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许昌基督徒迫害案高建立的妻子李玉霞叙述被拘留15天的经过



11/06/2010

对华援助协会 (2010-11-6)

我叫李玉霞,是高建立的妻子,家住河南省虞城县田庙乡高庄村,因为我丈夫在2010年3月9号晚上被虞城县国保大队的人抓去,先拘留15天,接着被送到许昌第三劳动教养管理所,【其中有刘云化、化玉兰和郑玉梅被送到郑州第三女子劳动教养管理所】其原因是因为我们是家庭教会,不在三自教堂聚会,他们就给我们定为邪教,又因5.12地震,我们信徒捐款5000多元,就被他们盯上了。当时被抓的共有7人其中三人拿了钱没有被劳教,他们四个人没拿钱就被劳教1年,现在已过去七个多月了。

在二十多天之前,也就是2010年9月20 号那天,因为我们与他们打官司,一审判决我们不服,又上诉二审,在20号那天开庭,我们就去听审,(租车去的),大概在上午8点到了许昌中级人民法院,将近9点时,他们的人拿手机给我们偷拍照,他们其中一个人看到张明选牧师拿着手机,以为他也给他们拍照,就过去和他争执一番,那个人报警了,9点双方律师先进去,我们也去登记,只让我和刘森.刘福兰.化翠英进去,其他随同我们来的那五个人被拒之门外,我们见他们没有进去,就到登记的地方去,刚到屋我就看见和牧师争执的那个人就在里面,与负责登记的人说“你们千万不要叫那个人过来(指着张牧师)他一过来把我们发布到网上可不得了”这时他扭过头看见了我就压低声音,说的什么我没听见,我就转身过来了,我把那个人说的话告诉了刘森.刘福兰.化翠英,就在这时负责登记的人对我们说:“不要在这里,赶紧进去,要不然你们出去就别进来了。”我们只好进去了,我们把发生的事情告诉了杨律师,杨律师对法官说:“我有个问题要问,你们是不是公开审理?”法官说“是”杨律师说“公开审理为什么不让我们的人进来”法官说“是关于那个人的事吗?正在处理我们先开庭吧”在开庭中间杨律师把一百三十多位村民为我们作证的材料拿出来作证,他们那边的律师说“你们一审的时候没有这些材料,为啥又出来这些材料,又没有日期,无效,"杨律师又提到我们是家庭教会,那边的律师说“一审时怎么没有说是家庭教会?”......大概在12点休庭,我们出来以后,见到我们的人才知道张牧师夫妇被送往半截河派出所,司机告诉我们国保大队的人给他的车拍了照,当时我们都没在意,接着我们给张牧师打电话,他说“我们坐车在路上一会就到,”见面后我们吃了饭我和刘森等人坐车走高速返回商丘。

当我们走到下高速路口时,大约5点左右,就看见有一辆车停在右边,下边有十个人有的是便衣有的穿警服,我们刚交了税准备要走,那十个人突然把我们包围起来,先把司机拉下车,推到他们的车上,同时把我们四个拉下车,有一个人抓住我的手腕把我拉下摔倒在地上,脚还在车上头和肩膀都摔倒在地,又有一个人过来抓住我的肩膀把我抓起来推到他们车上,把我们推到车上以后关上了门。车上有他们九个人,那一个人开着我们租的车,在车上其中有一个人说:“你们一人坐一个地方不要坐在一起,有一个人对刘森大声说:“把你的手机拿出来”刘森说“我不拿”那个人就往刘森脸上打了几下,刘森说“给你打再打”,那个人说“把手机拿出来”刘森说“就不拿”那个人就没在说什么,就拿起手机打电话说“你们撤吧,人都逮住了”,又打电话说“撤吧,人都在车上抓住了”我说:“你们把我们拉到那里?”有人说“拉到虞城县国保大队......

大约6点半左右,把我们带到国保大队,大门朝东,进了大门左拐直走,南边有一排房子,把我们关在中间的两间房子里,抓我们的人都出去了,有两个人看守我们,有位妹妹提出去厕所,他们不让去,大约过了两个小时,有人问我们话,把我们同时分开问话,在审问我们的时候,有一个人说“不说打给他一顿”在审问化翠英时问她因为啥被抓的,她说“因为我去听审回来的路上被抓的”那个人就抓住她胸前的衣服说“化翠英我警告你,不是因为听审抓的,是因为你参与这个活动抓的”化翠英说“给你打,打吧,我就是因为听审回来的路上被抓的”....大约过了一个多小时又把我们送回原屋,又拿着我的手按了十指手印,扎了我的手取血,还拍了照,接着大约有11点半左右把我们推上了车,送往虞城县拘留所,让刘森回家了,我们三个上了车以后就唱起了“向我主唱哈利路亚的歌,”到了拘留所是11点55分,那里的工作人员说“你们真是沾光,5分钟占一天”。

我们心里对国保大队的行为极为不满,他们在听审的路上拦截我们,扣押我们就像强盗土匪一般,从20号晚到22号我们没吃东西也没喝水,天天在唱歌,有一位胖哥到期要出去,我们为他编了一首歌为他送行,他感动的哭了半夜,他说我要在偷东西就拿刀剁了手,在14号有一位女子送进来,因吵架误伤了她丈夫的脸,缝了19针,我们天天劝她,4号那天到期她还给我们写了一封信,管我们叫大妈.二妈.小妈在我们天天耐心的劝导下,又被我们的事迹所感动保证以后回去好好过日子,向丈夫道歉重新做人。

我们在拘留所15天内共提审4次,在有一次提审过程中,有一位张大队对我说:“你们不要把我们看成大红龙,不要和共产党作对”,我说“我们没有和共产党作对,也没有把你们看成大红龙,你们虽然抓我们,我们还是天天在这里为你们祝福祷告”,他说“那就好,我也看圣经你们信的也不错只是方式不对,以后聚会到大教堂就行了,如果你们没错,为什么不抓别人呢?”我说:“我们那屋那两个人为什么被抓?”他说:“他们给你们不一样,他们真正信的是邪教,就是一点你们没有进大教堂,”我说“为什么定我们是邪教?”他说“这是我们的秘密文件不能公开,上级规定的,”我说“你们说我们危害社会你们调查了吗?那些事实证明我们危害了社会?修桥铺路,帮助孤寡老人,给灾区捐款这也是危害社会吗?”他说“危害社会有的是有形的有的是无形的,用眼看不见的危害社会,”我说“你们是执法懂法人员,定罪要与证据的,”他说:“不一定有证据就能定罪,像你们本身也知道错在那里不需要证据。”还有一次提审中大约是10月2号,有一个人说:“我们代表商丘市法制室来提审你,”他边说边写问“叫什么.有几口人住在那里”我告诉了他,他问:“你手机上那6000元是谁给你的?”我说:“不知道”又问“你是怎样和国外记者联系的?他们都是暴乱分子”我说“不知道”他问:“你是怎样和律师联系的?”我说:“我们三个到北京去找了”又问“你们打官司不花钱吗?还给你钱怪不得你们打官司那么大的劲,给你这些钱叫什么钱?”另一个审问我的人说:“叫慈善款也叫爱心奉献,”写好之后叫我签名按手印,没有签,他说:“你签不签都可以劳教你,又拿出劳教通知书,我看了写的是一年,又对我说:“你有申请律师的权利,还告吗?”我说:“不告了,告也告不赢,”他说:“你签字按上手印,”我们信的不是邪教没有危害社会(上面写的是信的是邪教,危害社会)我不签,他说:“你签不签都可以劳教你,”我说:“随便”接着叫我回去了,依次又审了他们两个。

在这期间我父亲病的很严重,已经20多天没吃东西,我要求请假回去,他们说:“要有医院的证明。”在一次提审中我要求给家里打电话,他们准许了,我就打电话告诉我弟弟要想请假必须有医院开的证明,在家里我弟弟到医院办了证明,给王俊峰打通电话我母亲哭着对他说:“我就这一个闺女,闺女女婿劳教了,你们把俺闺女又关起来,她爹病的不轻,你们能不能给她请几天假?”王俊峰说:“请假一天得拿200元押金,我给你汇报汇报在说把”第二天我弟弟拿着2000块钱去找王俊峰,他说:“我也汇报了,这个假请不下来,我弟弟就回家了。

在10月4号那天上午,我们正在打扫卫生,他们说代表法制室的那三个人又来了,把我自己叫去,这次是在接待室,对我说:“通知你一下,叫你到时间暂时回去,你父亲还有病躺在床上,以后怎样还不好说,到时间就放你走,只要以后不在去活动就不抓你,如果在活动还要抓你,我也不说不叫你不信,你信可以去大教堂信,别在告了,”说完就走了,到5号那天,家里人一大早就去了拘留所接我们,那里面的工作人员说等过了8点,国保大队的人来了,你们再走,还要问你话,大约9点左右,国保大队的队长王俊峰去了,对我们说:“你们可以暂时回去了,因为放假现在局里没人,你们的手机给保存起来了,到星期4上班,到时候你们来一个人那手机就行了,”就这样我们离开了拘留所。

我们回家以后,我家的玉米有弟兄姐妹帮忙已收到家中,接连几天忙着种麦,在13号那天上午,孟庆民去国保大队拿手机,他们只给了刘福兰一个人的,他们说谁的手机谁来拿,但是李玉霞的手机谁也拿不走,他里面信息多号码多还有国外记者的号,(因我手机里面的东西没有删除)又问了他里面几个人的人名认不认识,孟庆民说不认识,他就回家了?

各位尊敬的读者们,以及在上各位的领导们,公义的执法官们,这就是我们河南省虞城县违法办案的公安人员,拦路堵截我们,滥用职权关押我们的事实,当时我父亲在田庙乡医院躺着,我一天三顿给他们送饭,出事的那天晚上没有去送饭,我父亲就知道我被抓了,因天天担心我,建立又在劳教所不能陪在他身边,病情天天加重,现在将近40天汤水没进,马上要病危,我真诚的恳求所有知道这件事的,以及上级领导们,能为我们做出公正,洗刷冤情。

李玉霞 敬上
2010年10月16号

对华援助协会新闻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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