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基督徒涂焱案第二次退公安局补充侦查



5/12/2017

对华援助协会驻香港特约记者乔农


湖南籍基督徒涂焱被云南大理市公安局以“邪教罪”逮捕,当地检察院于本周第二次将案件退回公安局作补充侦查,检察院的表面理由是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涂焱的辩护律师5月12日告诉记者,他将于本月底之前到大理看守所会见当事人,并向检察院争取取保候审。

基督徒涂焱被云南大理警方以涉嫌“邪教罪”羁押至今已超过6个月,涂焱的妹妹涂葵5月12日告诉记者,她接到律师告知,其姐姐的案件第二次退回公安局补充侦查:“我是听律师告诉我,昨天(11日),检察院又把案件退回公安局国保那里,不知道现在的情况怎么样。律师准备这个月还会去一次。律师希望我也再去一次,能不能发挥作用,能不能取保候审,还不知道。另外,我妹妹给家里写了几封信”。

去年10月下旬,涂焱和朋友在云南大理经营的一客栈内,被当地警方抓走之后,以“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刑事拘留,一个月后被批捕。今年1月,该案由大理市公安局移送该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案卷多达12本,2400页,主要指控涂焱涉嫌参加邪教组织“三班仆人派”。而涂焱在会见律师时,已经明确表示她信奉基督教,从未参加邪教组织。3月上旬,涂焱案第一次被检察院退回公安局补充侦查,一个月后第二次送检察院。

涂焱的代理律师任全牛12日对记者证实,涂焱案第二次退回公安局。他说:“我刚接到大理市检察院办案人的电话,他说,涂焱的案件从昨天开始,第二次退回公安局作补充侦查,届满日期是6月11日。这是第二次有检察院退回公安局补充侦查证据的时间”。

一个多月前,任全牛曾就涂焱案,向大理市检察院发出的律师建议书称,根据《刑法》罪行法定原则、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并未明确规定,信徒私下学习《圣经》等书籍,就属于“三班仆人派”的邪教行为,更没有明确规定是邪教犯罪。本案嫌疑人涂焱既没有参加任何组织活动,也没有组织成立任何邪教性质的组织,其既不听命于任何人,也不要求其他人听命于自己。因此,侦查机关据以认定涂焱涉嫌利用邪教组织违法犯罪的行为,完全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任全牛说,检察院是以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将涂焱案退侦:“我之前写了一份律师意见书,要求检方撤销案件,无罪释放涂焱。我问检察官有没有研究结果,他说,按照程序,现在还没有做出决定。我计划在五月下旬,在去一趟大理,会见当事人。去跟检察院讨论一下这个案件。看看能不能争取当局放人或用什么样的方式放人”。

任全牛还说,涂焱案第二次退侦,可能与当局尚未作出决定有关:“(检方)表明上认为(警方)证据不足,检察院以此退回公安局。实际上应该是当地的国保或省公安厅还没有明确指令,在犹豫,在考虑”。

另外,同时被以同样罪名起诉的信徒苏敏,被公安分案处理,有关苏敏的情况,外界无法了解。

对华援助协会驻香港特约记者乔农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