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要求成立特别调查委员会查明"709"系列案件办理过程中有关酷刑问题的建议



5/15/2017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自2015年7月9日以来,全国各地有超过三百名律师和公民分别被各地的警察约谈、警告、传唤、拘留、逮捕甚至判刑(通称“709”系列案件)。从已经审结的部分案件来看,我们发现司法机关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多项规定,包括滥用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变相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权以及违反公开审判原则等违法行径。

更令人震惊的是,部分当事人比如谢阳、李和平、李春富、吴淦等人被披露在羁押期间遭受了殴打、被强迫服用不明药物、剥夺睡眠、被滥用戒具等严重侵犯基本人权的情形。这些消息尤其令我们对王全璋、吴淦、江天勇等人的羁押处境感到极度地不安和担忧。我们必须指出,这些骇人听闻的酷刑,是一种令人发指的犯罪行为,不仅与现代文明背道而驰,而且让整个国家蒙羞和感到耻辱。

中国是《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的缔约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鉴于“709”系列案件是在全国范围内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我们强烈要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即成立特别问题调查委员会,就“709”系列案件存在的酷刑问题以及其他违法犯罪问题进行独立调查。调查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应当包括律师代表和公民代表,调查结论应向全国人民公开,相关违法或犯罪人员应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建议由部分中国律师发起,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全体公民开放联署。

2017年5月14日

联署人:
卢思位 律师 丁家喜 公民
葛文秀 律师 刘书庆 律师
王清鹏 律师 黄汉中 律师
王 磊 律师 覃永沛 律师
杨在新 律师 覃臣寿 律师
张庭源 律师 陈家鸿 律师
李金星 律师 张 磊 律师
赞 宁 律师 许思龙 律师
郭连辉 律师 王秋实 律师
何 伟 律师 邹丽慧 律师
吴魁明 律师 于庸河 公民
王晓霞 公民 张宝成 公民
刘珏帆 公民 宋宁生 律师
袁小华 公民 许光利 公民
谭家骥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