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宪政民主消解毛左民粹



7/30/2013

作者: 杨 光

 凡是民粹主义兴盛的地方,总是要么没有民主,要么没有宪政,总之是宪政民主坎坷难行、不太成功、让一部分民众感到失望的地方。如果人们认为宪政民主根本上不 适合本国,或者人们认为宪政民主远水不解近渴,民粹主义的思路和行动就会展现出巨大的吸引力。当今中国毛左民粹主义的流行可以视作宪政民主阙如的心理补 偿,或者说,毛左思潮是没有民主的代价,是民主的低级替代品,但它却是站在现代宪政主义的对立面,试图以非宪政的方式寄希望于“伟大领袖”精神复活,或诉 诸群众运动式的直接民主(或曰“大民主”)。而要消解此种毛左民粹主义对中国政治的长久危害,治标之道是大张旗鼓批毛、非毛,治本之道则只能是构建宪政民 主。



什 么是民粹主义?民粹主义(Populism)亦称平民主义,它没有系统的理论,也没有持之一贯的政治主张,甚至没有明确的思想内涵,在不同的时期,不同的 国家,民粹主义有大不相同的政治诉求,可以和各种各样相互矛盾的左翼或右翼意识形态相结合。最早倡导“到人民中去”的俄国民粹派,南北战争之后以激进农民 运动为基础的美国平民党(the People’s Party),20世纪三十年代加拿大的“社会信用”(Social credit)运动,20世纪四五十年代拉丁美洲以劳工+贫民+魅力领袖三者为基本结构的“庇隆主义”(Peronism)现象,这些老的民粹主义大都可 以划入左翼范畴:它们通常以所谓“人民利益”、“社会公正”为政治口号,反对商业资本主义——尤其反对金融资本主义,要求财富再分配、资源国有化。此类民 粹主义在广义上可称为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同盟军;而当今世界的新民粹主义则呈现两极分化格局,欠发达国家的民粹主义仍大多举左翼旗帜,如拉美查韦斯之流政 治人物与社会运动,西方国家的民粹主义则已转向右翼或极右翼,如法国的勒庞(Jean-Marie Le Pen)及其“民族阵线”(The Front National),奥地利的海德尔(Jorg Haider)及其自由党,意大利的贝卢斯科尼、右翼联盟和“五星运动”,澳大利亚的汉森(Pauline Hanson)及其以排斥亚洲移民为纲领的“一个民族”运动(One Nation),这些民粹领袖与民粹运动均具有明显的右翼色彩。右翼新民粹主义经常与排外主义、种族主义、法西斯主义相联结,他们强调种族性或地区性的身 份认同——即强调“人民”的种族性、地区性,操弄族群争议,反对外国移民,反对多元文化,反对跨国资本,反对区域政经一体化,将众多性质迥异的经济与社会 问题归咎于所谓(外国势力与本国精英的)“阴谋”与“背叛”,借这些极具情绪化、对抗性的议题吸引无知民众的支持。

民粹主义尽管人多势 众,但因组织化程度低,排斥制度化,成员缺乏持久热情与忠诚,且政见多变,往往一哄而起,又一哄而散;民粹领袖擅哗众取宠者居多,有真才实学者甚少,能够 取得稳定执政地位的似乎只有意大利和拉美一些欠发达国家。超凡魅力型民粹领袖一旦以民选方式上台执政,往往也会有所变化,变得不那么民粹化,因为他既要执 掌政权,便很难不与民粹主义人士所痛恨的精英阶层有所妥协和合作,更不可能按照民粹主义的梦想,完全甩开现成的政党、议会和官僚机构而直接走进乡村、走上 街头、面对“人民”、服务“人民”、将事无巨细的一切政见政策直接诉诸平民大众。掌握政权的民粹主义者实际上只有两条路可走,一是成为独裁者,这是非宪政 国家或宪政传统薄弱的国家必有的情形,二是民粹派掌权之日,便是民粹主义偃旗息鼓以至走向反面之时,这是成熟宪政国家常有的情形。

民粹主 义虽然多变,但有其万变不离其宗的特点,此即:抬高平民、推崇“人民”(但不同的民粹主义对“人民”的定义和范围是很不相同的)、主张“人民第一”或“人 民优先”,并以人民代言人自居,且蔑视权威、贬低精英,并将民众的全部苦难归咎于精英阶层。民粹主义认为真理永远在平民大众——尤其是社会底层的劳苦大众 ——的手中,光荣与美德也永在平民一边,而精英则是腐朽堕落的代名词;他们相信精英终将消亡,因为精英是有害无益的经济剥削者、社会寄生虫、道德败坏者。 民粹主义或多或少具有无政府主义倾向,它反官僚、反政党、反权威、反体制,因为这些机构正是精英集结的大本营,也是精英之所以成为精英的依据;民粹主义者 是天然的政治反对派,即使在民粹领袖当政的时候,他也更适宜于象反对派一样行事,更乐意充当呼风唤雨的“人民领袖”而非循规蹈矩的政府领导人;民粹主义还 具有明显的反智主义倾向,因为他们相信真正的知识和智慧并不属于学术权威、院士、专家教授,智慧只属于人民、只在于民间,“卑贱者最聪明,高贵者最愚 蠢”,“千百万人民群众的伟大实践”高于一切书本知识,所以他们通常会有意无意地贬低科班化的正规教育,轻视以至蔑视传统上被视为文明载体的知识分子和文 人绅士。

民粹主义既可左可右,亦可善可恶,端视其具体情形而定。民粹主义的直接对立面当然是精英主义,但在某种程度上,民粹主义也是对专 制主义的直接反动。专制主义本质上是一种精英主义,而且是一种坏的精英主义,它以统治阶级——即一般意义上的政治精英阶层——的利害为利害、以统治阶级的 是非为是非,而根本漠视平民大众的利益和是非,民粹主义则反其道而行之。在某种程度上,民粹主义也可以视作是对自由主义和宪政主义的反动。自由主义本质上 是一种个人主义,以个人权利为依归,并以个人权利抵御“集体”、国家或“人民”对自由的侵害,而民粹主义则习惯于将“人民”当作所谓“有机整体”,以整全 性的“人民利益”凌驾于个人权利之上。宪政主义不同意将公民分为“人民”与“精英”这样的政治分类,公民的权利、政府的权力系由宪法所定,既不因种族、阶 级构成的不同而有别,亦不应因平民、精英的分野而有异;宪政主义本质上是限权主义,不管是国王、贵族的权力,还是精英、“人民”的权力,都应一律以宪法为 限,绝不存在“阶级敌人”不许乱说乱动、“人民领袖”却可以为所欲为的宪政区别,而民粹主义则认为要限制的只是精英的权力,而“人民”的权力则是不可分 割、不受限制、高于一切、大于一切的。



近代中国没有持久化、派系化的民粹主义团体,但中国有深厚的民粹主义思想传统和政治传统,更有诸多深受民粹主义思想影响乃至被民粹思维所支配的政治人物,民粹政治现象近代以来数度蔚为大观。

中 国古代从《尚书》到孟子,民本主义是其突出的思想传统,而民本主义若不能发展为制度化的民主政治,就必然会寻找一个反制度化的政治出口,民粹主义正是这样 的出口。中国数千年里周期性发作的农民起义、天下大乱,即是中国式民粹主义的主要表现形式。《墨子》的平民意识和尊重体力劳动意识,《老子》主张“绝圣弃 智”、“绝仁弃义”、“绝巧弃利”,这些思想也壮大了中国民粹主义的传统渊源。

近代以来,清朝末年的太平天国革命和义和团运动具有明显的 民粹主义色彩,二者均是自下而上的平民政治运动,其鼓吹平等,幻想大同,排斥智识,宣扬异端,渲染仇恨,制度上并无创造力,但破坏力大得惊人。至清末民 初,章太炎将国人道德分为十六等,以农民道德为最高,并声称知识愈进、地位愈高,则道德愈退;孙文主张平均地权、节制资本,推行“土地单一税”;李大钊模 仿俄国民粹派,号召有志青年“到农村去”。五四时期民粹泛滥成一时之盛,时兴“劳工神圣”、“劳农万岁”等左翼民粹口号,舆论以“劳动阶级”、“农工”、 “民间”为政治与道德的制高点,新派政客无不以“人民”为招牌,更举国痛恨资本主义、帝国主义,颇有道学面孔的军阀吴佩孚、后来被视作“国民党反动派”首 领的蒋介石亦不例外;此间,中华民国夹生半熟的宪政体系——难产的宪法、苦命的国会、动荡的内阁、混乱的地方自治和央地关系——岌岌可危,遭到了新派人物 的一致鄙弃,襁褓期的代议制宪政民主被人们无情遗弃;此后章士钊提倡“以农立国”,梁漱溟热衷“乡村建设”,都是五四民粹精神的余绪;共产党则自诞生之日 便以“劳动人民”、“劳苦大众”的不二代言人和唯一“救世主”自居,最后在正统马列主义道路之外独辟蹊径,走上了“农村包围城市”的“人民革命”之路,此 中不无民粹主义的功劳。

毛泽东是中国民粹主义之集大成者,更准确一点说,毛泽东是以民粹主义话语立言、以民粹主义思维行事的专制极权主义 者。毛终生醉心于民粹化的“群众运动”,反知、反资,反智、反制,厌恶条条框框,蔑视制度规范,尤其无视程序规则;毛虽是所谓“社会主义中国”的缔造者, 但实际上毛的一生于文明破坏如鱼得水,于制度建设一事无成:早年的“湖南农民运动”、“井冈山暴动”是颠覆别人的体制,晚年的“文化大革命”则是颠覆本党 的体制。毛最擅长的事情就是撇开制度直接“走群众路线”、“依靠群众”、“和工农群众相结合”,以蛊惑人心、煽动群众、挑起纷争、“暴露矛盾”为能事,只 要打上了“人民”的旗号,只要宣称是“为了人民的利益”或者为了“消灭人民的敌人”,就可以翻云覆雨、随心所欲、无法无天、无所不用其极,就可以不受人世 间任何规范化体制的约束——不仅不受“狗屁仁义道德”和“资产阶级法权”的约束,也不受他和他的党“亲自缔造”的所谓“社会主义制度”的任何约束。这就是 典型的毛泽东式民粹主义极权政治风格。

毛时代的中国政乱经弱、人民贫苦,创下了和平时期国民非正常死亡人数的中国之最和世界之最,因此, 毛泽东去世以后,以“阶级斗争”、“群众运动”、“人民战争”为手段,以“一大二公”、“解放全人类”、“共产主义”为目标的毛左民粹主义迅速式微,“战 无不胜的毛泽东思想”逐渐沦落为民间边缘思想。然而,因为中共始终不肯按照事实真相公开清算毛时代的政治罪恶,导致毛死近四十年来毛左派作为一股可与中共 当局分享正统地位的政治势力始终沉而不寂、消而不散、崩而不溃、衰而不亡,毛式民粹主义作为一种曾经比正统马列主义更加活跃的政治思想仍然活跃在官方文件 和民间思潮之中。薄王“重庆事件”当然不是偶然孤立的现象,它正是中共拒绝“非毛化”的恶果之一,它说明毛左派在当今中国政坛仍有市场,毛左民粹主义仍有 死灰复燃、登堂入室、卷土重来的重大危险。



中共官方不肯正视本党丑恶历史,不敢直 面毛时代无法无天的政治罪行,这是毛左民粹主义消而不散、衰而不亡的原因之一,然而也不可否认,毛左思潮仍能吸引相当一部分底层人民——比如下岗工人、失 地农民——的支持,毛式民粹主义在当今中国仍有旺盛生命力。毛泽东的思想遗产里仍能榨出一些可用的“剩余价值”,不然,薄一波的儿子未必会公开打出毛左旗 帜,习仲勋的儿子也未必会满嘴毛式话语、大走亲毛路线。

那么,毛左民粹主义对民众的吸引力何在?归根到底,民粹主义的吸引力来源于广大民 众对民主的渴望,以及或多或少对民主政治的误解。因为人民一向无权,因为底层人民的合法权益在地方官僚和国家垄断资本的盘剥下得不到有效的保护,因为弱势 民众的人格尊严被官员、富豪、“执法者”毫无顾忌地肆意践踏,所以,一些心怀愤懑的民众对满嘴“人民”话语、成天“群众路线”的毛左民粹主义表示支持、颇 有好感,这并不奇怪。

有人说过,“哪里有普遍的怨恨情绪,哪里就存在着民粹主义”(Edward Shils)。当人民对专制政府非常不满意、严重不信任,而又毫无体制性的办法——比如通过周期性改选或临时启动弹劾、信任投票等宪政程序——来更换政 府,那么,有正统资源的民粹主义就成了一个可行的选择。事实上,凡是民粹主义兴盛的地方,总是要么没有民主,要么没有宪政,总之是宪政民主坎坷难行、不太 成功、让一部分民众感到失望的地方。如果人们认为宪政民主根本上不适合本国,或者人们认为宪政民主远水不解近渴,民粹主义的思路和行动就会展现出巨大的吸 引力。因为民粹主义的“人民民主路线”或是塑造并追随自己的“人民领袖”,或是“走群众路线”,发动仇官、仇富、反精英的群众运动,从事这些破坏性政治工 程远比建设一套规范有序的民主宪政秩序要简单得多,也痛快得多。“人民群众”也很可能更喜欢这样的“人民民主”而非真正意义上的宪政民主。在这个意义上, 当今中国毛左民粹主义的流行可以视作宪政民主阙如的心理补偿,或者说,毛左思潮是没有民主的代价,是民主的低级替代品,但它却是站在现代宪政主义的对立 面,试图以非宪政的方式寄希望于“伟大领袖”精神复活,或诉诸群众运动式的直接民主(或曰“大民主”)。而要消解此种毛左民粹主义对中国政治的长久危害, 治标之道是大张旗鼓批毛、非毛,治本之道则只能是构建宪政民主。

2013年7月22日

原文链接:http://www.minzhuzhongguo.org/ArtShow.aspx?AID=35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