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华援助协会2008年8月13日
2007年12月4日,魏红星弟兄从河南来到大泉湾村,从朋友手里购得一份土地种植棉花、高粱。2007年12月4日,魏弟兄和其他二十来位基督徒(其中有来自兰州、河南和新安地区的)在其家里一起举行神学培训。突然,哈密市民宗委带领武警武装部门等进入魏弟兄家,说这是非法聚会,并责停了他们的聚会。同时,他们在没有出示搜查证的前提下,搜走了弟兄姊妹随身携带的现金、手机,并撬开了魏弟兄及其邻居的房门,拉走了聚会所用的物资、书籍和魏弟兄个人的生活用品(包括彩电、DVD、冰柜、洗衣机、被子、现金等,甚至装修房子的装饰板也一并拉走,至今未还)。之后,2008年1月4日,哈密市民宗委对魏弟兄作出了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八万的行政处罚决定。其间,魏弟兄多次与其交涉,但哈密市民宗委不但不让魏弟兄申辩,还多次粗暴地威胁魏弟兄说要整垮他,将其赶出新疆。
魏红星弟兄不服哈密市民宗委的行政处罚决定向新疆哈密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哈密市人民政府作出了维持原行政处罚的复议决定,2008年4月2日,魏弟兄向哈密市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哈密市人民法院决定于7月29日上午开庭。
2008年7月29日上午,哈密市人民法院以哈密市民宗委的委托人要参加其他刑事案件的审理为由,又将开庭时间改为29日下午。7月29日下午,魏弟兄、吴姊妹等人参加了诉讼。最后,法院决定定期再宣判!庭审中法院对哈密市民宗委明显有袒护的行为,具体表现为不让魏弟兄提供的证人出庭,庭审中打断魏弟兄和吴姊妹辩论等。不过,在庭审中,我们也经历了圣灵奇妙、特别的带领,平时畏惧、胆怯的魏弟兄和吴姊妹分别从事实、法律规定以及哈密市民宗委的程序违法等各方面大胆地进行辩论。目前判决结果尚未出来,请弟兄姊妹继续为此事代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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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华援助协会新闻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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