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宁市梁山县基督徒刘秀英遭受逼迫,被行政拘留后依法维权



10/26/2011

对华援助协会  2011年10月26日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华援助协会获悉,在中国官方大张旗鼓举办美国巡回圣经展览、宣传中国的基督教自由的同时,国内再次传来基督徒遭受逼迫的消息,并且是官方控制下的三自教会的教牧人员遭受逼迫。

 

山东省济宁地区梁山县刘秀英姊妹,是当地政府基督教两会批准的茶庄教会的讲员,自今年(2011年)5月以来不断遭受上梁山县公安局和宗教管理部门的逼迫,9月9日还被处以行政拘留5天。

(点击左图看大图:《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刘秀英,女,汉族,现住梁山县城。刘秀英是一名虔诚的基督徒,1986年10月加入基督教会。2006年在前集培训班学习,经过考试成为了教会的讲道员。多年来一直在两会批准的梁山县茶庄教会及茶庄教会附属点的石棉保温厂教会讲道。2011年5月29日9时30分许,她和其他基督徒信徒在梁山县水泊中路石棉保温厂教会做礼拜时,梁山县公安局的工作人员伙同梁山县政府宗教管理部门官员非法闯进本处堂点,强行将她抓捕到梁山县公安局北区派出所进行非法讯问,并在讯问当中污蔑其宗教信仰,声称她的宗教信仰是邪教异端。之后,又多次非法传唤她,干扰其的正常宗教信仰生活。2011年9月9日,梁山县公安局以其冒用宗教名义危害社会为由作出了梁公(北)决字(2011)第82号《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给予刘秀英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并执行了该处罚决定。

对此,梁山县三自基督教两会还经过研究出具了证明,说明刘秀英姊妹的讲员身份,还称赞她是遵纪守法、作光作盐的模范基督徒。行政起诉状


为了依法捍卫自己的合法权利和名誉,刘秀英聘请了北京的基督徒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起诉梁山县公安局。2011年10月20日,律师赶到梁山县,了解了案情,并为其撰写了行政起诉状。次日,刘秀英向梁山县人民法院递交了行政起诉状,法院收到诉状后告知刘秀英,7日内通知刘秀英是否立案。

(点击右图看大图:《行政起诉状》)

 

对华援助协会严厉谴责这一逼迫事件,并坚决支持刘秀英姊妹依法捍卫信仰基本权利的行政诉讼。通过这个官方三自教会的讲员遭受逼迫的案例,以及本协会从前报道的许多三自教会及其教牧人员遭受逼迫的案例,都充分有力地证明了,在中国,不论是家庭教会还是三自教会,任何敢于坚持信仰原则的基督徒和教会,都可能受到政府的逼迫。因为中国政府所允许的“宗教自由”,是宗教拥护党政府的“自由”。因此,中国没有真正的宗教自由。

 


对华援助协会新闻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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