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夫父親徐孝順申請國家賠償案第二次聽證會



4/25/2018

吴淦父亲徐顺全先生
(图:屠夫杀猪工作室)

(中國褔州4月25日)褔建維權人士吳淦被捕,其父徐孝順疑受到牽連,再次收監約年半,他向法院申請國家賠償獲受理,本週第二次進行聽證會,數名維權人士到場,但不准旁聽。(楊淇報道)

案件週三(25日)上午9時,在褔州巿中級法院召開聽證會,徐孝順與代表律師林洪楠、紀中久出席,聽證會在上午10時半結束。

徐孝順表示,今天主要核對賠償項目清單,法官逐項核對,因為他還有兩項證據未提供法院,包括業務損失及申報世界遺產投資,法官要求兩、三天內補回,聽證會在5月7日期滿,所以這兩週要開完,不清楚何時召開第三次。至於申請國家賠償,包括關押日子、生命健康受損、精神賠償及榮譽損受等,要求賠償數百萬,還有羈押看守所19個月曾受到酷刑。被告是褔清巿檢察院及褔州巿檢察院,他們都沒有派人出庭。

徐孝順說:賠償生命健康損害、關押的天數1060多天。生命健康受到損害,按照國家賠償第三十四條第二款計算,那就算了五百多萬,再加精神損失、榮譽損失。

他又指,近日在廣西桂林遇上車禍,曾入院治療,現在手部仍未痊癒,案件由當地交通警察調查,他對兒子上訴開庭前被車撞傷,也感到懷疑,但不清楚司機是誰。

褔州維權人士莊磊與數名公民,曾到褔州巿中院聲援,但不准旁聽。他表示,法官說由於被告沒有出席,律師根據答辯狀作答覆,沒有允許維權公民入內旁聽,他們感到失望。第一次聽證會沒有開完,法院的理由是要把褔州巿檢察院列為被告旁聽。他又指,為見證褔州當局依法治國,所以到法院旁聽。

莊磊說:像這種案子我們認為,對人權嚴重侵犯,所以我們希望褔州當局能夠旗幟鮮明地去改正錯誤,該給受害人受到的損失,他們應該得到國家的賠償。

60多歲的徐孝順,2015年6月25日被褔清巿公安局,再次以涉嫌職務侵占罪逮捕。一個月前,其子吳淦(網名超級低俗屠夫)在江西高院聲援“樂平冤案”被拘留。徐孝順被羈押在褔清看守所19個月,2017年1月19日獲取保候審。

徐孝順在2011年被指私自出售,與合伙人營運油品公司內的原油,同年10月被批捕。由於現場證據不存在,報案人亦指報錯案,2013年徐孝順獲取保候審。

對華援助協會記者楊淇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