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罗要基督徒成为顺民?



7/25/2016

保罗要基督徒成为顺民?

梁哲懋 (盐行长老教会牧师)

「在上有权柄的,人人当顺服他,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神的。凡掌权的都是神所命的。所以,抗拒掌权的就是抗拒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罚。」罗马书13章一开头的这段话,对1970年代之后与国民党政府关系紧张的台湾基督长老教会的信徒而言,就像一道紧箍咒,一方面得面对一个恐怖专制、打压人权的政府与国家机器,另一方面却常受到国语教会牧长用这段经文的劝勉,著实无所适从。

当然,这样的困境,并非台湾基督长老教会的信徒所独享。自从近代人权思潮兴起之后,各式各样的解放运动(妇女、黑人民权、农民、劳工等等)接踵而来,在投身这些运动的人们眼中,保罗在书信中的主张,成了运动最大的绊脚石。例如:哥林多前书7:20-24关于奴隶的问题;哥林多前书11:3-16;14:34-35关于妇女的问题;以及罗马书13:1-7关于顺服掌权者的问题。这些经文确实带给参与运动中的基督徒相当大的困扰,毕竟「圣经」的文字就是这么清清楚楚地写著:

弟兄们,你们各人蒙召的时候是甚么身分,仍要在神面前守住这身分。

凡女人祷告或是讲道,若不蒙著头,就羞辱自己的头,因为这就如同剃了头髮一样。

妇女在会中要闭口不言,像在圣徒的众教会一样,因为不淮她们说话。她们总要顺服,正如律法所说的。

※不能忽略保罗写作的时代背景

即便在有生之年常受到「使徒身份争议」的困扰,保罗,在正典化后的教会仍堪称影响力最大的使徒,不仅因为新约正典27卷作品中,署名保罗的就佔了13卷;更因为这些作品成了基督教神学的基石,特别是改革宗的传统中,甚至超越了福音书中耶稣的教导。不过,也正因为这些经文,保罗的保守形象深深烙印在人权运动者的心中。这样的困扰,其实和基督徒读圣经的方式息息相关,特别是当基督徒企图直接以经文,丝毫不经过诠释地作为现代生活的伦理教导时。

就以这段常被用来指导「基督徒与国家」关系的经文来说,读者经常忽略的是保罗写作时的背景,而以为圣经是上帝的话,理所当然能够超越时空,成为今日教会与国家之间关系的最高指导原则。

「每个人都当顺服在上(统治)的权柄」(1节)这个命令句,加上第7节的「纳粮」,确实让读者无法做他想地指向「政治上的掌权者」,在保罗那个时代就是源自罗马帝国的权力。就字句上来看,保罗明确地指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上帝」,并且这就是他要求读者顺服的原因。此外,他更进一步威胁「抗拒掌权的就是抗拒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罚」。

或许有人会认为,在保罗的眼中,罗马帝国虽然是个强权,对殖民地的高压统治也毫不手软,但至少崇尚法律的作为,让这个政权也不失是一个维持安定、赏善罚恶的力量(3节)。也有解经家认为,保罗这么说,只是为了证明自己以及自己所传的福音对罗马统治下的安定社会无害。但这样的观点却也难以让活在军事专制国家中的人民,特别是那些深信天赋人权并起身反抗的人民信服。难道只要能藉著赏善罚恶维持安定,就是上帝所命定的掌权者?况且,在这样的国家中善、恶通常是由掌权者来决定,不尽然是按照普世的价值。难道,基督徒能够无视于政权的残酷作为,只为了换取对方的放心,就可以歌功颂德?难道,面对一个不尊重人权,以恐怖、高压的方式遂行统治,只求巩固自己的政权,也是由上帝所命定?而违抗这样的政权,也就违抗上帝的谕令?

※保罗时代的「帝国」非今日「国家」

其实,我们要以现代「国家」的观念来理解保罗的这一段经文确实会产生巨大的困难。在保罗的年代,「政治」绝非「众人之事」,而是统治阶级的事;帝国也绝非今日的国家,她不属于人民,而是皇家的禁脔。要身在谁的、什么样统治之下,人民没有任何置喙的馀地,所能做的只是按照统治者的要求生活、缴税、纳粮。其实,统治者到底是谁,是罗马?是希腊?是波斯?是巴比伦?还是大卫王朝?抑或亚罗波安?对底层的人民而言,似乎没有太大的差别,都是被统治,还是一样地纳粮、服役。

身为被统治的族群之一,「安分守己」、「远离麻烦」是生存之道,特别是那些和权力完全沾不上边的人们。在这种情况之下,「顺服」、「纳当纳之粮」、「缴当缴之税」是远离麻烦的不二法门,特别是在49年革老丢(Claudius)下令将犹太人逐出罗马城之后(其实在保罗的时代,反犹太的举动经常发生在亚历山卓〔Alexandria〕和罗马城中),这和是否肯定罗马的政权全然无关。就好像马太福音书裡「有人打你的有脸,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裡衣,连外衣也由他拿去;有人强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5:39-41),并不是要凸显超高的道德标淮,而是要马太团体的成员「不要与恶人作对」,免得惹上麻烦,危及群体的生存。毕竟这个跟随基督的犹太群体在整个社会中,不仅是少数,更是力量薄弱的双重少数(少数犹太民族中极少数的耶稣跟随者),所以一定不能因为某位成员的逞强而危害团体的生存,就连个别成员与他人的纠纷都要设法尽快解决,「你同告你的对头还在路上,就赶紧与他和息,恐怕他把你送给审判官,审判官交付衙役,你就下在监裡了。我实在告诉你,若有一文钱没有还清,你断不能从那裡出来。」(5:25-26)

※帝国阶段性为上帝所用

其次,有人认为保罗说掌权者是「上帝的用人」(4节,原文是上帝的「执事/命令执行者」),为的是赏善罚恶,这样显然高度肯定了执政者的角色。其实,这只是沿用旧约先知书的用法,以赛亚书10:5说亚述是「上帝怒气的棍」,耶利米书27:6称巴比伦的尼布甲尼撒王是「上帝的僕人」,但亚述王也要因「自大的心和他高傲眼目的荣耀」而受罚(赛10:12),且巴比伦也只能称王到「他本国遭报的日期来到」之时(耶27:7)。在历史中,这些帝国都是阶段性地为上帝所用,即便是作为赏善罚恶的工具,也不是要肯定这些帝国统治的正当性,而是要确认这些强权也都在最终的裁决者的掌控当中。保罗对罗马帝国的描述也没有脱离这样的范畴。

也正因为保罗对这位最终的裁决者深具信心,所以他在13章的立即前文当中劝勉读者「不要自己伸冤」,反而要「留地步给(上帝的)愤怒」(和合本译作「宁可让步,听凭主怒」),因为伸冤在于上帝(12:19)。这更证明了保罗要读者避免对立、远离麻烦的动机。

保罗不仅对上帝的最终裁决深具信心,他也深信终末的时刻必然很快来临,就像他在帖撒罗尼迦前书4章提及的。主降临的日子,对保罗而言,并非遥不可及,而是在自己的有生之年随时会发生的事,因此他称自己和读者为「我们这活著还存留到主降临的人」(4:15)。对一个拥有急迫终末观的人而言,改变现有的社会制度(即便不符合公义的原则),并不是最迫切的事,最重要的是:让更多的人相信这救恩之道,好在终末主来临时可以同享上帝的恩典。因此,种族、性别、阶级(奴隶制度)的压迫,即便没有立即的改变,很快地,当终末来临、主降临统治的时候,就「不分犹太人、希腊人,自主的、为奴的,或男或女」,因为「在基督耶稣裡都成为一了」(加3:28)。正因为保罗并不那么在意现有制度的改造,因而在现代人权运动者的眼中被视为「保守」。不过,若因此而对保罗的「保守」大肆挞伐,或扬弃他的教导,则显然是见树不见林。

※现代意义:政府应顺从人民的权柄

在未经诠释的情况下,将罗马书13:1-7直接当作现代基督徒与国家关系的最高指导原则,而要求基督徒当一味地顺服掌权者,显然错置了保罗的教导。就好像美丽岛事件后的国语教会,特别喜欢用耶稣所说的话「该撒的物当归给该撒,上帝的物当归给上帝」(可12:17),引伸为「宗教归宗教、政治归政治」,并劝勉台湾基督长老教会应专注于宗教上的事务,而非政治上的事务。然而,将这句话当作宗教与政治之分际的最高指导原则,显然刻意忽略了耶稣讲这句话是为了回应法利赛人与希律党的陷阱,并且要求他们在圣殿中拿出一个罗马硬币(有著该撒肖像的钱币)来凸显这些人的虚伪 — 在拒绝任何形像的殿堂裡,自认敬虔的犹太人手中出现有著该撒肖像的钱币。最后耶稣才用这句话来提醒这些自认敬虔的犹太同胞:「该撒的物当归给该撒,上帝的物当归给上帝」,固然没错,但作为一个回应陷阱且深具智慧的回应,所没有说出来的弦外之音是:对笃信耶和华上帝的犹太人而言,什么不是上帝的呢?就连该撒也归上帝管,不是吗?

就算我们不去探讨保罗写作的背景并对经文加以诠释,光是要把「每个人都当顺服在上(统治)的权柄」这句话应用在现代基督徒与国家的关系上,也应该想到现代国家的观念中,国家是人民的,是为人民而存在的,人民才是国家的主人。那么拥有国家权柄的并不是「在上位的政府(官员)」,而是人民。因此,这句话在今日的情境当中,被劝勉的对象应该是对政府(官员),而不是对人民。它的意思是:政府(官员)应该顺服在人民的权柄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