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该如何看社会公义与政治?



10/31/2016

卢维溢

最近与一些牧师和教会领袖交谈,发觉他们反映出不少人 (不论是否基督徒)对社会公义和政治都有溷淆的情况,不能分辨两者之共通和差异,以致不能产生涉及基督徒如何关注公共事物的应有态度和行动,因为不能掌握两者的分别。一个例子就是香港人(包括当地的基督徒)为何要关心可否「一人一票」选举首长。

从旧约的诗篇(例如第二,七,九,十篇)、箴言、先知书(例如以赛亚、弥迦、阿摩司)和新约的福音书卷及启示录,我们都可以得悉上帝是一位公义的神,他也要求祂的子民同样地重视公义,为的是让世人知道创造宇宙万物的主对世人的要求,遵行祂的律法就是依据祂的要求去表达对祂的敬畏,显出祂在现今这个世界的存在而且仍掌管着它,一如祂于创造万物之时(创世记第一和二章),这也是诗篇和先知书作者写作之目的。

社会公义的重要性

今天,基督徒之所以关注谁应该成为总统或首相、省长、市长,并非因为我们喜爱政治才这样做,而是出于信徒应该关心自己所居住的城市和国家的政府是否推行符合上帝公义的律法和政策!在现今同性恋运动打击世人对婚姻和养育儿女的责任心、堕胎和安乐死法律扭曲了人类对生命神圣的意义之际,基督徒关心涉及社会公义这个问题就越来越迫切。

引用一位在过往五百年影响西方世界,生于基督教改革时代的十六世纪神学家加尔文对政治参与的见解,他认为基督徒之所以参与政府的建立和运作,乃因为信徒重视它若彰显圣经指引的公义就可:

一、使上帝得荣耀;二、维护公共领域之安宁;三、保障私人和团体财产;四、捍卫诚实公正价值观;五、容让宗教助人类和谐。

合符公义期望的政府

基督徒关心和参与政府选举乃出于对以上种种的期望,而非从个人的利益出发。基于以上的原则,我们要求政府政策应该重视惩罚罪恶,正如使徒保罗在罗马书十三3-4 所说: 「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惧怕,乃是叫作恶的惧怕…….因为他是神的用人,是与你有益的。你若作恶,却当惧怕。因为他不是空空的佩剑。他是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罚那作恶的。」

若要维护私人和团体的财产,不单要惩罚偷盗和抢劫的匪徒,更要国家宪法和政府政策顾及人人有一视同仁之公平机会,去发挥每人的才干,让每个人在社会上有同样的自由和权利去赚取财富,包括推举他人和自己本身参与政府的运作,这是过往五百年为何民主政治体制能够在欧美国家被建立起来的因素。

再者,同样重要的是基督徒看重社会要有诚实的社会风气,谴责以欺诈的手段达成个人或团体的意欲,而且维护圣经教导的神圣生命价值,以致防止堕胎、性滥交、安乐死等成为风气而蚕食人民的道德观念。过往西方国家因为有基督教文化作为社会的基础,以上的道德议题没有被人民否定,但现今十分可惜,社会主流思想已经否定信仰基督的价值,其后果是过往的那种道德观念不再被公认为有价值了。

基督徒关心政治制度和政策的运作,乃是由于重视遵行上帝对公义的要求,包括社会如何受到政府的政策影响。

圣经对坚持公义的教导

旧约时代的以色列人由于见到祭司撒母耳儿子那种败坏,要求该祭司设立君王去管理以色列,避免祭司制度的腐化而负累这个民族,这是一次古代的民主诉求例子。固然,上帝不喜悦这种要求,是代表着一般民主运动都只顾人的意图而不再是寻求或尊重上帝的旨意,然而,祂最后仍然叫撒母耳为他们设立一位君王,这表示上帝在某些条件之下容纳人的要求,希望以色列人在尝试了君王制度之后能回归于上帝的权柄。

基督徒需要认真明白圣经这一件事的启示,明白在一个不认识基督的俗世上,我们也懂得应用这个「有条件之下容纳民意」的政治现实,却同时对社会公义的坚持,这种所谓「择善固执」的精神,不折不扣是圣经的教导。

盼望这个时代的信徒都在这议题上认真探讨,付出时间去为谁执掌管理的权柄而祷告提前二1-2和实际参与社会公义的行动。

(寄自加拿大,分题由编者所加)
http://christiantimes.org.hk,时代论坛时代讲场,2016.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