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宗教局发布互联网宗教信息管理办法



9/12/2018

国家宗教事务局网页截图

(时代论坛讯-2018年9月12日)国家宗教事务局于九月十日发布〈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首次制订使用互联网发放宗教信息的规定。熟悉内地政教关系的学者邢福增教授表示意见稿条文完全抹杀家庭教会网络发布资讯的空间,加上近月内地打击家庭教会的氛围,相信正式立法后也会针对家庭教会。

意见稿收集意见至十月九日,内容共有五章卅五条,分为总则、互联网宗教资讯服务审批、互联网宗教资讯服务管理、法律责任、附则五部份。

该意见稿主要制订从事互联网宗教资讯服务的资格,以及对互联网宗教资讯内容作出监管,制订框架,当中不得含有攻击国家宗教法例、煽动未成年人参加宗教活动等内容。而取得互联网宗教资讯服务许可证的宗教团体也只可在自建的网络平台上发表有利于社会和谐的内容,其他任何组织或个人也不得在网上讲经讲道或转发相关内容。

香港中文大学崇基学院院长邢福增教授对本报表示,早于一六年全国宗教工作会议时,国家主席习近平已提出互联网宗教问题。再者,除了宗教以外,一六年以来内地已不断提出网络安全的问题。所以相信内地政府是要全面地监管互联网上的信息,其中一个重点是宗教,因此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才会增设有关互联网的部份,以至现在要推出这个管理办法。

邢福增指出今次的意见稿所定义的互联网宗教资讯范围广泛,差不多任何形式的网络资讯都包含其中。而且必须要先取得许可证才可以发布宗教信息,许可证也只有效三年,之后要续证。

意见稿表明,许可证只可由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或团体申请,又表明只有合法团体才可以用五大宗教的名义(第九条),其他的连五大宗教的名字和宗教组织的名字都不能使用。换而言之,家庭教会不可能再在网上发放资讯、不能设立网站。

意见稿内所指对于互联网宗教信息的管理范围也相当广阔。邢福增举例当中有一条规定不能发布「假冒宗教教职人员开展活动」的互联网宗教资讯,在基督教而言,即如果是被视为不合法的家庭教会的牧者,便可以被当成是假冒宗教教职人员,不能发布宗教内容。此外有一项不能发放「煽动未成年人参加宗教活动」的资讯也是比较值得注意的,相信意思就是严禁向未成年人传教。

另外,第十八条也提及不得在网上以文字、图片、音视频不同方式直播或录播礼拜、受洗、拜佛等宗教活动。

邢福增表示,现时不少家庭教会都会把他们的讲道和崇拜等放上网;可是现时按照这意见稿,连文字、图片也不能放到网上。「那其实还可以放些什么?……这样,宗教空间便被他们压缩至,用他们的讲法,只有宣扬正面的宗教政策的信息和教导才可以。」

事实上,意见稿第十六条便已指出,即使获得互联网宗教资讯服务许可证的宗教团体,在自建网络平台上发布的讲经讲道,也只可以是阐释教义中有利于社会和谐、时代进步的内容,而且需要实名管理。而且,发布的内容也不能批评国家的宗教政策。

他分析,当局今次推出管理办法是要堵截漏洞,其实在过去几年,当局已委托不少学者做了相关的研究,相信是发现互联网宗教问题严重,而且发现互联网资讯流通散布广泛,例如现时拆十架事件很多图片和消息都是由信徒经过网络通讯程式散布。如果监管正式实施,这些发布资讯的人已经可算犯了法,因其内容可被视为攻击国家宗教政策。当局发现了网络是控制不到的世界,因此想堵截漏洞,将网络宗教空间大幅压缩。

邢福增更指出,近月在新《宗教事务条例》实施后,已有不少家庭教会受到冲击;相信今次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正式立法后,也会针对家庭教会。 「即是即使教会能留低(存在),也不能把信息传播给他人知道,只能压缩至一个很小的空间。」

来源:时代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