权利竟采取如此大规模的打压,制造如此广泛的侵权事件,尤其北京、四川、山东等地警方如此公然知法犯法,野蛮践踏司法程序,采用“黑社会”的手段来任意殴打、绑架维权人士,给社会制造恐怖气氛,置广大公民于没有言论、集会与人身自由权利的社会氛围之中。如此恶劣行径是严重违反《世界人权宣言》中“人人有权享有生命、自由和人身安全”,“ 任何人不得加以任意逮捕、拘禁或放逐”,“ 人人有权享有主张和发表意见的自由;此项权利包括持有主张而不受干涉的自由,和通过任何媒介和不论国界寻求、接受和传递消息和思想的自由”,“ 人人有权享有和平集会和结社的自由”等条款;违反了中国政府1998年支持通过的《人权捍卫者宣言》中“各国负有首要责任和义务促进和保护人权和基本自由”,“为了促进和保护人权和基本自由,人人有权单独地和与他人一起在国家一级和国际一级: 和平聚会或集会”,“人人有权单独地和与他人一起参加反对侵犯人权和基本自由的和平活动” 等条款;也违反中国《宪法》中“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等承诺。也与中国当局一再宣示的“依法治国”、“依法行政”、“构建和谐社会”的精神相背离。

“维权网”强烈要求:

一、立即无条件释放被非法绑架、传唤、关押的唐吉田、江天勇、滕彪、刘国慧、古川、陈卫、冉云飞,还他们人身自由,并归还他们被抄走的一切物品;

二、追究制造这些人权灾难的当事人、负责人和有关机构的法律责任,依法对权利受到侵害者给予国家赔偿;

三、切实遵守《世界人权宣言》与《人权捍卫者宣言》的各项条款,真正兑现《宪法》保护公民基本自由权利的承诺,立即停止一切打压公民维权的罪恶行径,开启政治改革,加强法治建设,消弭日益激化的社会矛盾,弥合社会裂痕,以使中国社会真正步入民主和谐的良性发展轨道。

维权网
2011年2月21日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