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治理家庭教会方案曝光 “四个一批”成方案核心



10/03/2016




对华援助协会通讯员

近日,安徽六安市裕安区《开发区依法开展基督教私设聚会点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在网上曝光,从中可以看出当局对付家庭教会主要要解决聚会点和传道人问题,针对聚会点按照“四个一批”的要求:1、登记一批。2、合并一批。3、过渡一批。4、取缔一批的要求进行治理。对家庭教会传道人收买不成就禁止其进行传教活动,甚至抓捕打击。

以下是该方案全文:

各村(居):

现将《开发区依法开展基督教私设聚会点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6年7月18日

开发区依法开展基督教私设聚会点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依法加强对基督教事务的管理,有效遏制基督教私设聚会点反弹势头,定于2016年7月至8月,在开发区范围内依法开展基督教私设聚会点专项治理工作(以下简称:专项治理工作)。现结合开发区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党的宗教工作方针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按照“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总要求,坚持以依法治理基督教私设聚会点为突破口,制止基督教活动混乱,发展不正常现象,打击打着基督教旗号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基督教进行渗透活动,维护基督教领域和谐稳定。

二、目标任务

(一)专项治理的主要内容

1、私设聚会点;

2、自封传道人。

(二)专项治理的工作方针

坚持教育转化为主,打击取缔为辅的方针,按照“摸清底数、建立档案;分类指导、综合治理;疏堵结合、纳入管理”的原则,进行依法治理。

(三)专项治理的工作目标

教育转化信教群众,分化瓦解骨干力量,打击非法宗教组织体系,确保宗教活动平稳有序。

三、组织领导

专项治理工作由开发区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组,管工委副书记任组长,统战委员任办公室主任,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承担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准备阶段(7月20日至7月25日)

制定开发区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各村(居)和相关部门工作会议,研究措施,部署工作。

(二)调查摸底阶段(7月26日至8月10日)

各村(居)开展基督教私设聚会点的走访调查,做到“点摸清、人摸透”,“村(居)不漏点、点不漏人”,做到一点一表,摸清底数。

(三)集中整治阶段(8月11日至8月21日)

一是依法对私设聚会点的整治。各村(居)在调查摸底、掌握情况的基础上,依据有关政策法规,集中对私设聚会点、自封传道人、非法宗教组织等进行整治,要严格按照省、市、区专项治理工作总体部署,区分不同情况,按照“四个一批”的要求,分类提出处理意见。

1、登记一批。对信教群众需要、布局合理、活动正常,愿意接受当地基督教“三自小组”领导的私设聚会点,要帮助他们完善登记条件,依法补办登记手续。对有教派背景、愿意接受基督教两会领导,又符合登记条件的私设聚会点,依法补办登记手续。

2、合并一批。对已形成的私设聚会点,原则上不再设立新的场所,可以采取与附近登记场所合并的方法,将其纳入依法管理的范畴。对因开发拆迁导致的人堂分离而产生的私设聚会点,要做好规划调研,按照布局合理的原则,妥善做好宗教活动场所合并、变更登记工作。

3、过渡一批。对具备一定条件、无其他违法活动、愿意接受政府管理,但不愿意通过基督教两会办理登记手续的私设点,可以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将其纳入基层管理范围,由各村(居)与私设点负责人签订承诺书,负责监管。待时机成熟,条件具备时,再完善登记手续。对信教人数较少、附近没有依法登记的堂(点)、一时又难以依法设立的,可暂时采取“以堂带点”的办法,由教堂临时管理。

4、取缔一批。对拒不接受登记、合并、过渡的私设聚会点,尤其对公安、宗教等相关部门认定的非法宗教组织下属的私设聚会点、境外渗透组织影响和控制的私设聚会点、有违法行为的私设聚会点或邪教组织控制的私设聚会点,要在充分掌握证据的基础上,坚决依法取缔。对违反《宗教事务条例》等相关规定的,应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有违反建筑、土地、治安等法律法规的,依相关法律法规处罚、处理。

在治理过程中,如遇基督教原教派问题,应准确把握政策,在“坚持联合礼拜方向,适当照顾原教派特点”的原则下,采取正面教育方式,将其引导到“三自”的旗帜下,淡化教派情绪,反对以各种形式恢复教派组织活动。

(四)总结验收阶段(8月22日至8月31日)

开发区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将适时组织人员对各村(居)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在检查验收过程中,对专项治理工作不力的村(居)责令重新整治,并进行通报。

二是对依法对“自封传道人”进行清理。“自封传道人”是指没有宗教教职人员身份、未取得宗教教职人员证书、非法从事传教讲经或主持宗教活动的人员。对所谓“自封传道人”,应按照以下原则进行清理;对有一定基督教知识,赞成“三自”原则,表现较好,无违法活动的,经基督教爱国组织的同意和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的,可以吸收到正式开放的教堂或得到认可的活动点从事宗教活动;对表现不好、不赞成“三自”原则,又没有通过爱国宗教团体培训合格的,要禁止其进行所谓的传教活动,更不准跨地区传教,屡教不改的要严格依法处理;对披着宗教外衣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要坚决依法打击。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属地管理原则,专项治理工作由各村(居)负责组织实施,各村(居)要切实加强领导,管委会由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各村(居)由书记负总责,做到思想认识、组织领导和工作落实到位,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2、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建立联系交友制度。开发区初步建立村(居)主要领导与宗教界代表人士“一对一、分层次、全覆盖”的联系交友制度。村(居)主要领导要坚持定期开展各种走访慰问活动,及时了解他们的愿望和呼声,采纳和落实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以实际行动取得宗教界和信教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进一步夯实他们与党和政府同心同德同行的思想基础。

3、坚持依法治理。要注意工作方法,坚持依法办事,注意掌握政策,讲究工作策略,防止授人以柄,防止媒体炒作。要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逐步深入。对比较容易处理的,要早处理早化解,防止形成规模;对一些由自封传道人控制、不与政府及爱国宗教团体接触,又没有明显违法活动的私设聚会点,要下功夫做好骨干人员的教育转化工作,排除主要障碍后再妥善处理,有针对性地化解矛盾,通过持续不断的工作最终予以解决;对经反复工作仍不能有效解决的,可采取综合手段,压缩其活动空间,最终迫使其停止活动。

4、发挥团体作用。爱国宗教团体要充分发挥作用,不断加强爱国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积极组织开展神学思想建设巡讲活动,教育引导信教群众抵制歪理邪说,挤压非法宗教组织活动空间,协助党和政府做好专项治理工作。

5、加强部门协作。专项治理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任务艰巨,各村(居)、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各村(居)、各单位要定期通报情况,及时研判形势,协调应对处置措施。各村(居)、各单位每10天向开发区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情况,紧急情况、特殊情况随时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6、严格落实责任。严格落实宗教工作责任制,把专项治理工作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内容,明确各村(居)领导责任,对重点人员、重点时间,要包保到人、责任到人。

主办:中共六安市裕安区委、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政府

承办:裕安区政府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 技术支持:龙讯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