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在时间和历史中掌权



4/10/2017

作者:Russell Kirk,译者:张大军

(说明:本文是Russell Kirk所著《美国秩序的根基》一书第二章第五部分)

在前面对以色列以及犹太人和基督教信仰源头的描述中,律法的性质以及先知的教导已经被记录在案,这和美国几乎所有的早期殖民者的理解以及美国宪法制定时的绝大多数美国人的理解是一致的。从历史上看,这就是美国秩序的希伯来根基,不管本书的读者是否完全认同律法和先知。对犹太人或基督教信仰的系统护教--也即以理性为工具对这些信仰进行神学上的辩护--超出了本书的主旨,也超出对本书内容的限制。

对二十世纪的很多美国人而言,旧约的内容似乎令人迷惑:它部分地显得不可思议,部分地与现代人的处境无关。任何一个高中生可能都会反驳说,没有大鱼能够吞掉约拿。现代的学术研究可能显示,“历史上的摩西”可能非常不同于《出埃及记》里的摩西。在过去一百年,大众圣经(尤其是旧约)知识的弱化使得人们更难以让希伯来经验与当代秩序问题发生关联。就此而言,圣经从来就不易理解。

不过,如果我们想要理解圣经时代的秩序经验与我们自己时代的秩序经验的联系,我们就需要记住,历史有两种截然不同的形式:神圣历史和世俗历史。神圣历史包括对人类与上帝关系的描述;世俗历史包括对人类世俗事务经验的描述。前一种历史通常只能通过象征表达--通过寓言、隐喻和诗歌的“梦境(high dream)”。第二种历史关乎属世的事件,试图将自己局限在现有的可证实的记录和叙事之内。这两种类型的历史学家都必须要有想象力,如果他们的作品要想获得持久影响力的话。

神圣历史就像处在黑暗中的玻璃杯里一样,只能通过象征进行描述。因为人们的超越性经验--极少且突然感受到的无法用其有限的五个感官准确衡量的现实--不同于人们的战斗、外交或选举经验。诗人有时会窥见真理,然后他会尽其可能地以自己的理性来测度它;科学家也是这么干的。先知们也是如此。十七世纪的伟大数学家和哲学家帕斯卡尔曾有一次强烈的宗教超越经验。他灵魂深处的那种经验超过了普通意识的极限,是他无法用语言描述的,尽管他是散文大师。他能说的只有:“火,火,火!”

因此,在阅读旧约这部神圣历史时不应将它简单看作是对日常事件的记录。它通常采用象征性和诗歌体写法,因为象征是很多真理最准确的表达方式。比如说,约拿的故事实际上是一种寓言:它告诉人们,一个民族即使被某一强权势力征服和奴役,仍然可以通过他们的宗教信仰保持其身份认同--就好像一个人被海里的怪物吞吃一样。犹太人就是这样凭借着对耶和华的信心熬过巴比伦被囚时期的。

与此类似,真正重要的并不是一个可以想象得到的“历史上的摩西”--我们对此一无所知,因为那个遥远的时代和那个不起眼的民族没有留下任何文件甚至手工制品或骨头。摩西的重要性在于他是文士们描述的那个人物--他经历了“存在的飞跃”,获得也许可与帕斯卡尔媲美的超越性时刻,而且经由这样的经验便能够向希伯来人讲述律法。你也可以去寻找“历史上的堂吉诃德(Don Quixote de la Mancha)”。即使你能够证明塞万提斯以他头脑中的某个西班牙熟人作这位不朽人物的原型,对二十世纪具有重要意义的也不是那个“历史上的”堂吉诃德:具有重要意义的堂吉诃德是塞万提斯小说中的那个表情哀戚的骑士(Knight of the Sorrowful Countenance)。正如马克 吐温评论荷马时所说的那样,《伊利亚德》(Iliad)的作者要么是荷马,要么是另一个同名者。摩西和律法的关系也是如此。

虽然很多世俗历史与圣经中的神圣历史纠缠在一起,旧约的宗旨不是要提供一个政治和军事事件的编年史,而是以不同的方式且通过不同的作者讲述希伯来人是如何认识耶和华、耶和华律法以及上帝与人之间的圣约的。以现代编年史体裁为准绳批评旧约就搞错了整本旧约的性质。

借着从摩西和先知口中说出的有关人类处境的真理,希伯来人知道了永恒。这对我们并不容易理解。因为现代人普遍的“时间”观差不多和古希腊人一样:也即是说,时间似乎是“线性的”,从远古的某个点直线延伸到现在。然而,希伯来人认为时间是“灵性的(psychic)”--也就是说,与灵魂有关,与灵性经验有关。在上帝眼中,所有的一切都是永恒存在着的:上帝不受人类的“时间”观约束。也可以这么说,发生在摩西和先知身上的事是对时间的一个突破:在某些时刻,或者毋宁说在某些突如其来的经验中,时间和永恒合二为一,希伯来人遂得以窥见上帝的永恒。索雷夫 波曼(Thorleif Boman)对此是这么说的;

“对我们来说,空间就像一个大容器,存储、布置和糅合所有东西;空间也是我们生活、呼吸以及能够自由扩展的地方。在希伯来人那里,时间起到类似的作用。他们的意识就像一个容器,他们从孩提时代开始的整个一生以及他们经历或听闻的所有现实都存储其中。因为所有人都一直保持着自身的特性,一个具有凝聚力的统一体尊重每个人的物理性特质--这种特质就是:所有这一切就是我的世界,我的存在。外部世界对其构成心理影响的人在自己的意识里有一个世界;他存活于时间之中,不过,即便他实际上存活于时间之中,特定时刻以及时间片段只起到非常次要的作用。以前那个玩耍的孩子、上学的少年人以及开始与人竞争的成年人都是同一个我;身体和容貌已经改变,生活已有了阅历,不过那个人自己-也即他的意识--一直保持不变。从内部看,他的个人经历构成了一个统一体,一个世界;在那个世界里,他自由轻松地行动。因而,即使希伯来人活在时间之中,时间差别(time-distinctions)对他的意义也微不足道。在上帝的意识中,所有的时间尺度都不存在,因为雅威一直保持不变。”8

所以,对希伯来人来说,时间本质上不仅仅是以死与生为标志的事态流变。时间的真正意义在于它与永恒在灵性上(psychic)的联系。也可以说,时间的重要性体现在特定时刻里灵性意识的强度,而不是简单的持续长度。因此,对希伯来先知以及理解先知的希伯来人和犹太人来说,一个人的物理性生存不是存在的目的。希伯来人的“时间”不仅仅是个人生活的日日夜夜,而是一个民族在上帝主权下的存在。上帝在“时间”之外,即使时间是他的创造物:对上帝来说,一个民族的所有历史事件都同时并存。上帝不受“过去”、“未来”或“现在”的约束。

既然如此,希伯来思想家们对个人永生的问题不是特别关切。被上帝拣选的希伯来民族(people)的生存是先知们念念不忘的关切。活在此刻的个人是这些人中的一份子:他与整个民族有着相同的过去和未来。这一民族根据其与上帝之约的秩序超越任何个体的暂时欲望。如果人可以获得拯救,他们将作为上帝百姓的成员获救,而不是作为孤立的个体获救。

借着给予摩西并由先知们扩充的启示,上帝闯入时间之中。此后,希伯来人或者他们中理解律法和先知的那些人持有的历史观以及对人类状况的看法非常不同于其他民族。格哈特 尼梅尔(Gerhart Niemeyer)写道,“于《出埃及记》救赎故事中显明的上帝显然不受任何时间的制约,反倒是时间的主人,或者换个不同的说法,他是超越时间的上帝。...另外,通过有针对性地介入时间以显明自己的那个永恒上帝一定是有目的、意志和智慧的上帝,而不仅仅是具有宇宙性权能的上帝。正如他过去的作为所显示的那样,他一定是审判和救赎的上帝。。。。于是,从某种角度上说,时间现在成了人所栖息的一片汪洋,隔断它的惟有上帝过去的介入所造成的那个孤岛。”而且上帝可能会再次介入。9

出埃及路线图

上述对希伯来人时间观的简要分析与秩序观有密切联系--而且经由犹太人和基督教教义与现今美国人基本的个人和社会秩序观有紧密联系。如果上帝是有目的和自主意识的、智慧的、公正的、和拯救人的,那么,如果人不试图了解这位存在--也即为了解人类处境而试图认识上帝,那他就是愚蠢的。既然上帝的本性如此,那么,有价值的“时间”便是人与上帝团契并实现其目的的时间。人通过上帝进入永恒,从罪中被拯救出来。如果事实如此,那么历史肯定就有了崭新的意义:历史变成一个民族寻寻求或逃离上帝的生命历程。只有当它们与上帝为人设定的目的产生关联时,对首领君王们行事的记录才有重要价值。

如果人们接受存在着一位公正慈爱的上帝的现实,而且这位上帝的永恒摆脱了时间的束缚以及这个世界的苦难,接下来的必然选择是,某个民族应该接纳上帝为他们设计的秩序。如果上帝为灵魂或个人以及共同体设定了秩序,抛弃那个秩序就是具有破坏性的不顺服行为,而且这样做的后果是那人就让自己成为时间的囚徒。正是此一信念让希伯来人和犹太人定意要遵行律法,虽然有各种磨难和试探。

在激烈的试炼下,散居各地的犹太人通常肯定会问自己这个问题:有什么证据能证明摩西和先知们的认知清晰无误,说话诚实?他们有实际的证据,就是他们那个民族的经验事实:虽然其他民族都已消亡,他们作为一个民族却留存下来。成百上千年过去了,他们看到不仅犹太人,而且基督徒和穆斯林仍旧以希伯来人的核心启示为生活的指南;他们甚至看到新的世俗哲学和意识形态也渗透着律法,尽管哲学家和意识形态专家可能否认这一点。这可能不是完美的真理凭据,不过,对于超越五官感受的事物,所有证据都是不完美的:生存的延续以及对人类处境的持久意义是决定某一信念体系对或错的最好的实际准绳。

正如耶利米所预言的,耶和华已经将他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虽然流亡中的犹太人的共同体已经破碎,他们却借着敬拜从里面感受到上帝存在的现实。对上帝之存在、公义和爱以及上帝之永恒的个人性认知进入到他们生命里面--哪怕就像处在黑暗中的玻璃杯里一样。如果没有这种认知和这种信心,他们就会全部灭亡。

在时间框架内,从犹太人在历史上的经验来看,我们有可能了解人为何要让自己顺服于某一个人和社会秩序。问题的核心是,如果无视个人秩序通常可以给人们带来即期的快乐和好处,那人类为何还要服从这个约定的个人秩序?如果他们通常可以因违背法律而获益甚多,那他们为何还要服从这个约定的社会秩序?

这种顺服的最根本原因是:上帝命定了这种秩序,而且这种秩序大大有利于人类。如果有人违背这一秩序,那他就变成不完全人:他与赋予他生命并赐他永恒机会的上帝隔绝。失序是对上帝智慧、公义和爱的拒斥。因此,为了维系这一秩序,也为了在其中发挥自己的作用,相信律法和先知的人会舍弃世间的一切。一个人及时地死掉比一个民族与永恒无缘要好。

希伯来人的这一秩序经过很多世纪传到美利坚合众国的手中--虽然它因中间过程中的环境和信念而有所改变。上帝--历史的主宰者、永恒的那一位--在西奈山上为人所知。他的律法依旧是秩序的源泉,即便这一律法的形式已经被世俗化。

其他民族继承了另外的道德秩序,比如佛陀释迦摩尼传给印度的秩序。然而,各地秩序的基本原理似乎很相似。路易斯(C S Lewis)在《人的消亡》(The Abolition of Man)一书中从很多不同的宗教和哲学体系中收集类似的片段--这些片段证明存在着一个被普遍接受的自然法。他发现人们都接受普遍善行规则(a law of general beneficence);特别善行规则(a law of special bebeficence);对父母、长者和祖先的义务;正义规则;仁慈规则,虽然其表述形式各异。旧约中的启示可能不是启示的唯一形式;不过,美国秩序依赖于这种神启真理的形式。10

不管采取哪种形式,启示是所有地方私人和公共秩序的根基。不奇怪的是,阿拉伯半岛沙漠中的早期以色列之子们会见识到深刻的道德启示;在那些直到今日仍处于原初状态的民族中,这些启示性的洞见也为它们的道德领袖所了解。1928年,英国探险家奈斯比特(L M Nesbitt)带领的一小队人被非洲达纳基勒洼地(Danakil Depression)的一群凶猛的达纳基勒人(Danakils)困住。让他们免于被屠杀的是达纳基勒人的一位先知,一位名叫苏尼 马阿(Suni Maa)的老人;那个部落的年轻人无法理解这位老人遵从的道德秩序。奈斯比特问这位“活着的骷髅”探险者们的生命是否有危险。

苏尼 马阿回答说,“有非常大的危险,特别是遇到了那些年轻人,因为他们贪婪,短短的人生阅历还没有让他们脱离对土地的依赖。他们不知道有不属于这个世界的东西,不知道神秘高级、值得舍弃一切去追求的东西。”11

生活在二十世纪的这位达纳基勒先知表述的对超越感官的真理的认知就是摩西传递给以色列之子们的启示。正如希伯来人所了解的,有一种超越时间的道德秩序。西奈山秩序通过其基督教和犹太教的形式依然在给美国注入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