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石教会两牧师就当局处罚700万元提起复议



8/23/2017

对华援助协会驻香港特约记者乔农


贵阳活石教会苏天富和仰华(本名:李国志)牧师,就该市南明区宗教局下达的没收700万元行政处罚决定,向该市民宗委提出行政复议,要求当局撤销处罚。苏天富认为,当局利用该教会受到的奉献金总额,做出上述处罚,完全是对家庭教会的迫害。于是要求有关当局撤销处罚决定。

贵阳活石教会被该市南明区宗教局罚款逾700万元人民币,该教会两位上诉人分别就此于8月23日及24日提起行政复议,要求撤销区宗教事务局已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教会牧师仰华的妻子王洪雾8月23日告诉记者,代理这起行政复议案的张磊律师前一天抵达贵阳后,第二天上午前往贵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她说:“昨天仰华委托的律师(张磊)过来了,今天直接向市宗教局提交资料。我也看到律师提交的行政复议资料,我相信裁决结果是不会如我们所愿。他们(宗教局)肯定不会接受律师提出的复议要求,反正我们该说的都说了”。

该教会另一位提出行政复议的苏天富牧师称,仰华的代理律师张磊,当天到民宗教委递交了相关材料:“张磊律师今天早晨去了贵阳市民宗委递交了行政复议,他在那里耽搁了一段时间,因为复议材料没有仰华牧师的签名,也没有仰华牧师的身份证复印件,所以后来(民宗委)先收了材料,然后补交材料”。

记者多次致电张磊律师,但电话始终处于关机状态。

今年5月中旬,苏天富和仰华收到当局行政处罚告知书,指他们俩人擅自设立宗教场所、组织举行宗教活动、接受宗教性捐献,没收违法所得700多万元。两位牧师就此提出质疑。

仰华牧师在申请行政复议中写道,活石教会成立后,不断有信众自愿奉献捐款,用于教会活动的公共支出,包括救灾慈善、活动场地、资料编印、人员工资、信众子女教育等方面,这些支出记有准确细致的账目,每一项都有明确具体的去向,且均是服务于教会公众的宗教及相关事宜。无论如何,不能把信众自愿奉献且已经用于公共支出的钱款认定为申请人的“违法所得”。

再则,李国志(仰华牧师)作为活石教会的牧师,与活石教会是两个不同的主体,这些信众的奉献捐款,李国志不经手、不管理,而是由专门的管理委员会管理、使用,则此奉献捐款的所有人是活石教会而非李国志(仰华牧师),则即便要“没收违法所得”也应当向活石教会去没收,绝无向李国志个人没收之理。

苏天富牧师表示,他将于24日向有关当局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他说,当局的处罚是对活石教会的打压,对宗教自由的践踏:“所谓(700万元)非法所得很荒谬,我们根本就没有所谓非法所得,教会被取缔了。教会的钱基本花光了。哪里拿得出700万元,教会的开支这么算到我们头上?那些奉献款又不是我们的,我觉得很荒谬。从法理或任何角度,这种处罚理由都站不住脚。大家都明白这是一个迫害”。

苏天富和仰华两位牧师曾就此提出举行听证会的要求。6月上旬,该听证会在当地举行,但宗教局官员拒绝律师要求回避的建议。最终该听证会草率收场。6月27日,宗教局向活石教会发出行政处罚通知书,维持之前的罚款数额。该教会继续通过法律手段进行维权。

对华援助协会驻香港特约记者乔农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