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何在中领馆打灯笼



8/22/2014

夏 钧律师




8月18日这天,我陪同吴宗素先生到中国驻美国旧金山领事馆门前。他提交两块抗议大白色牌子,我提着一个红色纸灯笼。这是我第二次在政府机关打灯笼。上次是在南乐县公安局门前抗议不让我依法会见在押当事人。

吴宗素先生的父亲吴耀宗是中国名人。他早年信基督教并留学美国,后积极主张抗日,回国参与抗战宣传,两次会见周恩来。1950年9月带头起草、发表宣言,创立“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会”,号召实现自治、自养、自传,断绝与海外教会的一切联系,建设“新中国下的基督教”。

吴耀宗当主席20多年,多次面见毛泽东,与毛泽东有许多相同之处。他们同年出生,同是南方人(吴是广东人),同是主张抗日,同是主席(一个是政治领袖,一个是精神领袖。),同样以自己为中心,而非以上帝为中心(世界基督教同为上帝一个肢体,中国基督教怎么可以与国外基督教断绝联系呢?)。最大不同之处是他被毛泽东玩弄于掌上。后来毛泽东的“反右”、“公社化”运动,特别是“文革”(革了基督教的命)运动,也许会让吴耀宗清醒吧,但他已经上了Z船,只能随波逐流,任其摆布了。这是中国知识分子普遍的悲哀!都因为缺乏独立意识,委身于当权者。

吴耀宗自年轻时就有写日记的习惯。他一直写到86岁去世,一共留下厚厚的40多本日记,由他儿子吴宗素先生继承。上海市统战部以研究为名,向吴宗素先生“暂借”,30多年不还。吴耀宗先生无数次索要,借者无数次的以“日记涉及国家秘密,要请示上级领导。”推拖。吴宗素先生说,他没见到什么国家秘密,如果有,可以将涉及国家秘密的日记暂存统战部,以后解密再还,先将不涉及国家秘密的还了。仍然没有答复。后来答复了,竟然说“日记属于国家财产”。吴宗素先生没了希望,想到父亲人被骗了,日记又被骗走,悲从中来,但欲哭无泪。

今年1月28日,美国对华援助协会在旧金山召开的“中国宗教自由与法治研讨会”。傅希秋牧师邀请吴宗素先生和我参加。已经84岁的吴宗素先生先发言,第一句话就是“人之将死,其言也真。”接着,他讲到父亲的日记,说他和夫人定居美国,生活愉快!可是一想到这日记,一团乌云压心头。他发誓拼老命也要要回日记,否则死不瞑目。当他得知我是维权律师,在公安局大门口打灯笼抗议时!所以决定聘请我代理他的案件。我当即答应下来,也决心拼老命帮他维权。



吴宗素先生很快给我寄来委托书,中国驻旧金山领事馆给予确认了。当我正要回国状告上海统战部的时候,传来国家某机关到逮捕我的消息。美国国会多位议员让驻台湾办事处主任柯有为先生紧急见我,阻止回国。从此,我返回美国开始流亡生活,无法回国完成索要日记的任务。但这并没有阻止我做这件事的决心。这案件从小处说受人之托,尽心尽力,大处说可以推动中国法治进步。我们的目的一定要达到,我们的目的也一定能够达到,因为我相信,中国黑暗即将过去,已显现微曦曙光。



我向吴宗素先生提出第二方案,由两位律师代理这案,一位在国内依法办案,我在美国大造舆论,并寻求高层支持。我推荐了王胜生律师代理国内事务,特别强调她因探望被非法拘押的律师同行,曾被流氓警察戴黑头套关押。吴宗素先生早已知道这事,对她赞口不绝,立即答应了。



于是,吴宗素先生给王胜生律师写了委托书,公证后又到遥远的州政府认证,再送到中国驻旧金山领事馆认证。这领事馆收下并且给了收据,但说要“请示上级领导”,迟迟不给答复。其实,领事馆的职责是确认委托书是本人签字的就行了,根本不需要“请示上级领导”。我没想到中国领事馆与国内官府一样,都不依法履行职责,都要“请示上级领导”。在美国,我从来没听政府机构说“请示上级领导”的。这话是典型的人治国家话语。



过了一个多月,中领馆仍没答复。吴宗素先生忍无可忍,要我陪他到领事馆交涉。我从德州直飞加州旧金山,见他已经预备了两块大牌子,一个纸灯笼。大牌子上写着抗议的事由,中英文各一块。这灯笼是红色的。我不喜欢红色,想换成白色,可吴宗素先生说,中国政府无权垄断红色,就用红色的。我听了觉得有道理,依他而行。



到了中领馆,我们把牌子灯笼放到车里,先找领事交涉,以符合“先礼后兵”的原则。侧门不让进,正门紧锁着打不开。吴宗素先生按门铃对讲,回答是让走侧门,并给了一个领事的电话号码,都是机器应答。这时有两个人刷卡进门,我让他们转告领事,他们说自己不是领事馆的,边说边像做贼一样溜进门。门口只有两只石头狮子冷冰冰地看着我们。这时候,有两位记者要采访吴宗素先生,我们到车里拿出牌子灯笼,接受了采访。



吴宗素先生是美国公民,旧金山中领馆不给他的律师委托书认证,侵犯了他的诉讼权利。他和我准备采取更大的维权行动。希望在美国的华人给予关注支持。我们在中领馆遇到一位华侨丢了中国护照,补办过程受到百般刁难,一边哭喊,一边拨打911电话求助。凡是受到旧金山中领馆刁难侵权的,请发电邮到edwardxia@sina.cn,我们商量一起采取维权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