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把雨伞,两种见证



12/31/2014


作者:
陈成斌 美国马里兰大学政治哲学博士




  金钟、旺角、和铜锣湾的佔领虽然已经暂时告一段落,然而,雨伞运动的后续效应,相信会在未来一段很长的时间慢慢浮现。虽然我们没人能断言香港未来的政治走向,但我们已不能回到从前香港的社会状态,则殆无疑问

  不论是爱与和平佔领中环运动、双学的罢课到老师的义教,再到可说是由催泪弹直接逼出来的雨伞佔领运动,难得的是,泛基督教 (包括天主教和新教)都没有缺席。甚至可以说,环顾香港各大宗教,就只有基督徒特别踊跃地以宗教名义参与其中。这或者不算是宗教比较,因为毕竟除了香港外,在世界其他地方,不少宗教亦有积极地参与当地的政治和社会事务。然而,在香港,相对其他宗教的信徒而言,基督徒似乎是更愿意因为其宗教信仰而参与政治和社会事务。


  例如我们见到佔中的发起人和支持者有不少是信徒和教牧,在警方发放催泪弹和之后的各次清场行动,都有不少基督徒站在平民那一边。在十月初,曾经有段时间形势十分紧张,那时政府不仅没有意愿对话,甚至一度传出政府要用橡胶子弹甚至真枪实弹清场。在那些日子,有教牧信徒愿意效法外国的例子,站在警察和民众中间,希望阻止暴力冲突发生(而根据外国的桉例,如果冲突真的发生,这些中间人士会首当其冲受到夹击,不少例子更是真的捨身成仁)。另外,有些邻近佔领区的教会愿意开放自己的堂会给市民休息和暂避;有些教牧组成关怀团体,希望在心灵上支援佔领者;更有些牧者和信徒愿意和人民同行,既有留守佔领区,在佔领区举行崇拜,甚至在清场前后自首或留下被捕。


  没有人能否认,这次运动,当中确实有不少基督徒因为他们的信仰而行出来,值得叫人骄傲和鼓掌。当然,对他们来说,只是实践圣经所教导的「行公义、好怜悯」传统,并且知行合一地应用在这次运动,原没有值得自夸的地方。只是当世道变得自私自利时,他们实践信仰的见证教人份外动容。


  然而,同样不能否认的是,不少基督徒(甚至可能是多数的基督徒)都弄不清佔领的意义,甚至弄错很多基本政治知识。本来,社会有不同的声音很正常(没有才不正常),各人有不同政治立场亦没有甚么大不了。可是,如果有些教会打压不同声音,又或者有教牧以他们在教会内的权力来推行自己的政治立场,却连一些基本信仰或政治常识都弄错,却是十分之要不得的行为。


  在这段佔领期间,其中最明显的问题,首推有邻近佔领区的教会不肯开放自己的地方让民众入内休息。本来,如果纯粹是技术原因的话(例如时间上无法安排同工当值),是大家都能明白和谅解的。可是,如果理由竟然是「私人地方,洗手间不得外借」,甚至明言因为不同意对方的政见而拒绝对方入来休息,却是严重的失德和失见证。首先,教会就算在法律上是私人地方,但在信仰上,绝对应该开放给任何愿意前来的人。我们读的经文,是说「叩门,就给你们开门」,而不是「叩门,就说私人地方不得外借」!事实上,有开放自己地方的教会也不是说只开放给支持佔领的人,而是任何人(不论支持或反对佔领)有需要便可以走进教会,而这才是教会应该持守的态度。那些因为政见或坚持教会是私人地方而拒人于千里之外的人,笔者实在不知他们如何理解马太福音廿五章31-46节之类的经文,不知他们是否自甘为山羊。


  另一个问题是,有些教牧声言,佔领区的信徒只知争取公义,却忘记了爱。就算我们撇开公义与爱之间的关係的问题(这可是一个很大的神学甚至哲学题目),这样批评也是溷淆视听。首先,如果不是为了爱护香港,谁会稀罕和愿意佔领那么多天。难道那些教牧真的以为晚晚留守、餐风饮露是很舒服的事情么?而且,只要那些批评的教牧愿意多落区和佔领人士接触,更应会发现,整个佔领区都充满着爱与关怀。那些自发的各取所需,各尽其用,犹如乌托邦般的场景,却在佔领区实实在在的出现。例如各佔领地区保持卫生清洁,公厕比平日更洁淨,而且不少热心市民自发提供大量清洁物资。笔者有些政治哲学的朋友甚至笑言,在香港这个高度资本主义的城市裡,竟然出现了好像社会主义哲学家柯亨(G.A. Cohen,1941-2009)在他的书《社会主义,有何不可?》(Why Not Socialism?)中提到的社会主义理想场景。柯亨是以远足行山来说明这理想;但他自己也承认,在现实社会裡很难做到,偏偏这次雨伞运动却做到了。


  此外,相比起世界各地的示威暴力频生,香港这次雨伞运动确是世界罕见,例如不放火不烧车呔,只唱歌及举起雨伞。而除了纪律以外,诉求和理念亦甚为清晰,就是要争取民主。去到这样的情况,不止香港历史,甚至世界的抗争历史,也是少有的。更重要的是,整个运动和世界任何抗争相比,都是极度和平的。除了零星冲突外,使用暴力的,多为当权者一方。可以说,这次的佔领运动,必将留名世界抗争运动史。批评佔领运动只顾公义不顾爱的教牧,似乎十分离地甚至昧于现实。


  最后一个问题,也可以说是关乎笔者本身专业的问题, 就是似乎有些教牧喜欢「讲台变炮台」,要在讲坛发表他们自己的政治伟论,却连基本的政治知识也欠奉。这问题在讨论民主时特别明显。当然,欠缺政治知识或许不只是基督徒的问题,而是整个社会的问题,例如我们会见到,有不断标榜自己是史丹福毕业的立法会议员,竟会声称不知道真普选的定义。其实,只会稍为读过基本政治学或政治哲学的学生,都会大约知道民主的工具定义。就算没读过,在网上稍为搜寻一下亦可以找到。例如同样是以史丹福大学为基地的Stanford Encyclopedia of Philosophy,在民主的条目便有这样的讲法:


   "[T]he term “democracy” ...refers very generally to a method of group decision making characterized by a kind of equality among the participants at an essential stage of the collective decision making." (http://plato.stanford.edu/entries/democracy/


  如果要再简单一点,我们可以只说,民主是所有有关的民众能自由和公平地参与关键的集体决策。这样的标准可能不是涵盖民主所有元素的定义,但却是一个好的工具定义,可以用以判断民主制度有甚么技术空间,亦可判断为甚么有些制度 (例如有不是民选的机关筛选提名)肯定不是民主制度。


  如果我们嫌这些工具定义太抽象,亦可以花时间研究现实例子,由下以上的归纳和思考民主的意义和利弊。例如在今年十一月和十二月,美国、台湾和日本三个香港人颇为熟悉的地方都有举行大选;可以借由比较各地的选举情况和结果,反思民主制度的内容。例如台湾刚举行的九合一大选,已令得台湾人开始反思是否应该把现时倾向总统制的政治制度,改为内阁制、或至少全面落实现时宪法比较接近的双首长制(或半总统制)。

  诚然,这些制度有很多技术层面的考虑。例如台湾的争议,涉及诸如阁揆任命权应在总统还是国会手上,又涉及是否应该如美国般行政立法彻底分家,以便权力制衡(美国国会议员不能出任政府官员);抑或应该如日本的内阁制般由国会最大党组阁,以便政策能更易落实和更能反映民意(日本规定政府官员必须由国会议员出任,而且众议院能随时解散重选,以便反应最新民意)。当原则是主权在民,我们便可以考虑这些技术问题,察看当地社会最适宜实行哪种政治制度。


  笔者同意以上这些内容不太适合在崇拜讲台上高谈阔论(始终那是用来敬拜神的祭坛,不是教书或政治讨论的讲坛或论坛)。然而,亦正因如此,教牧更不应在崇拜时不断渗入自己的个人政治见解,特别是当那些政治见解是建于无知和错误的政治知识时,更是万万不该。笔者曾听闻有教牧说一些例如「民主不是万灵丹」、「美国只得两个政党给人民,只能在两个烂灯选一个,也不是真正的民主,或民主也不过如此」的话。这些荒谬言论,虽则不限于教会内部流传,但教牧在崇拜谈论这些,是特别不应该的(至于这些言论荒谬之处,笔者近日在《经济日报》的专栏有论及,此处不謷)。


  一次雨伞运动,既有教牧信徒行公义好怜悯活出基督徒的样式,亦有人自甘为山羊或曝露了错误的政治常识。当然,佔领过后,也要勿忘初衷;深耕细作,努力争取民主。对那些基于错误知识而反对民主的人士,更要努力向他们解释正确的道理。


www.christiantimes.org.hk,时代论坛时代讲场,2014.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