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洲信徒家属向外界求助 律师致函检察院要求放人



2/10/2014

对华援助协会驻香港特约记者乔农报道   2014年2月10日

张宝林被捕前在聚会时演奏.
陕西省榆林市子洲教案封天栋、张宝林、姜河被当局刑事拘留已两个月,他们的三位代理律师不久前致函省、市级县检察院,指县公安局指控的涉嫌罪名不成立,要求放人。张宝林的妻子说,他的丈夫被羁押期间被狱头勒索,送去的钱及衣物均被抢走,他的妻儿坚称张宝林无罪,2月9日向社会发出求助。

陕西子洲教会带领人封天栋,同工张宝林及姜河被县公安局以“涉嫌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刑事拘留已经两个月,并于1月上旬被检察院批捕。他们家属委托的三位律师蔺其磊、梁江洲及夏钧,不久前就当事人所涉嫌的罪名,向榆林市检察院、子洲县检察院发出律师意见书,请求检察机关监督公安撤销案件并追究侦查人员刑讯逼供的法律责任。

蔺其磊2月9日告诉记者,三位律师在春节前已将意见书寄出:“这个案件一是没有任何违法犯罪的事实,因为所指控的罪名根本就不能成立,所谓的邪教组织,完全是子洲县公安局蒙骗上级,为了骗取一些(办案)经费,他们目的不纯,但是现在罪名改为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所以说这个案件的事实上,子洲县公安局他们上一次采取的行动,对封天栋基督教的聚会点,甚至连猪头都强行拿走,没有任何法律手续,这一点来看,完全是一种对宗教信仰的迫害,我们是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包括陕西省检察院、榆林市检察院、向子洲县检察院也附上(意见书),然后给子洲县政府,榆林市公安局反邪教总队,我们都去信了,要求他们撤销案件”。



这封一千多字的律师意见书称,2013年12月8日,封天栋因涉嫌“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被子洲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其家属收到刑事拘留通知书证明了这一事实。该案其他两名所谓的同案犯姜河、张宝林却是以“涉嫌聚众冲击国家机关安全罪”被拘留的。但2014年1月3日的“逮捕通知书”上,封天栋涉嫌的罪名也变成了“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这表明子洲县公安局以涉嫌“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为由,报请省市公安部门成立的所谓“11-15”专案组(新闻媒体报道),是完全错误的。

意见书还称,2013年11月15日,封天栋到子洲县老君殿派出所只是去要回被公安机关于2011年1月3日非法扣押的物品包括猪头、猪肉等生活用品,既没有冲击国家机关的目的,更没有冲击国家机关的行为。应立即释放封天栋、张宝林、姜河等人。另外,2013年12月8日16时许,子洲县公安局五、六个警察抓捕封天栋时,故意将手铐狠命的铐紧他的手腕,致使手腕受伤,并展示了其手腕处留下的五处伤痕,并且当晚至次日晚24小时折磨他,让他做老虎凳。至今一个多月,伤痕仍在。请检察机关查明事实,依法追究该案中侦查人员刑讯逼供的违法行为。

蔺其磊说,他们将在近期再次前往子洲县公安局交涉:“现在还在侦察阶段,我们过这一段还要去。另外,律师去见公安局的国保大队和公安局长,但他们避而不见”。

目前,封天栋、张宝林和姜河被羁押在子洲县看守所,张的妻子韩海霞无奈的对记者说:“我觉得这个世界没有公平可言,法律是给我们这些受压制的人定的,共产党做什么都是对的,我想对那个局长(公安局)说,他限制我丈夫的自由权利,该怎么补偿我们”。

张宝林的儿子呼吁外界救他的父亲:“我是张宝林的儿子张天赐,请你们快把我的爸爸救出来,我想早日和他团聚,每天夜里我都为我爸爸睡不着觉,因为我很想爸爸,没有爸爸在的日子不好受,请你为我爸爸多多呼吁”。

韩海霞于1月下旬曾到看守所要求见丈夫,但被看守告知,须经过公安局长批准才可见面,而张宝林拒绝认罪。她说,丈夫受到被关在同一囚室的人勒索财物:“我的丈夫张宝林在一个月内花掉三千元,我问他们为什么要花掉那么多钱,我丈夫又不抽烟,他们说是里面的牢头要他买东西,如果他不买东西,牢头就要打我丈夫。我给他送了两次衣服,都没有穿上,都给别人抢走了”。

记者:关于姜河的情况怎么样,有没有听说姜河在里面的情况?

回答:姜河也是常给人欺负,向家里人要钱,他们家也花了两千多元了。



总部在美国德州的对华援助协会呼吁中国地方当局停止打压基督徒,立即释放因家庭聚会而遭关押的所有信徒、释放在押的子洲教案的多位信徒,尊重他们的宗教信仰自由和公民权利。

以上是对华援助协会驻香港特约记者乔农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