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石教会两牧师被罚逾700万元 官员违法主持听证会有失公平



6/12/2017

对华援助协会驻香港特约记者乔农


贵阳活石教会苏天富和仰华(本名:李国志)两位牧师,被贵阳市南明区宗教事务局罚款700多万元人民币,他们就此要求当局举行听证会。6月9日,该听证会在当地举行,官员涉嫌违法主持会议。在会场外,大部分基督徒被公安阻拦在会场大门外,甚至有人被公安带上警车。代理律师申请处理该案的区宗教局官员回避,但遭到拒绝。

贵阳市南明区宗教局,以活石教会苏天富和仰华两位牧师收受信徒的奉献金700多万元,属于“违法所得”,要予以全部没收。苏天富对此表示不服,通过律师要求南明区宗教局举行听证会。6月9日下午两点许,官方在南明区“群众文化中心”一狭小的房间内举行听证会。

苏天富6月11日接受记者查询时说,这次听证会没有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他要求处理该案的宗教局官员回避,被拒绝:

“整个过程,我们感觉民宗局没有保证我们应有的权益。听证程序中有一个回避制度,他们听证的人与案件有利害关系,有直接利益关系的,我们是有权利要求对方回避的。当时我们看到记录员。她也是过去处罚我们的工作人员。律师提出,首先这个记录员需要回避”。

当天,众多信徒赶到会场外,要求入内旁听,被公安阻挠,仅有两人因提前一天向当局申请,才得以参加听证会。另有三名身分不明的女士也在场旁听。

根据中国相关法律规定,举行听证会必需是公开的,允许公众旁听,允许记者采访和报道。但南明区宗教局举行的这次听证会,显然未按相关法规进行。

另外,主持这次听证会的南明区民宗局局长谯高华,曾参与调查及取缔活石教会。律师认为,由谯高华主持这次听证会,有失公平,要求他回避。苏天富说,听证会涉程序违法等:

“他发给我们的听证通知,明显违背贵州省的听证条例。因为按照听证条例,我们可以请一到三名。他发给我们的通知说,只能请一到两人。当我们申请他(宗教局局长)回避的时候,他说他是南明区民宗局最高的行政长官,所以要他回避,需要上级部门批准”。

最终,谯高华以上级部门不批准为由,拒绝回避。

今年5月中旬,贵阳市南明区民族宗教局发出行政处罚告知书,指苏天富、李国志(仰华牧师)擅自设立宗教场所。2009年4月至2015年11月期间,擅自成立贵阳“活石教会”、设立宗教活动场所、组织举行宗教活动、接受宗教性捐献,累计接受捐献款7053710.68元。上述行为,违反了《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及《贵州省宗教事务条例》,没收违法所得700多万元。

据现场消息称,此次听证会主持人譙高华局长,始终强调听证过程合乎法律法规。但律师指出,譙高华涉嫌违法,会议程序也违法,不适合继续听证,而律师提出的意见,多次被其打断。另外,官方在听证会提供的证据材料,在此之前拒绝发给律师,导致律师因时间关系,无法阅读。

出席听证会的肖云阳律师对记者说,此次会议毫无结果:“我们申请他们(相关人员)回避,他们没有同意。第二,案卷还有出入,我们就退场了。因为对方违法,听证会的一个书记员,一个谯局长,我们认为都是办案人员,根据法律规定,应当回避。他们没有回避。第二,我们要求复印卷宗,复印证据,让我们有准备证据的时间,但没有时间。另外我们前一天要求他们复印卷宗,他们不给”。

苏天富说,宗教局官员在听证会提供的证据,应提前交给律师:“前一天,律师就向民宗局申请复印他们所谓的证据,民宗局的工作人员回复说他们的局长不在,要请示局长,但局长在开会。到下午再打电话询问,就回答局长指示,不能复印(卷宗)也不给他们(律师)看,要在开听证会的时候拿出来”。

活石教会成立于2009年,有信徒约500人。2015年12月被贵阳政府取缔,教会多位信徒遭当局起诉。今年1月6日,仰华牧师被以“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判刑2年半;同案但分开处理的信徒余雷、王瑶,于去年10月被判刑1年半、缓刑2年。苏天富则在今年5月12日,收到南明区检察院的起诉书,指其涉嫌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对华援助协会驻香港特约记者乔农报道

6月9日,活石教会要求南明区宗教局就信徒被罚款700万元,举行听证会。众多信徒被拒绝进入会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