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蜀专栏:李明哲案起诉书涉嫌严重违宪



9/12/2017

震惊中外的李明哲案,昨天在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此案风闻已久,不得其详,也无力太多关注。但昨天一审开庭后,随即电话,微信私信纷至沓来,都来自关心我的朋友我才知道,此案居然与我有涉:。李明哲案祸因之一,即是李明哲诸人组织学习了所谓「笑蜀文件包」检方起诉书对这所谓「笑蜀文件包」的定性是」攻击国家制度」,列为重要罪证。

朋友们来电来函,当然都是关心我的安危,提醒我当此风急浪高之际,千万小心。感谢朋友们的好意。但没办法,树欲静而风不止,我本无意就李明哲案发言,但既然涉及我,我就只好出来说道说道了。

所谓「笑蜀文件包」到底有何内容,起诉书秘而不宣。为什么不公布?我以小人之心揣度,肯定是不便公布。他们不说我来说,我认为所谓「笑蜀文件包」,无非我公开发表的言论应该包括两个部分的内容:1,“历史的先声 - 半个世纪前的庄严承诺”; 2,“关注就是力量,围观改变中国”及以「围观」为主题的系列政论时评。我相信不会超出以上范围。
如果是这样,不难断言,李明哲案起诉书涉嫌严重违宪。

第一,“历史的先声 - 半个世纪前的庄严承诺。”系史料集,1999年由汕头大学出版社公开出版所收文字,全部出自抗战胜利前后,中共中央机关报“解放日报”, “新华日报”及毛泽东,周恩来,刘少奇,董必武等中共领导人的公开著述,内容是抨击当时国民党的「一党专政」,主张并向全国人民承诺自己将兑现自由民主人权。这些文字反映了一段真实的历史,即中共推翻国民党政府,取得全国政权,原因之一是其对自由民主人权的承诺,这承诺得到了人民拥护,最大限度孤立了国民党政权。这是中共建政之初一个重要的合法性来源。如果今天把传播这些文字定性为「攻击国家制度」,并列为「颠覆国家政权」的罪证,毫无疑问,是对中共建政之初的合法性的彻底否定,也是对中共自己的彻底背叛。当然更不用说,以言论传播定罪,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5条。

第二,“关注就是力量,围观改变中国”是我给南方周末撰写的社评,发表在我主持的南方周末社评栏目「方舟评论」,时间是2010年1月14日。其后我撰写的以「围观」为主题的系列政论时评,都是此一社评主旨的深化和延展,无非是强调公民要勇于践行自己的宪法权利,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监督和制约公权力,防止权力的滥用。把这样的言论定性为「攻击国家制度」,可笑之至,同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5条。

起诉书悍然把公民对政府的批评定性为「攻击国家制度」并予定罪,实际是给公民的批评言论贴上「攻击」的标签,以此来拒绝公民的批评。这种深文周纳,这种无限上纲,这种无所不用其极,更是典型的文革笔法。这种文革笔法居然出现于堂堂法律档之中,这既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羞辱,更是对作为他们所称的「国家制度」的组成部分的国家法制的公然羞辱。


对李明哲案的审理,官媒称作是「依法治国」的经典案例环球时报更在12日发表社评:“李明哲案教台湾人自觉遵守大陆法律”官媒尤其环球时报真不怕出丑,真不知世上尚有羞耻二字他们还​​好意思提「依法治国」还好意思提「自觉遵守大陆法律」他们假装忘记了,早在几年前,国家主席习近平就反复强调:??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离开了依宪治国,哪来什么依法治国?执法者公开否定和羞辱堂堂宪法,哪来什么依法治国?

显而易见,李明哲案起诉书是一份涉嫌严重违宪的起诉书,在此我必须呼吁:追究相关部门和相关负责人的违宪责任。

*作者为中国公知,前“南方周末”评论员
来源:风传媒http://www.storm.mg/article/3297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