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实施租房新措施压制家庭教会;新疆家庭教会基督徒在三人聚会时遭抓捕



9/27/2007

对华援助协会获悉, 北京市公安局近日利用刚刚出台的新措施,对家庭教会全面打压.部分家庭教会已经被约谈和警告,或取消聚会或离开北京.
.据北京晚报2007年09月05日题为”北京房主不得向违背作息规律可疑人员租房”(http://www.sina.com.cn)  报道, 北京市公安局”警方将组织全局人口系统、派出所,集中检查出租房的“五不租”情况。警方提醒广大出租房主,要自觉做到“五不租”,即:无合法有效证件的人 员不租;从事非法经营活动人员不租;从事非法宗教活动的人员不租;所租房屋用于非法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等危险违禁物品的人员不租;违背生活作息规律、有利用所租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可疑的人员不租”.
教会界人士认为这是在北京奥运会前对家庭教会迫害新手法.部分法学界人士聚集对此研讨后认为新措施为非法和不理性和不必要的.(见<北京房屋“五不租”规定的法律分析>作者王光良,本网首发)
对华援助协会还获悉,新疆伊宁州霍城县两位家庭教会成员郭姊妹和李姊妹在进行家庭聚会时遭逮捕。目前她们无限期地被关在霍城县看守所。
2007年9月2日,郭姊妹和李姊妹在新疆伊犁州霍城县芦草沟九大队三小队与一个腿断还在疗养中的弟兄三人在家里聚会时遭逮捕。警察逮捕她们的理由是家中聚会为非法。第二天,警察来家搜查。这两次,警察均未出示任何逮捕令或搜查证。
教友们于9月11日去霍城县看守所看望被抓的郭、李姊妹时,在门口遭拒。
对华援助协会认为据国际法、中国宪法(参见第5章)和中共中央的“19号文件”,
郭、李姊妹在家聚会受法律保护。对华援助协会敦促中国当局以法公正处理郭、李事件。对华援助协会同时也敦促基督徒以及所有对此事关心的人士向霍城县公安局有关人员发短信。
以下是霍城县公安局有关人员的电话号码:
刑警大队大队长:王克强 13909999156
国保大队大队长:底里夏其 13519980871
国保大队副大队长:李刚 13899703878
看守所所长:焦峰 13909991370
看守所副指导员:孙宝亮 13031375159
芦草沟乡派出所所长:张所长 13909999196
对华援助协会版权所有©2007年 9月 26日发布 
附: 北京房屋“五不租”规定的法律分析*

 

对华援助协会新闻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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