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浙江基督徒赈灾“有罪”



3/30/2009

 

对华援助协会2009年3月30日


四川消息 近10个月以来,中国基督徒忠心尽力参与 四川“512”大地震后的重建工作,但有关当局却不断制造罪名迫害赈灾基督徒。自3月中下旬以来,四川南部县(见地图)公安局国宝大队继续逮捕并拘留积极参与灾后重建工作的当地基督徒,驱赶坚守在重建第一线的浙江基督徒。

善恶混淆无准绳 2008年5月下旬,南部县伏虎镇领导和传道人带了一批浙江基督徒赈灾人员到明珠东街38号赵齐恭家,他们愿为受重灾家庭无偿援助,不图任何回报。赵齐恭被他们的爱心感动,将二楼月租以3000元租给他们(原价5000元)。赵齐恭反应,“住在我家的这一批客人与众不同,他们早出晚归,汗流浃背。他们不抽烟,不打牌,不说下流话,不骂人,晚上在家唱歌。他们的所言所行,让人敬佩,让人感动。所以,我也信了耶酥,跟他们在一起学习,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在未信耶酥之前,我是一个好酒如命的人,但信耶酥后,从8月份到现在,我从未再喝酒,这是我人生的一大改变。在我身边,因嗜酒而死的事时有发生。我如果不遇上他们,不知哪天我也会醉酒死亡。”地震过后大半年,当地公安人员依然到处明查暗访,捕抓基督徒。2009年3月16日,赵齐恭被国保大队叫到派出所,以“私设聚会点,提供聚会活动场所和从事非法传教活动”定罪,送南部县拘留所行政拘留5天。期间,他的妻子和岳母生病,大儿子发高烧,浙江基督徒无微不至照看赵家。公安人员在讯问赵齐恭时却口口声声诬称浙江基督徒是“异端邪教”。

非法拘捕乱治罪 为了适应教会增长的需要,南部县基督徒在2006年4月就主动向有关部门申请在赛金镇增设一处基督教学习点。2009年3月16日9点左右,伏虎乡派出所文思武通知基督徒向其林:“县国保队来乡,要你到乡上去询问情况。” 中午,向其林到伏虎派出所接受讯问:聚会多久开始的?讲些什么?你们接受过多少钱?给哪些援助?援助多少钱?是谁将浙江人引至伏虎?下午5时,他们给向其林扣上“私设教堂,非法传教活动,扰乱社会秩序”罪名,被处于行政拘留五日。3月23日中午12点左右,两辆警车开到花罐聚会点,两个公安人员和4个当地村干部闯入屋内,命令聚会人员打开所有门户,把里面的用具全都搬走,1万多元钱的存折也被抄走。他们把柴永文、杨会敏和马得彦3位基督徒抓走。马得彦被扣在赛金镇上5个小时,柴永文被带到南部县拘留15天,杨会敏也被行政拘留5天。

驱赶赈灾浙江人 “512”大地震发生以后,浙江许多基督教会根据灾情,不断差派基督徒专业人员前往帮助灾后重建工作。他们在南部县一带日夜奔忙,参与了石泉、伏虎、小元、柳驿、花罐等地的重灾户的灾后重建。很多家庭脱离了苦难,在春节前搬进新居。《南充日报》特地报道过这批特别奉献的浙江人。3月中旬,小元乡的广播节目开始造谣攻击浙江教会的赈灾基督徒,诬蔑他们以支援灾区建设为名“搞邪教活动”,鼓动群众不要相信他们,并且诬陷他们是“邪教”,“法轮功”,“门徒会”。20 09年3月24日,小元乡政府的十多个人来到浙江志愿者何四龙弟兄的住处,命令他第二天早上必须离开四川,不走就抓到南部公安局去。小元乡长说:“不需要你们的援建”。何四龙要求说:“向其刚家的房子还有十多天的活,我做完就走。”乡长说:“不行,向其刚的房子我们自己帮他造”。(附相关见证材料)

关于在赛金镇设立基督教学习点的申请书

尊敬的赛金镇镇领导:

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南部县的宗教工作呈现出欣欣向荣的景象。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宗教工作精神,柳树、小元、光中、大云、神坝、赛金五乡一镇距伏虎、柳驿基督聚会点有近百里路程,已有信众200余人,信徒羡慕主道,但路途遥远,一旦聚会就得星夜兼程,摸黑回家,饱受餐风露宿之苦。这200余信徒众多是风烛残年之辈,乘车赶路多有不便。若遇雨天更为难行了。由于路途很远,每个礼拜来回车费就要十多元,加重了信众的经济负担。为了满足这些信教群众过好宗教生活,特申请上级党委、政府批准在赛金镇设立一处基督教学习点,确保年迈体弱之信众方便宗教活动。

此呈

南部县赛金镇基督教信众

二00六年四月十一日

南部县公安局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南公(国保)决字(2009)第100号

被处罚人:向其林,男,生于1949年7月20日,现住南部县小元乡1村3,农民,身份证号:512922194907206777。

现查明该向其林从2009年1月以来,在小元乡1村?其女何小平家私设教堂进行非法传教活动,参与群众达80余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和正常的宗教秩序。

以上事实有本人供述、证人证言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7条第2款,现决定对行何其林行政拘留五日。

履行方式:送南部县行政拘留所执行拘留。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南充市公安局或南部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依法向南部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 清单共 份。

二00九年三月十六日

被处罚人(签名):向其林

一式三份,被处罚人和执行单位各一份,一份附卷。治安案件有被侵害人的,复印送被侵害人一份。

南部县公安局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南公(国保)决字(2009)第98号

被处罚人:赵齐恭,男,汉族,初中文化程度,1963年5月23日出生,现住南部县伏虎镇明珠东街38号,身份证号:512922196305236337。

现查明:2008年8月,赵齐恭参加基督教,并在家中二楼私设聚会点,提供聚会活动场所,每周星期三、五和星期天都有十多人参加聚会,从事非法宗教,自由传教活动。

以上事实有本人供述、证人证言、和活动场所图片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现决定对赵齐恭行政拘留五日。

履行方式:送南部县行政拘留所执行拘留。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南充市公安局或南部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依法向南部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 清单共 份。

2009年3月16日

被处罚人(签名):赵齐恭

一式三份,被处罚人和执行单位各一份,一份附卷。治安案件有被侵害人的,复印送被侵害人一份。

南部县公安局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南公(国保)决字(2009)第98号

被处罚人:何平元,男,生于1944年1月29日,小学文化,居住南部县伏虎镇千秋乡铺祠村五组。

现查明:何平元从2008年开始在本乡建立基督教堂点。该堂点未经县政府批准,属非法传教点,每逢礼拜在此做祷告,参与信教徒来自西充及本乡村信教徒达七十人。

以上事实有本人供述、证人证言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现决定对赵齐恭行政拘留五日。

履行方式:送南部县行政拘留所执行拘留。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南充市公安局或南部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依法向南部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 清单共 份。

二00九年三月十六日

被处罚人(签名):何平元

一式三份,被处罚人和执行单位各一份,一份附卷。治安案件有被侵害人的,复印送被侵害人一份。

赵齐恭述

我生于1963年5月23日,家住四川省南部县伏虎镇城东居委会明珠东街38号,姓赵,名齐恭,2008年8月信耶稣基督。2008年5月12日,全世界都在电视屏幕上知道中国四川的绵阳、北川等等地发生强烈地震。这些让人看了心痛和关注的地方,也是全世界、全中国支援的地方。时过半月,我这里来了一批客人,由伏虎镇副镇长王小平和本地基督教传道人李宗伟带到我家,说这些人是援建人员,为受重灾家庭无偿援助,不图别人一切回报。本来我家二楼要出租5000元,我只以3000元租给他们。我想,别人都有这样大的爱心,我也理应优惠。他们就这样住在我家,为石泉、伏虎、小元、柳驿、花罐等地受灾户进行了灾后重建帮助。很多家庭脱离了苦难,在春节前搬进新居。《南充日报》为这批人做过报道。

同样,此地另一人家,地震房屋倒塌压死2人,压伤2人。由当地政府出面,社会帮助,还有人捐献砖、沙和石子,但到过春节的时候,连一块砖也未砌在墙上,因为镇政府工作“忙“? 我们这里虽然是南充市南部县的重灾区,却没有享受到国家的优惠政策。原因是地震后,上级部门来检查灾情时,看到人们到处都在打牌、打麻将,所以不予以支助,这些事的确让人伤心。

住在我家的这一批客人却与众不同,他们早出晚归,汗流浃背。他们不抽烟,不打牌,不说下流话,不骂人,晚上在家唱歌,从不外出行走。他们的所言所行,让人敬佩,让人感动。所以,我也信了耶酥,跟他们在一起学习,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在未信耶酥之前,我是一个好酒如命的人,但信耶酥后,从8月份到现在,我从未再喝酒,这是我人生的一大改变。在我身边,因嗜酒而死的时有发生。我如果不遇上他们,不知哪天我也醉酒死亡。

地震过后8个多月了,当地公安人员还到处明查暗访,捕抓基督徒。2009年3月16日,我被国安大队叫到派出所,给我戴上私设聚会点,提供聚会活动场所和从事非法传教活动等帽子,送南部县行政拘留5天。我在监中期间,大儿子在家里发高烧,妻子和岳母也生病,一家人成了这样的光景,有谁能帮助?只有基督徒援建人员来帮助我的一家。可公安人员还称他们是“异端邪教”。

赵齐恭

二00九年三月二十四日

向其林拘留经过

我叫向其林,男,61岁,基督徒,住四川省南部县小元场75号。09年3月16日9点左右,乡公安局文思武来我店旁说:“县国保队来乡,要你到乡上去询问情况。”由于赶集,我拖延了一下时间,叫公安员先去,我随后就到。后来我就到乡上去,途中碰到了朋友,我就向他们说明此情。他们说,你不要去,他们不分是非,上去要整你,所以我就返回来躲避了半小时。乡公安员来我家,当面对我儿女说,国保队的人说话,我转告你,限约你三日内自觉到派出所,否则将登网捉拿,后果自负。此时我反复思想,我没做反党反人民之事,只是和弟兄姐妹在一起聚会,祷告、唱诗、作见证,我没有犯罪。12点后,我叫儿子骑摩托车将我送到伏虎派出所。公安马上就对我进行讯问:聚会多久开始的?讲些什么?你们接受过多少钱?给哪些援助?援助多少钱?是谁将浙江人引至伏虎?又交到小元?你们又是怎样认识的?有没有西充等外来人员在你地聚会?下午5时许,他们就对我进行行政处罚,说我私设教堂,非法传教活动,扰乱社会秩序。

何四龙述

09年3月24日,小元乡上政府来了十多个人,到我住的地方,说:不让我住在这里,明天早上必需要走,不走就抓到南部去,小元乡长说:“不需要我们的援建”。我说向其刚的房还有十多天的活,我做完就走,她说:“不行,向其刚的房子我们自己帮他造”。前几天小元乡上广播播放说我们浙江以援建名议搞邪教活动,叫群众不要相信我们,说我们是邪教法轮功,门徒会。

马得彦述

3月23日中午12点左右,从县上来了两辆警车,到我们花罐聚会点。下来6个人,有公安局两个人,镇上4个人,村上有两个马清贤、马得金。他们问:昨天你们有没有聚会?答:没有。他们又叫我把大小门打开,里面的用具都被拿走了,存折也拿走了,里面有1万多元钱。他们又带走了3个人,柴永文、杨会敏和马得彦。马得彦被扣在赛金镇上5个小时左右,柴永文被带到南部拘留15天,杨会敏被带到南部拘留5天。姓谢的公安查问了我一生一世的事情,从开始直到现在,每个子女的情况。公安强制教会用铁板把大门上面“神爱世人”四个字封了,把会所大门锁了,钥匙在他们那里。公安说我们是反动组织,是邪教,是法轮功,是门徒教,不给我们在这里聚会。他们说如果你们还在这里聚会,就把会所收了。

对华援助协会2009年3月30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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