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宗教事务条例》颁行之前重读《以西结书》



10/10/2016

郭易君

北京恩道浸信会

在为未来中国教会命运祷告中,重读以西结书。这卷我常常忽略的书卷,深深地打动我,除去了我心中一切的阴霾,让我再次定睛在那坐在宝座上的圣洁羔羊。

一、从以西结的受苦学到的榜样

“风萧萧兮易水寒”。迦巴鲁河淌淌的河水,勾起这群掳民无尽的惆怅。以西结(BC621-卒年不详)本是世传祭司,刚过而立之年,本该成家立业。若不被掳,如今正在圣殿当中服侍,满有世上的尊荣与地位。但是如今他是俘虏中的一员,平凡与无力感深深地抓住他。然而被掳第五年,在迦巴鲁河边,神的荣耀充满他,神的呼召临到他,要让他作至高上帝的出口,向神的选民说话。这是以西结的呼召,也是他的命定。以西结的一生充满着苦难。他的受苦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侧卧之苦(4:4-11),很难想象侧卧如此多天的感觉,先知因为担当使命的缘故,放弃自己的自由,宁愿侧卧430天,这是何等严厉的酷刑。笔者自己睡觉常常翻来覆去,但先知却只允许侧卧,这比坐监狱还难,非有使命无法完成。

第二,哑巴之苦(3:24-27)。以西结先知哑巴了多长时间,从圣经中无法确切地计算出来,但从3章到24章27节“不再哑口”来看,应该是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对于一个说话的先知而言,不让说话意味着“一无所用”,就如同一个传道人“不再能开口传道”,相当悲催。然而以西结必须这样,因为上帝的仆人由不得自己。

第三,羞辱之苦(4:12-17;5:1-17)。第四章先知以西结吃不洁之物,第五章先知被命令向自己的同胞发预言攻击他们。先知约拿被命令向尼尼微发预言攻击他们,但是先知面对的压力是国内同胞的指责,因为从人的观点来看,先知的行为如同汉奸的行为。以西结先知的命运也非常类似,攻击同胞将会使自己处在非常孤立的位置,要受人的羞辱。

第四,丧妻之痛(24:15-22)。结24:16-17“人子阿、我要将你眼目所喜爱的忽然取去,你却不可悲哀哭泣,也不可流泪。只可叹息,不可出声,不可办理丧事,头上仍勒裹头巾,脚上仍穿鞋,不可蒙着嘴唇,也不可吃吊丧的食物”。从人的观点而言,上帝简直是不通人情,然而以西结先知因蒙召做神的仆人,就已经被赋予责任爱主超过爱一切。

从以西结的受苦中,我们晓得受苦不是目的,担当使命才是目的。中国家庭教会历史上,许多老传道人留下了了美好的榜样,但是对我们这一代年轻传道人而言,真正意义上的受苦实际上还没有开始。我们尚看不清前路,但是我们知道受苦是荣耀的冠冕,愿主赐给我们预备受苦的心。

二、上帝伟大及全权的统治

以西结时代是一个风雨飘摇的世代,神的选民处在奴隶的地位,那位分开红海的大能上帝仿佛摸不着看不见了,百姓对神的大能的认识也大打折扣。国破家亡、背井离乡,原有社会秩序中的尊严与荣誉都已荡然无存。这群被称为神选民的百姓如今成为最低贱、最卑微和最贫穷的边缘群体,甚至他们的性命都牢牢地握在巴比伦外邦人的手中。神在哪里?他是真神吗?我们真的是选民吗?这一切事情为什么会发生?这一个一个的疑问如同重锤袭击着上帝的百姓。

神在以西结书中非常清楚的表达出上帝荣耀的威严及全权的治理。但以理书记载“神的帐幕在人间”,以西结书表达“神掌管着天下万有”。全书的中心思想就是神在历史中的救赎计划及奇妙掌权。他要审判那受玷污之民,却并不意味着神拯救计划的失败。第一,主荣耀辉煌的彰显。一到三章开篇即讲到神“活物”的彰显。神的荣耀在天空之上,神的荣耀在掳民中间。一群在政权下毫无地位和权力的掳民之上,有一位荣耀光辉的上帝。他的权势大过不可一世的巴比伦王朝,他超越历史和地上一切的政权。

第二,枯骨复活的预言。枯骨复活的预言特别震惊。以色列如同已经死了、朽坏了的骨头,但是神却使骨头中有生气,以至于重新活过来。虽然在被掳之地仿佛毫无希望,但是神却要重建以色列,将来使它归一个王统治。我们晓得,枯骨复活同时也是基督复活的预表。

第三,以色列洁净后的新秩序。以西结书40到48章讲到圣殿重建,这对于在巴比伦被掳的百姓来说是一个巨大的安慰。神的荣耀复归这殿,神要重修祭坛,重建祭司制度,赐下生命河的水,并永远的产业。圣城的预言,特别激动人心,也与启示录中新耶路撒冷城遥相呼应。

从上帝伟大而全权的统治,是我重新观察中国家庭教会:

上帝在人的政权之上。如同神在巴比伦政权之上,如今神的荣耀也远远在政权之上。任何政权是暂时的,但是神的国度存到永永远远。从这种角度看待国家和政权,会使我们看待问题更加超然。

神在受苦的家庭教会之上。看起来许多教会在受苦,并且处在社会的边缘的地带,但是教会是神的教会,是基督的新妇,他已经与教会立定新约,并应许保守到底。新《宗教事务条例》不会也不能从真正意义上对影响到神的教会

定睛在那将来的荣耀。教会若是定睛在神将来的国度,就能请看现在这至轻至暂的苦楚,并为主持守贞洁,常常祷告,多做主工,忍耐等候基督的时候。

三、各国、各人在神面前的责任

神审判列国(25-32章),也审判各人。每个国家都要在上帝面前交账,照样每一个单独的个体也都在在上帝的面前交账。关于治国,从以西结书中我们可以总结出以下的原则:

不可在神百姓的灾难中幸灾乐祸(25:3,6)。

不可狂傲,贪图自己的荣耀,与神同等(25:9;26:2-3;27:1-36;28:1-10;29:3;31:10;32:12).

不可认为神不在他的选民中间(25:8)

不可对神的百姓永怀怒气(25:12,15)

不可不行公义,多行强暴(28:16,18)

个人也是如此,每个人子在神的面前都有自己的责任。人不能因自己的先祖的罪而被归为罪,也不能因先祖的善而归为义。个人都要在神的面前交账。

不拜偶像,要单单敬拜真神上帝。

不行诡诈,要以爱心对待邻居。

不流人血,持守自己的圣洁公义。

一个国家和一个个体都是完全的责任人,是完全的法人。神要以公义对待列国,以公平判断各人,神不偏待人,乃是完全的公平。政权若行公义,必要存到久远,人若信靠神,行公义必蒙祝福。反之必受审判,必遭咒诅。

从以西结书中,我们看到上帝是才是真正的掌权,对于神的百姓而言,外在的环境无论如何变幻,我们的上帝是不改变的,他对自己选民的爱和护理是存到永远的,新的宗教条例无法在真正意义上实施,即使强行实施,神必在患难中显出他坐在高高的宝座上为主为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