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石教案,知秋的一叶;活石教會,报春的勁草



3/10/2017

张坦

一、活石教案是推倒的第一块多米诺骨牌

2015年12月,中国西南的貴州当局成立由省、市、區三級数十个政府部门组成的《依法处置贵阳‘活石教会’指挥部》,由数百个基层单位和涉事企事业参与,先后动用数千警力,使用政治运动的手段,用来打壓一个仅有几百人的教会。他们抓捕了该教会的牧师、执事会主席与信徒数人,查抄了教会大量物资文书,对该教会活动场所高额罚款并关闭,以“非法民间组织”取缔了该教会,查封了该教会银行账户,查封了牧师与两名执事的家庭财产,数百名会友及慕道友被“一对一多对一约谈”,经受开除工作\孩子不能读书\不能正常经商等等胁迫;。。。。。月前,法院一审判决该教会牧师仰华“故意泄露国家机密罪”判刑两年六个月,会友两人同案领刑,教会另一名牧师苏天富以同样罪名“取保候审”被监视居住,教会执事会主席张秀红被以“非法经营罪”抓捕并判刑五年,这就是震惊了中外基督教界的“贵阳活石教案”。

首先需要介绍一下活石教会。作为一名现在的基督徒、活石教会的会友和活石教案的当事人,曾经的贵州省宗教局分管基督教的处长、长期研究宗教政策的学者,我相信我对活石教会的观察是比较全面和客观的,在此我认为有责任为活石教会作一个“见证”。在活石教会被取缔的次日,我写了《请为活石教会代祷函》,其中写到:“活石教会从成立的第一天开始就不是一个‘地下教会’,他们公开租赁办公大楼聚会,每一次重要活动都向政府宗教部门和公安部门报备,活动公开透明;他们建立并民主选举了执事会进行事务、财务管理,建立了若干管理制度,管理公开透明;他们多年来主动向有关部门申请登记,主动接受政府管理,组织公开透明;他们有与世界各大公教会一样的‘信仰告白’,传播一样的基要真理,信仰公开透明;他们在教务上独立自办,严格自传自养,是真正意义上的三自教会”。数日后我又在《贵州新教案》一文中记载一些我了解的片段:“用执政党在十八大上提出的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参照,让大家看看活石教会是和谐社会的正能量还是非法组织。在活石教会,你会看到很多弟兄姊妹家庭都有带残疾的儿童。后来我了解到这是在政府有关部门许可和支持的情况下,教会会众开展的弃婴领养事工。这些弃婴生活在弟兄姊妹提供的临时家庭里,得到很好的心身照料,一直到国家找到正式收养他们的家庭。多年来,这个项目收养了1600多名弃婴,帮助建立了1600多个幸福家庭,也挽救了1600多条小生命。在活石教会弟兄姊妹开办的“儿童之家”里,我们看到福利院的孩子被每周轮流接到这里,吃一顿热饭,洗一个热水澡,理一个发,换一身干净的衣服,感受一下家庭的温暖,同时学会一些生存技能,以便于长大后在社会上成为一个有用的人。我见过其中一位身带残疾的青年,他六岁时被他的亲生父亲从四川带到贵阳火车站丢弃,他因而仇恨社会仇恨人类。是“儿童之家”把他收养,作了四次手术使他能够站立起来,并且教会他做面包的手艺使得他可以自食其力,最重要的是用爱温暖了他那受伤而冰冷的心。现在的这个残疾青年,也把他的关怀送给与他一样不幸的孩子。我们再来读一下2015年4月30日《贵州都市报》《13年免费训练脑瘫、自闭症孩子 爱之泉 爱心构筑的彩色世界》的报道,这篇报道中说到的“爱之泉”同样是活石教会弟兄姊妹所建立的一项慈善项目 。他们用了13年的时间,为30多个脑瘫、自闭症孩子构筑了“爱之泉”。我曾经办过自闭症幼儿园,知道幼儿是自闭症的最佳治疗时间,也知道一个家庭有了一名自闭症孩子就意味从此失去笑容。正是活石教会的弟兄姊妹无私的奉献,给这30多个孩子带来希望,也给这30多个家庭带来温暖。有一次听到一个姊妹作见证,她说她与先生曾经小有产业,但都热爱赌博。在输完所有的财产后,她与先生用最后的钱买了去澳门的机票,带着孩子一同去澳门作最后一搏。他们的打算是:赢了,赢回原来的生活;输了,三人一起跳海。就在上飞机之前,遇到了活石教会的弟兄将他们劝回。现在他们一家进了教会,戒了赌博,生活很充实,非常感謝神。我还认识一个省级干部的孩子(他父母与我父母原在一个单位),这个从小无恶不作的“衙内”,完全当得起用“坏透油”来形容。他的母亲缝人便痛苦地述说,谁能够教育好她的儿子并让他娶上媳妇,她愿意为谁做牛做马。这个弟兄后来进入了活石教会,从此之后戒了烟酒,不再打打杀杀,在单位成为骨干,在教会成为执事,同时组建了幸福的家庭。他的父母没有对谁做牛做马,但心甘情愿做了上帝的儿女。在活石教会中,还有一名参与中国民主运动的人士,他受到过非常多不公平对待:坐了六年大牢、被打残一只眼睛、至今仍被监视居住、失去工作机会、失去原有家庭。但就是这样一位充满苦毒的人士,他的一次见证让我热泪盈眶。当时是共产党十八大提出依法治国和政治改革意向,在讨论到这个消息时他说:共产党要真心改革,他愿放弃一切仇恨,衷心为共产党祝福。我知道,只有上帝才具有这样扭转人心的能量。上帝正是通过一个一个又真又活的活石教会,在平平凡凡中为中国社会输送新的价值观,重建了中国社会失落已久的人心。”

那为什么遵纪守法社会正能量的活石教会会被“取缔”呢?在贵阳市南明区宗教局的公告上是这样写的:“经调查,李国志、苏天富在贵阳市南明区花果园二期写字楼C9栋(贵阳国际中心3号)2单元第24楼8、9、10、11号擅自设立宗教场所,违反了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的规定,依据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的规定,决定予以取缔。”贵阳市民政局的公告上是这样写的:“经调查,“贵阳活石教会”(又称“基督教贵阳活石教会”、“活石教会”)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属于非法民间组织。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政部《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的规定,决定对“贵阳活石教会”予以取缔。”从这两份公告来看,关键就在“未经登记”和“擅自”。事实是这样的吗?贵阳活石教会多年来主动向有关部门申请登记,主动接受政府管理,成立六年来,八次主动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登记。最接近登记的一次,是2013年时任贵州省宗教局局长的龙德芳先生亲自通知活石教会仰华牧师,说组织登记有困难,在他的任内解决活石教会的场所登记问题,让活石教会赶紧申报。但我们的申报材料交上去后如泥牛入海。我曾经就此事在一次省、市、区宗教部门对我的约谈会上咨询过贵州省宗教局基督教处处长李伟贵,李伟贵解释:这是龙德芳的个人意见,不能代表组织。但最起码说明了政府管理部门对待活石教会的问题上,还是有“个人意见”的,而且这个“个人意见”来自于政府管理部门的最高负责人。我们再来看另一个“个人意见”。“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领袖丁光训基于“三自”国际国内的名声不好,曾经多次说到“教会是大楼,三自是脚手架,楼建好了,脚手架就该拆去。”他的“个人意见”没有得到执政党的批准,使得他至死都在脚手架上颤颤巍巍。形成的僵局是:按国家现行的政策,只有参加“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才可以合法登记,只有向“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登记才可以在民政部门登记,不知是“三自”绑架了国家还是国家绑架了“三自”。如果按照取缔贵阳活石教会的标准,全国的家庭教会和城市新兴教会都在取缔范围之内,这是一件涉及5——6千万人的大事!多年来,各级宗教部门反复要求活石教会参加“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并且承诺哪怕是表面上挂一个名都可以承认活石教会的合法性。但我们认为,“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是一个政治组织,过去参加阶级斗争和政治运动犯过很多错误并没有认罪悔改,是为数不多的未“拨乱反正”的机构。作为有纯正信仰并且真正意义上的“三自教会”,我们不愿参加政治组织尤其是犯过很多政治错误并不愿认罪悔改的政治组织,玷污了主的教会的圣洁。同样,我们也认为把是否参加“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作为是否接受政府领导的唯一标准,是玷污了政府的公义。

一叶知秋,活石教案不是一个孤立的事件,正像中国近代史上教案狂潮是由1861年贵阳青岩教案点燃一样,2015年发生的贵阳活石教案,只不过是推倒的第一块多米诺骨牌——它预示着反基督教的国家行为将在更大范围内发生。

为什么我要认为活石教案是一个标志性的事件?是因为在此之前以摧毁一个教会为目标、由政府多家部门成立专门的“指挥部”、动用专政机器和庞大的政府力量、形成政治运动的态势,只在当年打击”封建会道门”和“法轮功”时出现过,活石教案不同于“封建会道门案”、“法轮功案”甚至不同于近些年来发生的拆十字架、拆违建教堂、抓捕当局认定的“邪教”,这些行为都是“上纲上线”了的,名面上违法可以用法律定罪的;而对活石教会这样一个规范的基督教会,一个数度主动申请国家登记的家庭教会,一个未在任何方面触犯国家法律的教会,当局完全找不到一个“罪名”,仅仅是因为其“不愿在三自名下登记”这样一个抬不上桌面的罪名,说明当局已经认为需要对基督教家庭教会动手了。果然,在活石教案之后,中共中央召开高规格的《宗教工作会议》,宗教工作成为执政党的核心工作和重要抓手;国务院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对宗教的“管理”从单一宗教部门扩大到国安国保宣传教育等多个部门甚至到基层办事处”齐抓共管”, 根据此规定,基督教家庭聚会从办理登记、活动场所、临时活动地点、境外培训、神学院、捐献、宣教及网络服务、教会教职人员确认使用等方面,均需得到政府部门认可,家庭教会的一切行为几乎都属非法;国家操控的媒体刊载大量攻击基督教的文章并在网络上封杀基督教网站;陆续在全国范围内发生了七百多起冲击教会、关闭场所、抓捕牧者等各种大大小小教案。

二、活石教案反映了中国政治文化与宗教政策的回潮

在人类众多的文化中,最根本的划分只有两种:一种讲求“对错”,一种讲求“输赢”。中国文化就是讲求“输赢”的代表性文化。从几千年以来一直到现在,中国的政治形态都有两个固有特征:集权专制与以人为神。正是因为这两个特征也为共产主义国家所具有,皇权专制与共产主义可以无缝对接。简单来说,二千年来一个“人治”与“专制”相结合的政体没有改变,這種政體特征之一是“没有底线”(道德)。再追问一句为什么他们没有底线?答案是因为“没有上线”(神),因为“没有上线”所以“没有底线”。中国是世界上唯一一个无神论占有绝对统治地位的国家,其实说中國歷代統治集團的宗教观是无神论的有些勉强,因为他们同时也是非无神论的。他们根本就不在乎有神还是无神,他们那里只有“工具理性”而没有“价值理性”,只有“不了义”没有“了义”,只有当下没有彼岸,只有手段没有目的,只有输赢没有真理,只有利益没有主义,维护帝王专制就是唯一动机和目的。这种政体最害怕的无非是三样东西:一是社会形成组织,二是民众具有思想,三是世俗除国家领导人外另有崇拜对象。社会形成组织就会对专制制度形成武器的批判,民众具有思想就会对专制制度形成批判的武器,世俗另有崇拜对像更会使政治信仰的单一目标“忠”(君)变为两个以上目标的(君)“患”,使“批判的武器”和“武器的批判”产生聚合。而恰恰独立的宗教就兼具这三个方面特征。因此,这种政体对宗教从本质上来说是反对和排斥的。在反对和排斥的總原則下,它对宗教的策略也有三个面向:统战、改造、消灭。国家兴旺之时,执政者都会“统战”宗教,如唐太宗“三教并奖”、宋太祖“三教并用”;改革开放之初由胡耀邦亲自主持起草的《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中共中央1982.19号文件)也属于这一类型。政体统战宗教不是所谓的“政教合一”而是“政主教随”,这就需要对宗教进行改造,使之“阴祤王化”,“僧道官制度”以及“三自革新运动”就是这种思想的表现。但在国家危难需要巩固政权之时,“人治”与“专制”相结合的政体就会用“淫祀”管理等等手段对独立宗教进行行政打压,“三武一宗法难”、清代“禁教”、民国“寺产兴学”以及1949年后的打击“封建会道门”“基督教內肅反運動”都是这一管理思想的反映。

现阶段世界格局发生了重大衍变:讲求“对错”的共产主义已宣告失败、资本主义正分崩离析,这正是中国执政当局“文化自信”的深刻外部环境。放眼国际,争霸“世界领导者”是最好时机;但聚焦国内,贫富悬殊社会撕裂又使执政党感觉到执政危机四伏,“坚持党对国家的领导”成为执政党的中心任务,一方面是“大国崛起”,另一方面又是“政权危机”,在这种矛盾的心理中,执政党对基督教的政策和策略形成了三个特征:统战国际、改造三自、消灭家庭。

国家宗教政策从来都是国家政治方针的反映。习近平认为中国“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接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因此要“有所作為”,与“有所作为”的国际大战略相匹配,执政党对基督教界的统战工作国际化、外向化。加之在老一代“代言人”陆续死去后,执政党培养的新“代言人”如顾约瑟、王艾明、马达钦等人“不听话”了,其他的很多培养对象在信德、能力和影响力方面又不能服众,执政党的对国内基督教界的统战政策宣告失败,这两方面的原因导致执政党把统战对象瞄准到国际上著名的牧者和学者,如一些知名基督教领袖、基督教学者和神学院院长教授,通过利益输送、名义收买、感情投资,力图使他们成为执政党宗教自由政策在国际上的“代言人”。应该来说,由于国际基督教界对中国基督教的情况了解不多体会不深,执政党的国际统战政策还比较成功。

执政党的第二个策略是“改造”。历史上,中国统治阶级曾经成功地改造了传入中国的佛教和早期以造反著称的道教,也一定程度上改造了天主教和伊斯兰教。对基督教的改造最著名的就是“三自爱国运动”,这个运动极大地毁损了中国基督教。当下,“基督教中国化”就是“三自爱国运动”的升级版,“三自爱国运动”只是一个政治运动,“基督教中国化”更深入到文化领域。“基督教中国化”由体制内专家提出,最高领袖认可,三自领袖附议,用国家政治机器、宣传机器推动,其模式与当年的三自运动如出一辙而更加有欺骗性。正因如此,“基督教中国化”不但在三自统治的教会内实施,也得到很多家庭教会领袖和基督教学者自觉的推行。

执政党的第三个策略是“消灭”。对于中国特色的基督教家庭教会,当局在2011年制定了“10年清除家庭教会”计划,该计划有所谓“四个一批”政策,即1、登记一批。2、合并一批。3、过渡一批。4、取缔一批。正如当年按数字杀反革命和按比例打右派一样,在贵州人数最多、影响最大、信仰最坚定而又绝不“沉默”的活石教会自然就成为了被“取缔”的那一批。从宏观上理解了执政党这种图霸天下的中国梦和政治运动式的思维模式,就可以理解“活石教案”为什么会发生。

“活石教案”的发生是必然的,但“活石教案”发生在贵州却未必。中国政治场域中有一个特征,那就是“上有所好下必甚焉”。毛泽东好法家,于是举国上下颂扬秦始皇;江泽民喜佛教,于是三十年所建的大佛超过了历史三千年;今上上位前后,都表现出对儒家的强烈喜好,于是以复兴儒家为特色的“国学热”成为新的社会气象和国家行为。儒家与执政党在“专制主义”“政权维稳”上高度一致,而作为对此持批判态度的基督教,自然成为眼中钉。为了博取今上的青眼,在即将到来的“十九大”政治洗牌中上位,地方大员们使出浑身解数,层层加码,将基督教家庭教会推到敌对制造“政绩”。于是就出现一些地方拆十字架,一些地方打击“邪教”,比较鲁莽颟顸的贵州生怕跟不上趟,于是就出现了敢为天下先的“活石教案”。以我的工作经验,“活石教案”这样整体部门的一致行动,至少是经过省内党政一把手的首肯,很可能就是他们把活石教案当作晋升的垫脚石。与同样发生在贵州,同样鲁莽颟顸的青岩教案既相同又不相同,与青岩教案相同的是:两个教案都是由地方政府以“秘密公函”“机密文件”发动,都是政府行为;与青岩教案不同的是:青岩教案的主谋是一介武夫,他是情绪性的迎合民意;活石教案的主政者是知识分子,他们是谋略性的迎合上意。从“活石教案”我们看出,几千年来一以贯之的中国政治文化与宗教政策不但没有任何实质性的改变,相比胡耀邦时代中共19号文件,反而因处在“政权危机”的大环境中而有所回潮。

三、活石教案反映了“依法治国”的实质是“以法治国”。

中国共产党18大4中全会明确的“依法治国”方针,使人们误认为中共会向宪政民主方面过渡,甚至有专家将之包装为“甲午变法”。但正是在之后中共的所有做法都可以说是反其道而行之。雷洋案和最近最高法院院长周强“要坚决抵制西方‘宪政民主’、‘三权分立’、‘司法独立’等错误思潮影响,旗帜鲜明,敢于亮剑”的言论,彻底打破了人们盼望“依法治国”的美梦。实际上,“依法治国”不过是秦政的“以法治国”。“依法治国”的语义是“在宪法框架内治国”,“以法治国”的内涵是“使用法家手段治国”。依法治国是宪政国家的基础观念,简称“法治”,它以保护公民私权利作为目标,换言之即为“维权”,它的核心要件是一切人包括立法者本身都在法律之下;而以法治国是专制国家的执政基础,简称“法制”,它以保护国家政权为目标,换言之即为“维稳”,它的真实身份是国家公权力的“治民之具”。秦政的法是什么意思?法家管子说:“夫法者,上之所以一民使下也”(《任法》),翻译成现代语言:“法就是君上统一人民思想使他们服服帖帖接受统治的办法”。法家不容许与国家意志有抵触的道德、思想、文化、价值和观念的存在,一但与国家意志有抵触就是“违法”。除了法以外法家还讲“术”(权术)和“势”(权势即专政工具)。为什么有了法还要术呢?这是因为"法"是静态的和公开的,是预先“法布于众”的,如果政府想整的人不犯法政府就会无法。所以需要"术","术"是动态的和隐秘的,是执法者口袋里面随意使用的“口袋罪”,简单描述,"术"的本质就是以“违法”来执法,这个术就是毛泽东奉为“党的生命”的“政策和策略”。也就是:法是公开公布的法律条款,术就是当局的“机密文件”。“机密文件”不但大于“法律条款”,而且只为执政者掌握,可以“欲加之罪何患无辞”。理解了这两点,才可能读的懂活石教案中那两份关于“取缔”的文告和关于仰华牧师和张秀红姊妹的判决书。

我们来看看仰华牧师和张秀红姊妹到底是“违法”还是“违术”。2017年1月6日,网上贴出了关于仰华的判决书:被告人李国志(注:即仰华牧师)犯故意泄露国家机密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犯罪事实由两个部分组成:其一是非法获取国家机密文件。判决书说:“贵阳南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5年12月6日9时许,被告人李国志在本市南明区花果园国际中心3号楼24楼参加‘活石教会’的活动时遇到余某某(另处),余某某将贵阳市依法处置贵阳‘活石教会’指挥部印发的《关于印发贵阳‘活石教会’信教人员名单的通知》机密文件的两张照片从手机调出给李国志、苏某某(另处)观看,李国志看后提出翻拍的要求,并让余某某通过蓝牙传输给其。尔后,余某某通过蓝牙将上述两张照片传输给李国志。”“被告人李国志在观看后,。。。。并向余雷指出该文件左上角有‘机密’二字,让余雷不要外传。”在整个过程中,我们可以看到,李国志表现了一个良好守法公民的素质:1、在一个充满利用各种机构名称诈骗、犯罪的社会环境里,犯罪分子不久前还在中央的眼皮底下冒充中央宣传部下属组织在人民大会堂进行大型宣传演出,一个来历不明的组织,又是专门针对自己教会,作为牧师的他必须要有高度的警惕性,他转录这个文件,可以搞清事情的真伪;2、即使这个文件是真的,但一个没有责任人负责的临时组织,一个在政府序列里查不到任何痕迹的组织,就可以“处置”一个教会,作为教会责任人的他也有必要拿到法律物证;3、他嘱咐当事人“不要外传”。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不能发现李国志有任何犯罪行为。

其二是“故意泄露国家机密”。判决书说:“2015年12月8日,李国志在其微信朋友圈转发传播含有该文件内容的文章”。判决书多处指出,他转发的文章就是我写的《请为贵阳活石教会代祷函》。作为当事人,我必须要把这个问题说清楚。在代祷函中我写到:“我是贵阳活石教会的一名普通会友,现在澳洲探亲。近日在外网上看到我们教会不断受到有关部门的冲击并有贵阳市依法处置贵阳“活石教会”指挥部“机密”级《关于印发贵阳“活石教会”信教人员名单的通知》的披露,内心感到非常不平安”。准确地说,我是在《对华援助新闻网》等网刊上看到《贵阳官方机密文件“稳控”活石教会 两百信徒被“一对一”约谈》的文章,该文章后面附录有《关于印发贵阳‘活石教会’信教人员名单的通知》所谓的机密文件。作为活石教会的会友,我关注我们教会的遭遇,采用基督徒最常用的手段——请主内弟兄姊妹为活石教会代祷;作为曾经的贵州省宗教局分管基督教的处长,我忧虑我们的宗教工作出现偏差,所以也有意提醒现今的领导人。我在代祷函最后说:“我认为用政治方式尤其是政治运动的方式处理宗教问题是不妥的。请各肢体教会为我们代祷,同时也为政府有关部门代祷。”如果转发一个国际新闻媒体已经登载,全世界都已经看到的文件是“故意泄露国家机密罪”的话,那么我是主犯。李国志虽然传播了我的文章,但他没有转发我的文章后面附录的《关于印发贵阳‘活石教会’信教人员名单的通知》所谓的机密文件;并且,我是把代祷函发在我的朋友圈里的,转发的人也不止李国志一个,李国志显然只是一个“从犯”。鉴于上述,如果当局决定起诉我的话,在程序公开公正(有国际媒体旁听)的情况下,我愿回国应诉。由此看来,判决仰华牧师的罪名是不能成立的,以“故意泄露国家机密”定罪是缺乏相关证据链的。

我们设计一个案件情节:某地方政府欲拆迁某“钉子户”的房子,明知违法,于是就成立一个没有法律责任人的拆迁指挥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六十多年来,多少冤假错案都是由这样的没有责任人的非法组织通过“机密”的非法行动制造出来的,最后只好由执政党“平反冤假错案”,为造成的政治后果、经济后果埋单)指挥部印了一份《关于拆迁某“钉子户”房子的部署》(机密文件),故意让某“钉子户”获得,某“钉子户”于是就在网上揭露该阴谋。这时,我人民公安英勇出击,及时抓捕了“故意泄露国家机密”的某“钉子户”,在牢里的某“钉子户”喊天天不应,拆迁顺利完成——这就是仰华案的逻辑。这里我还有一件事要“自首”:某省统战部负责人请我帮助他们写一篇文章去中央统战部参与评奖,我把我的一个研究成果拿给了他们,结果是评得了最高的一等奖。负责人请我喝茅台表示感谢,同时非常抱歉他们没有稿费。他把成果(我写的文章)给了我一份,上面赫然印着“绝密文件”四个大字,如果我把我写的文章再行发布,那么,我是不是也犯下了“故意泄露国家机密”罪?就算没有发布,也是犯下了“非法持有国家机密”罪。这几天见到美国就总统的“移民禁止令”的辩论,媒体作了全程公开转播,其中透露了许多高层的国家机密,但是,没有一个媒体人为此获罪。导致仰华牧师与另外两个会友获罪的文件叫《关于印发贵阳‘活石教会’信教人员名单的通知》,我们教会的名单不需要有关部门来印发,自己家人的名单我们当然清清楚楚,只是我们不知道我们知道自己家人的名单也是罪。反过来说,你未经我们许可擅自印发我们家人的名单是你们侵权而不是我们犯罪。

我们再作一个设想:如果“活石教案”发生在宪政法律国家,活石教会就可以依据宪法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起诉“依法处置贵阳‘活石教会’指挥部”和它背后的法律责任人。我们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36条》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那后果是当事人仰华只要拿着这份文件去法院诉讼或将之公布于媒体,他不但没有任何责任,反而成为“正义”一方;而该文件的制作发行执行的相关责任人,因其违宪违法行为,必将受到法律审判,也必将受到公众舆论的谴责,甚至因为公权力肆意践踏人权,还可能造成大规模的群众抗议,导致政府相关责任人下台,这就是保护公民权利的法。

我们再来分析张秀红的案件。在此之前,我一位友人的孩子受到一些不法公司的引诱,在不具备条件的情况下,办理了多张信用卡套取现金,以致无力偿还。听那孩子描述,办卡公司一间房子里就装有几十台ps机,随便给孩子们刷卡取现。对于这种明目张胆教唆青年人犯错的公司,我给出的意见是“举报”。孩子按我的意见举报到人民银行,人民银行没有受理;举报到公安局,公安局也没有受理。这说明:1、人民银行和公安局都心知肚明有这样的公司和行为;2、人民银行和公安局都认为这不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我感到不可思议,询问于经商和法律界的友人,他们认为我是少见多怪。按他们的解释,银行实际上欢迎这种业务,因为这种业务可以给银行带来业绩。只要你按时还款,银行从来都是睁只眼闭只眼。所以我在听到秀红姊妹的案情时不以为意。没想到还真的就据此判了五年还处罚金五万元。与前面提到的案子相比:1、从动机方面来看,张秀红她们是为增加其经营之实业的营业额,并不是以此来牟利。2、从数量方面来看,张秀红她们套取的只有区区几百万元,即使有牟利的成分也只有区区几万元。分摊在两个人的身上,所获之利可能也就是1-2万元。3、从造成的社会影响来看,张秀红她们都是在帮助熟人朋友,范围也就是十几人。而且每一笔借款都是按时归还按时付息,并没有造成银行损失。这也是为什么张秀红案不是由银行起诉而是由公安“侦破”检察院“公诉”。加之张秀红案的判决书中,我们发现把本应是“主犯”的当作“从犯”判处缓刑,而本应是“从犯”的张秀红却被当作“主犯”判处五年徒刑并加五万元罚金(当然,没有要整治张秀红以此突破活石教会,那个名叫潘丽娜的“从犯”也不会被起诉更不会被判刑)。在张秀红写给家人的书信中提到:法官多次明示她,揭发活石教会就可以无事,顽固到底就会被判处很重的刑。——这不是明目张胆的宗教迫害是什么?

从查封活石教会场所并以“改变规划用途”处以高额罚款、以“没有登记”为由取缔活石教会,到仰华案和张秀红案的判决,我们看不到“依法治国”的痕迹,完全是对中国宪法和法律的破坏,是完完全全的“以法治国”。

四、活石教案是神對我們的熬煉和大復興的預示

小时候在母亲的笔记本上读到这样一句诗“没有哭过长夜的人,不足语人生”,不知道是不是父亲写给她的。那时候便隐隐约约懂得:谈论苦难也要有经受苦难作为资格。全世界的神中,只有基督教的神不是高高在上大腹便便,只有基督教的神自己经历苦难,并代替人类承担苦难。“苦难是上帝的扬声器,用来唤醒这个昏聩的世界。”(C。S路易斯《痛苦的奥秘》)基督徒认为:耶稣在十字架上无辜地承受着此世的受苦和折磨,以至最终被钉死。十字架上的受难牺牲是神性的上帝的显现,是基督信仰的基本体认。对受苦的人来说,神应许与他们同在,这是对苦难最大的安慰。我们这一位上帝经历过受苦时的痛苦,因此这一位过苦的上帝祂深知道我们受苦时的痛苦。朋霍费尔说过:“只有受过苦的上帝能成为受苦者的帮助”。所以《以赛亚书 30:20-21》说到:“主虽以艰难给你当饼、以困苦给你当水、你的教师却不再隐藏、你眼必看见你的教师。你或向左、或向右、你必听见后边有声音说、这是正路、要行在其间”。主要让我们知道:“在世上,你们有苦难;但你们可以放心,我已经胜了世界。”(约翰福音 16:33)“神要擦去他们一切的眼泪。不再有死亡,也不再有悲哀、哭号、疼痛,因为以前的事都过去了”(启示录 21:4)。我们的神不但是经历过苦难的神,我们的神不但是你在经历苦难时伴随你的神,我们的神还是战胜了苦难的神!神借受逼迫受苦难来操练他的子民,来造就他们的灵命、训练他们心志,使他们经历主在十字架上相同的境遇,这就是“借着受苦学习顺从以至于完全”(《来5:8-9》)的意义。在主耶稣所讲的八福中,最后的一个“福”也是最大的福,就是为主受苦的福。耶稣说:“为义受逼迫的人有福了,因为天国是他们的。”(《太5:10》)所以大卫感叹 “我未受苦以先、走迷了路。现在却遵守你的话”(《诗篇119:67》), “我受苦是与我有益、为要使我学习你的律例。”(《诗篇119:71》)

20世纪以来基督教在中国的传播过程中,遭遇过三次大的“教难”,一次比一次升级。第一次清末的“义和拳运动”,教难制造者主要是下层暴民(当然有国家领导人在背后支持)。他们的思想资源是民族民粹式的排外“情绪”,他们采用野蛮的屠杀手段,在物质方面造成了大破坏,流血的惨剧反而促进了传教运动在中国的大发展。第二次是民国早期的“非基运动”,教难制造者主要是知识分子,他们的思想资源是人文主义的“科学”。虽然在舆论战线上非基运动取得了一边倒的胜利,由此使基督教内部产生的“本色运动”造就了“基督教儒教化”,“基督教佛教化” 等异端,但由于并没有得到国家力量的支持,没有出现血腥的屠杀。第三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的“三自运动”,教难主要来源于执政党。这一次的思想资源是共产主义式的“政治”。那是一个“私人生活社会化,社会生活政治化”的时代,由于是执政党一手操控,其对基督教的破坏力远远超过上两次的总和。这三次大的“教难”中,第一次时间短暂,基督教内没有“犹大”出现;第二次造成了基督教内部的思想混乱,但 “犹大”也只处于边缘地位;第三次规格高压力大时间长,大批“犹大”湧现,其中不乏教会的领袖人物。教会对这三次“教难”的态度也反映出失败的事实:第一次是积极反抗,第二次是消极躲避,第三次是主动投靠。我们在看到“教难”的同时也看到了基督教在中国三次大的复兴。而且三次都与苦难、殉道联系在一起。一次是“百年禁教”和“义和拳乱”之后,在湖北形成了以磨盘山为中心的“神权社区”,在义和拳的发源地山东冠县等地大量的原“拳民”也变成了“教民”;第二次民国“非基运动”之后,“基督教在中国”蜕变为了“中国的基督教”,中国教牧、中国教会、中国教友都得到全面成长;最典型是第三次“三自运动”和“文化大革命”之后,中国基督教人数增长了近百倍,50年代后期在温州等地的“无宗教区、县”实验,反而造就了这个“中国的耶路撒冷”。研究中我们还发现:政教关系最好的时期,如唐代的景教时期、元代的也里可温时期、明代的利玛窦时期、明末清初的耶稣会时期、清代的康熙早期、民国早期,基督教在中国的发展都不快,并且还多多少少走入一些歧途;反而在受到政权的巨大压力之后,基督教得以快速发展, 邊雲波老弟兄說:“神让中国的弟兄姊妹经过那一段火的试炼是神的恩典,有神的美意。箴言 17:3 说:“鼎为炼银,炉为炼金,惟有耶和华熬炼人心”。

活石教會被“取締”了嗎?不可能,世界的權勢永遠不可能戰勝主的教會。今天的活石就是有實無名的活石,他們化整為零,分散在眾多的弟兄姊妹家里,牧師被抓被禁,自發站出來更多的“小牧人”。他們從未被各種恐嚇嚇倒,從未耽誤一天聚會崇拜,從未耽誤一天傳福音,從未停止原有的事工。而且,經歷了活石教案,他們的信仰更加堅定成熟,表現在他們并沒有因此仇恨迫害他們的人,他们深深懂得上帝是我们的避难所。一切“追赶我的人”,都必因我藏身主里而失败。他们也深深懂得不要自己申冤,不要自己报仇,恐怕我们因为自义就在其中激发起愤恨、恼怒。在爱中行走,在爱中建造,“在爱中没有仇恨”。我们虽受逼迫,但不恨任何人、任何政党和组织,也不认为自己就比其他人的罪小:“这却怎么样呢?我们比他们强吗?决不是的!因我们已经证明:犹太人和希腊人都在罪恶之下。就如经上所记: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罗3:9-10》)。正因如此,活石教会的会众沒有用“人”的方法去對立去对抗,而是每天都恒切地為政府禱告。

贵州从来就是一个蒙福之地,就如同当年青岩等贵州教案造就了一批“致命真福”(当时由罗马教皇敕封的“致命真福”即“圣人”全国共27名,其中18名是贵州人)一样,活石教案中也湧現出一些現代使徒:在強大的專制機器面前,很多知名的“公知”“民運人士”都不得不“電視認罪”“公開懺悔”,而身體瘦弱傴僂脊梁(患強直性脊柱炎)的仰華牧師卻是一個真正的硬骨頭,面對死亡恐嚇、刑訊逼供、連坐家屬,他做到了“零口供”,這是用生命咬緊的牙關——多麼不容易的不說話!作為牧師的他,只是認為換了一個禾場,他沒有停止在監獄里去傳福音,以致監獄里的犯人們不知道他的名字,但都稱呼他為“小耶穌”。

張秀紅姊妹原來是個不願沾染政治的人,甚至還表現出不太願意為“公義”發聲。但在讓她放棄信仰就可以獲得自由面前,她選擇了寧可被判長刑。她在獄中寫的《與夫書》,傳達出又真又活的心路歷程,可以比肩林觉民的《與妻書》和現代使徒林昭寫給母親訣別的《齋齋我》,對於這樣的信仰境界和情操,說什麼都顯得無力,還是讓她自己來說吧:

亲爱的老公,我十分想念你们,很想陪妹妹成长,我更想早日回家与你们团聚,然而这一切都不掌握在我们手中,是在神的手中。神让我再次告别世界,我和这罪恶的世界两清了。接下来是她们赤裸裸的宗教迫害。我靠神坦然面对,刚进来时我很羞愧自己有破口成为他们攻击教会的手段,我希望自己是纯粹信仰的原因被捕,我会有大义凌然的气概。哈哈!还是太在乎名声了,也就是今生的骄傲。开庭的前两天,我正好背诵约翰一书“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所以,我认罪是甘心乐意的,不单单是为了早日回家,是因为我的确做了神不许可的事----为他人作保,不说犯法,也是违规的,更是不诚实的。至于判我多长的刑期是他们的事。那天在庭审来去的路上,我都没有任何的意念想回家和回到外面的花花世界,心里非常平静、喜乐。回到南看狱警问了庭审事情和量刑,她说:如果判你7年你怎么办?我说就下监呗。(这时候还没有法官让我立功)”。我知道这是神让我预备服更长的刑期,面对更大的挑战,而不是我凭血气之勇说出来的。

星期二的下午收到你1月19号的上帐单,顿时悲从心来,我们不是要被分隔几年呀。我很想歇斯底里的大哭一场,然而这里是不可能的,我只能任由眼泪无声的飞泄。那天,神让我们相见,仿佛我们才分别几天,没有久别重逢的感觉。我很兴奋,也很欣慰,因你还是那么的英俊、帅气、可亲。而不是我想像的那样憔悴不堪。因我在2015年7月29日临被送看守所时,看到你就在隔壁审讯室,十分的疲惫、瘦削、惊惧,本想叫你一声,见里坐了几个小伙子便止住了。我感恩神在你生命中的作为,让你在如此重的压力下站立得住,还这样的精神爽朗,感恩是神不仅塑造我,也在塑造你。

亲爱的,对于长期的刑期,以前我确实没有预备好。但从仰牧的刑期,以及他们从我这里得不到东西来看,长刑期是免不了的。但神一直在引导我,在开庭前来认识这个问题,是祂在赐我力量让我去经受这一切,我们只要顺服在神祂的心意里面,祂必赐福照顾。你们放下包袱,不要再用人的方法找关系,托人把我弄出来,这是神的事,人的方法解决不了,只能用神的方式,就是祷告交托。你们也不要认为我在里面多么的苦,其实,我认为你们比我更苦。你听到、看到有关教会、家庭的事情太多,会很影响你们。但若你们有神的同在,一切顺服在祂心意里面便没什么苦的了,你们也不会觉得我苦了。我们可以在不同的地方领受神的恩典。对于孩子们我就更放心,他们必有神的看顾,有神的爱、你的爱。你只要用神的智慧来引导他们、教育他们就好。他们也隔绝不了我对孩子们的爱,我也相信你能照顾好姐姐、母亲的。老公,真心希望你和三姐早日回到教会,把你们的心都交给主耶稣,你们才能真正从祂那里得着力量,靠着神的话便能使我们面对这不公义、败坏的世界,我们不要在乎这黑暗的权势对我们做了什么,我更希望你正确的引导儿子用神的智慧来看这个社会,而不是听从世俗世界对我这个事的评价。我都可以想象他们如何评价我,这些对我不重要,这是他们的认知,我在乎神如何评价我,终有一天人们会知道认识神、事奉神是多么的荣耀、有福。约翰一书“不要爱世界和世界上的事。人若爱世界,爱父的心就不在他里面了。因为凡世界上的事,就像肉体的情欲,眼目的情欲,并今生的骄傲,都不是从父来的,乃是从世界来的。这世界和其上的情欲都要过去,惟独遵行神旨意的,是永远常存。” 我们活了50多岁,婚姻近30年,都是用世界的方式处理人生、婚姻及养育孩子。然而我们却被伤的体无完肤,也伤害我们的孩子。魔鬼就用情欲、外在的东西引诱我们。过去我们并不知晓,如今是神在万人中拣选我们,擦亮我们蒙蔽的双眼,开启我们的心认识真理。我们当行在祂的旨意里面,我们因而才有抵御世界的诱惑的力量,才有认识世界的智慧,才有坚固信心跟随主耶稣走十字架的道路,才有践行生命的恒心。因此看到他们卑陋、无耻,如此践踏法律,我已不像过去那么愤怒、受伤。因我相信他们必会受到主耶稣的审判。他们若不悔改,惩罚必会速速临到他们,神追讨责任要到他们的后三代、四代,也就是有咒诅在他们的家族里。我已经不记恨他们,是把他们交在神的手中,那是神与他们的事,我唯一能做的是把自己交在神手中,挪移我的眼光,盼望那属灵的赐福、救赎。这是我真实的想往,一点都不虚妄,因信是所望之事的实底,是未见之事的确据,因信那创始成终,掌管万有的神,所以我再次充别世界,他们怎样对我是他们的事,也是我们掌控不了的,我是要住在主耶稣的里面,祂必以救恩的乐歌四面环绕我,因我们心里的神是胜过世界一切的。祂使我们得胜有余。老公,为着神在我们家里一切的作为感谢神,赞美神吧!

老公,我心最爱的人,求主卸下你的忧虑,不要为我在这里过得怎么样担心,因神住在我心里,平安、喜乐、力量就在我心里。 固然有不愉快,难过的事我都靠主一一胜过。我恳请你天天与我一起在主耶稣里彼此相爱,相交。我们就没有那分离的苦。主的圣灵一直将我们的灵紧紧连接在一起。靠着主的话语活出喜乐,颂赞,荣耀的人生。因神活泼常存的道在我们心里。希望你在与人面对你老婆坐牢这件事上挺直腰板,自信满满,喜乐满怀的为主做见证。我们不为此蒙羞,也不认为这是倒霉的事,而是荣耀,蒙福的事。我心爱的人,打开你紧锁的眉头,使它舒展开来,你要大声的,开怀的大笑。因神已释放了你,卸下了你身上的,心里的重负,挪走你的惧怕,医治你的伤痛。你真的可以过得轻松、坦然、自信。那天见你真的变了,你身上满有神的荣光、喜乐。感谢主,神在我们身上做了这奇妙的事,感谢主耶稣赐给我这样一位温柔,忍耐,坚韧的丈夫。感谢主让我找回那爱你的初心,生死不渝。今天是年三十夜,也是你53岁的生日,你的女人,那个爱你“死去活来”的女人,再次将心交给你,再次做你心爱的新娘,做你荣耀的帮助者,做你温柔,娴静,可爱的妻子。做你孩子们慈爱、怜悯的母亲。嗨!接到这颗心了吗?相信你一定收到了,现在是早上7点,你应该是在睡梦中,应该很甜美。嗯,我在亲你,仿佛躺在你宽阔的胸怀里,我很幸福,很知足、很感恩。 好了,马上起床了,我们要准备洗“ 冰果露”,吃年夜饭,我不会伤感的,也请你不要伤感,我们靠主过一个喜乐,得胜的春节。春节注意休息,保重身体。给孩子们做美好的见证。 请你带沐恩,享恩他们和朱珠一家出去玩玩。神要我们彼此相爱,谢谢你,永远爱你! 爱妻:秀红草于南看

我与秀红姊妹并不算太熟悉,只是记得有一次唱到倪柝声弟兄的《炼我益精》“每次的打击,都是真利益,如果祢收去的东西,祢以自己来代替。”初进教会的我对此有些茫然,求教于她,她说:“有一天你自己就会明白”。读了她写给家人的这封信,她用自己生命充满圣灵的体悟,告诉了我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