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荆陵被广州中院以“煽颠罪”判刑,他表示:“只向人民和上帝上诉”



1/29/2016

对华援助协会通讯员     2016年1月29日



左起:唐荆陵,王清营,袁新亭


2016年1月29日上午9点半,在被中共以“寻衅滋事”拘留20个月后,中国民间“非暴力不合作”运动发起人、知名维权人士唐荆陵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一案,今天在广州中院宣判。唐荆陵被判刑五年,同案的袁朝阳(袁新亭)、王清营分别被判三年半和两年半。唐荆陵妻子汪艳芳对本社记者表示,有关判决是政治判决,是当局对唐多年来参与维权和发起非暴力不合作运动的总清算和报复。

今天一大早,法院外有记者等待采访,很多便衣和警车在一旁戒备。在广州的一些维权人士受到国保的警告,被要求不要前往围观声援,另一些人被要求离开广州,还有人则暂时被限制自由。

唐荆陵明确表示不向专制政权的法庭上诉,“只向人民和上帝上诉”。

唐荆陵妻子汪艳芳称,法院没有发旁听证,但已要求被告人家属提交旁听人员名单,由法院决定,有家属在赶赴广州。王清营的家属则称有家属担心「来了之后回不去」,有很多人都被限制,不得不取消到广州的计划。

“三君子”2014年5月16日被广州当局以“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6月20日被变更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批捕。在逮捕以后的侦查阶段,三人都未能见到他们的辩护律师。

“三君子”案2015年6月19日在广州市中级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因审判庭不接纳党员回避、证人到庭作证等要求,被三人抗议而当庭解除律师委托,第一次庭审中止。同年7月23、24日,该案进行第二次开庭审理。

对华援助协会对中共法院的这一政治判决表示强烈的愤慨。唐荆陵、袁新亭和王清营被判刑是严重的政治迫害。这三人都是因为和平发表言论而获罪的,这表明中共政权依然维持着毛时代阶级斗争的思维,这样的判决是反民主反法制和反文明的。近一年来对异议人士、维权律师和人权活动者的大规模严厉打压,清晰地证明了习近平政权顽固坚持反民主反进步立场,坚决抵制普世价值并为了维护政权而大搞恐怖统治。中国目前的政治恐怖、人权状况和法治水准倒退到了自文革后最糟糕的地步。

唐荆陵是一位杰出的以非暴力不合作方式进行启蒙民众反抗暴政的人权活动家。我们呼吁中共政权立即无罪释放唐荆陵等政治犯,同时释放所有被抓被判的政治犯、维权律师、人权工作者,立即启动以民主宪政为目标的政治改革。

唐荆陵是一位基督徒,以肩负十字架效法基督去传播上帝的爱和公义为己任。他也是对华援助协会“自由18名中国良心犯”之一。我们将继续在国际社会呼吁唐荆陵的无罪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