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会维权常见法律问题解答



9/12/2018

河南南阳市卧龙区广武街光彩教会圣经赞美诗歌本被焚烧
(图:对华援助协会,2018年9月12日)

编者按:近来,许多教会受到冲击,弟兄姊妹感到气愤、无奈之余,更多是默默流泪却手足无措。主是立法者,也是审判者,所以我们应该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本文在邢律师的普法讲义上,结合教会的具体问题,进行了简单的归纳总结,以供各教会参考。后续我们会再作改进。

问1教会聚会被冲击怎么办?

答1牧者或同工立即组织秩序,避免慌乱。由同工与执法的领导(避开具体的执法者、辅助执法人员)不卑不亢地对话,说明教会正在聚会,有事请等待聚会后再议,避免群体性事件。如有办公房间,可引导到办公房间交谈。

如果对方要强制性执法,切记不可有任何肢体冲突或言语侮辱,要尊重每一个人。可礼貌地要求对方出示执法证件(警察只有警官证,无须出具执法证)和执法文书。如果对方没有,那么公民有权拒绝并举报。

同时,因为许多执法者并不了解教会的信仰,要及时阐明我们信仰的内容,并强调我们是符合《世界人权宣言》和《宪法》的,强调我们是行善不是行恶,避免误解。

法律依据:

《世界人权宣言》第十八条规定:“人人有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的权利;此项权利包括改变他的宗教或信仰的自由,以及单独或集体、公开或秘密地以教义、实践、礼拜和戒律表示他的宗教或信仰的自由。”我国是《世界人权宣言》的起草国之一,受此约束。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第三十六条同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 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阻挠。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

问2执法人员要登记身份证信息怎么办?

答2法律赋予了警察在特定的情况(教会聚会一般不属此列)下有权查验身份证(为了排除是逃犯),这时要配合警察执法。其他执法人员(包括民宗局、街道办等)、居委会或村委会工作人员、辅警均无权查验公民身份证。警察也无权逐一登记身份证号码,否则涉嫌构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

民宗部门或街道、社区要求教会提供信徒身份信息的行为,是违法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法》 第十五条 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出示执法证件,可以查验居民身份证:

(一)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需要查明身份的;
(二)依法实施现场管制时,需要查明有关人员身份的;
(三)发生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突发事件时,需要查明现场有关人员身份的;
(四)在火车站、长途汽车站、港口、码头、机场或者在重大活动期间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场所,需要查明有关人员身份的;
(五)法律规定需要查明身份的其他情形。

问3执法人员强拿东西怎么办?

答3要求他们出具扣押文书和清单。不要暴力拦阻,大家一起拍照、录音、摄像取证。

特殊时期,教会不要放置乐器、音箱、存钱箱等贵重物品,十字架如被拆,可先随时在墙上贴上纸质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法》第二十四条 行政机关决定实施查封、扣押的,应当履行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程序,制作并当场交付查封、扣押决定书和清单。

  查封、扣押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查封、扣押的理由、依据和期限;

  (三)查封、扣押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的名称、数量等;

  (四)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五)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

查封、扣押清单一式二份,由当事人和行政机关分别保存。

问4对方抢手机怎么办?

答4公民有权监督执法,个人财物受法律保护。有权拒绝,如果对方不是警察,要抢手机,也不要发生肢体冲突,手机给他,但要说明这是在抢劫。

公安部有规定:面对群众的围观拍摄,在拍摄不影响执法的情况下,民警要自觉接受监督,习惯于在“镜头”下执法,注意规范执法行为,不说过头话、不做过激事。不得强行干涉群众拍摄、夺取拍摄器材或强行要求删除,但可口头劝阻。

问5警察要抓人怎么办?

答5只有公安机关有权进行传唤,对其他执法人员或不明身份的人抓人的一律拒绝,可以自卫。如果是警察传唤,可以要求出具《传唤证》,如警察说没有,是现场传唤,则要求出具警官证。如果对方穿了制服,虽然没有出具警官证,还是可以跟他走,但要说明他违法了。记住,对于执法人员,不要有肢体冲突。

被传唤之后,如果没有转为拘留,公安最长不超过二十四小时会放人,有时会在凌晨放出。此间会及时通知你的家人,不要过于担心。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法》第八十二条 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

第八十三条 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传唤的原因和处所通知被传唤人家属。

问6被警方传唤后,如何面对询问。

答6应该清楚告知警察自己的身份信息,避免被视为逃犯。不要轻信对牧者同工的指控和诱骗,不要惧怕恐吓,效法基督面对审讯时的沉默。

尤其在面对谁组织聚会、是否有奉献款时,坚决沉默,或如实告知对方自己不清楚。相关部门很多时候重点会问这两个问题,以作为处罚的证据。

在询问笔录上签字时,要仔细核对,与自己所说不一致的,若不改正,拒不签字。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法》第八十四条 询问笔录应当交被询问人核对;对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其宣读。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的,被询问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更正。被询问人确认笔录无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询问的人民警察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

被询问人要求就被询问事项自行提供书面材料的,应当准许;必要时,人民警察也可以要求被询问人自行书写。

询问不满十六周岁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应当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到场。

问7有执法部门(包括派出所)打电话来,让我过去他们单位接受询问,怎么办?

答7在对方没有出示执法文书的情况下,公民完全有权予以拒绝。

问8对方半夜过来打砸怎么办?

哪怕对方是警察带队,也可以以私人财产受到侵犯为由报警,并及时录音取证。此时要保持距离进行拍照、录像(一定要拍到带队领导),避免发生不测。

事后,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诉讼、或举报的方式维权,同时可以不断去找相关部门或带队领导个人,要求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三条 行政机关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但是,情况紧急的除外。行政机关不得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相关行政决定。

问9民宗部门或街道办如果查封教会怎么办?查封的期限多久?

答9目前没有法律或法规规定民宗部门有查封场所的权利。取缔不是查封,查封是行政强制措施。如果聚会场所被查封,可以个人财产受损为由,提起行政复议,要求赔偿损失,并追究行政主管人员责任.查封的时间一般不超过三十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四条 行政机关决定实施查封、扣押的,应当履行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程序,制作并当场交付查封、扣押决定书和清单。

  查封、扣押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查封、扣押的理由、依据和期限;

  (三)查封、扣押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的名称、数量等;

  (四)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五)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

  查封、扣押清单一式二份,由当事人和行政机关分别保存。

  第二十五条 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问10如果他们要拿走账本怎么办?

答10家庭教会不是适格的法人,也没有从事生产经营,没有作账的义务。民宗部门拿走账本,最高可就账本的数额进行3倍的罚款。涉及到金钱,尽量用现金,不留电子信息。

建议财务不要由牧师或主要同工保管,一是避嫌,二是分散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15日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账簿。

前款所称账簿,是指总账、明细账、日记账以及其他辅助性账簿。总账、日记账应当采用订本式。

问11他们如果以违章建筑的名义要把教会充公怎么办?

答11这是违法的,法律上没有充公一说。如果教堂确实是违章建筑,也应该由国土或规划部门来处理,公安、民宗、街道、社区、村委会都无权处罚,不能越权。在没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终结之前,任何人都不能拆除。如果涉及到这些问题,建议聘请律师介入。如果坚持维权,这个过程可能有一两年之久,行政部门很难坚持下来。

坚决不答应任何要求把教堂送给任何部门的要求,如被迫答应,要保留合同,申请法院撤销,并向监察委进行控告,向公安报案。整个过程随时取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 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问12对方问聚会或建教堂的钱怎么来的,怎么办?

答12普通公民不是官员,不存在财产来源不明一说,因此也没有义务告知他人自己的钱财如何来的。公民无须自证无罪。

问13如果阻止小孩子去教会怎么办?

答13每个中国公民都享有信仰自由的权利,与年龄无关。

法律依据: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公约》第18条 4、 本公约缔约各国承诺,尊重父母和法定监护人保证他们的孩子能按照他们自己的信仰接受宗教和道德教育的自由。

《儿童权利公约》第14条第1款 缔约国应遵守儿童享有思想、信仰和宗教自由的权利。

问14如果学校因为信仰问题恐吓我,要我退学或辞职怎么办?

答14进行电话录音、视频等方式取证,控告对方非法剥夺你的宗教信仰自由。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五十一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法剥夺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问15对方下达《行政处罚预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怎么办?

答15在受到《行政处罚预先告知书》,三日之内应当书面告知对方,请求进行听证,进行陈述和质证。

收到民宗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之内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宗教事务条例》第四十六条 对宗教事务部门的 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结语:很多时候,弟兄姊妹会觉得讲法律还有什么用?对方已经完全不讲法也不讲理了。弟兄姊妹,不要看错了,不要因为人不讲理,所以我们也不讲理,最后还怀疑主。而是因为主是立法者,所以我们要讲法、讲理,并引导逼迫我们的人讲法、讲理。

耶稣说:
“我若说的不是,
你可以指证那不是。
我若说得是,
你为什么打我呢?”
(约18:23)

来源:推喇努学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