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建刚律师的声明



3/03/2017

1、 本人对于生命有无限眷恋,我要看到民主自由法治人权等普世价值在中国得到确立,看到中国建立宪政制度,否则死不瞑目;本人对于家人有无限眷恋,我要看到我的孩子获得自由,健康成长。基于此,本人不会自杀,如果本人出现意外,请相信,绝对是他杀。

2、 本人没有犯罪,本人在意志自由的时候不会配合对我的非法审讯,不会指控、配合指控、构陷其他人。任何书面的、口头的、影视的本人认罪、自污或者构陷指控他人的言辞、视频,绝对是我在精神不自由、被控制、被酷刑、被威胁的状态下被逼说出来的,也都不是真实的。

3、 本人血肉之躯,不敢保证面对酷刑绝不屈服。由于办理刑案,本人深刻了解中国酷刑之严酷和残忍,如果遭遇酷刑,我软弱屈服,所说的一切言辞都是虚假的,都不能作为对任何人指控、定罪或污名的证据。

4、 如果我失去自由,我上了电视提到了哪位朋友的名字,请原谅我,因为那已经不是我的言语,不是我的意志,我只是个道具。请原谅我。

5、 孩子们,爸爸爱你们。

陈建刚


2017-0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