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裁・普选・教会



6/23/2015

莫梭熊




香港人的特首普选方案


香港政坛关于「普选特首」的方案及细节素来争论不休,泛民主派、激进派、建制派、乡事派、学生及不少学者等等均有不同主张,但是以上一切主张或方桉皆止步于「八三一决定」。


有趣的是包括建制派或是一些保守学者的方桉在内亦全数被砍头,连最保守势力的方桉亦不附合中央心意。


最后只有中央方案供选择,现在的政改方桉并不是香港人的方桉。


展露独裁本色


「八三一决定」后的雨伞革命/运动把国家主席习近平口中的香港深层次矛盾外显于世人眼前,政权前线机器的威力赤裸裸暴露于所有香港人眼中。


血淋淋的头条,随便打人也不用被告上法庭,反而被打的却遭受诬告;雨伞革命/运动期间一宗怀疑袭击桉在找不到受害者的情况下律政师竟然照提告,连法官也感不胜其烦。至此终使一部份香港人如梦初醒,亲身或亲眼体认到国家机器非只一个名词那么简单,而是一种对良善市民的莫大威胁。


颠倒的逻辑


一众「蓝丝带」纷纷穿上民意的伪装走出来支持政府,更有甚者如周融更以「反佔中、保普选,反暴力」为名搞签名运动支持政改,全港共有逾四百个街站,钱从何来不言而喻。


「蓝丝带」说「保普选」本来就是一件很滑稽的事,但更可笑的是很多人都不懂得笑点在哪。甚至有人会认同一众政府高官、特首本人及建制派撑政改的言论,他们的理据不外是:一、「有票真係唔要」?一人一票选特首。二、政改方桉是一大进步,民主成份提高,应「袋住先」。三、普选没有国际标准,一人一票就是普选。


原来中央那么想香港人有普选,还要帮香港人「保普选」,作为地道的香港人还能够不感恩涕零,再谢主隆恩?


反智的社会(论真、假普选)

梁振英:基本法讲普选无「国际标准」这四个字。(二○一四年六月廿四日)


那普选是极权或专制主义的产物吗?不是,普选是为了达到民主政治而产生的选举制度,而非为独裁政权服务;为极权政府服务的政治制度根本不是民主普选/不能称为普选,就是如此简单。


(关于以下引述说话如何违反普选的民主精神不在此赘,建议读者可检索网上资料,自行作出判断)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全国人大常委会日前关于香港特首选举做出的决定符合香港基本法和香港实际,对普选特首的核心要素作出了明确规定,具有最高法律地位,为普选奠定「不可撼动」的宪制基础......(二○一四年九月十六日)


全国港澳硏究院副会长刘兆佳:中央对本港特首有实质任命权,故本港特首选举没有「最终有效性」,而香港选举结果,只是为特首人选「提供参考材料」。他亦表示本港特首选举要有「确定性」和「可预测性」......(二○一五年五月十六日)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兼基本法委员会主任李飞:「八三一决定」并不只适用于二○一七年的单一次普选,是从一七年起都长期适用和有效。(二○一五年五月卅一日)


国务院港澳办主任王光亚:少数别有用心的人,打着「民主」幌子......具体到行长官普选制度设计,就是把这些人排除在外,限制他们入闸出闸,即使侥倖当选,中央也不予任命。(二○一五年五月卅一日)


打击假货,保障市民利益本应是政府的责任,但现在销售假货的正正就是这个独裁政权!


所以才会有真、假普选不休之辩。真假之别本来就无容争辩,是就是,不是就不是;普选就是普选,非普选就非普选。子曰:巧言令色者鲜仁矣。(《论语‧学而》)


假普选1按其本质本应不能存在于一个理性文明的社会之中,因为这只是一个错误的概念、一个虚伪的政治制度,它不像假iPhone或其他翻版「货品」,只要有市场就能存在。只要回想一下最近香港关于真、假普选方桉的辩论或讨论的海量文章及影片便可知香港已沦为一个反智的社会,元凶便是独裁政府。


「普选」一词写在《基本法》之内,虽然中共实际并不尊重法治,但作为统治手段《基本法》仍有其可利用之处,先扭曲「普选」一词的精神,再推一个「假普选」方桉;如此计成功,既可完全基本法的宪制责任,亦可加强特首的管治实力;如方桉在泛民主派掌握否决权的议会内通过,往后还怎样再向市民解释这是一个欠缺民主精神的所谓「假普选」方桉?


如果可以偷偷篡改掉世上对普选一词的释义及来源,中央连眼也不眨一下就给你改掉。独裁政权的可怕还需要我再多加详述吗?


论教会与社会


耶稣基督既然已降临,吩咐我们要将福音传至地极,那我们就必须要走进人群之中去传福音,而非把自己关在教会四壁之内自己玩作光作盐,作见证的意思就是要让其他人都能看见我们的行为,而基督徒同时作为国家的公民亦须履行公民的责任,参与社会建设同时亦要见证基督。


耶稣基督亦吩咐我们要把祂的教会建造在磐石上。教会存在于社会之中,作为信徒群体的认信标记矗立于世。教会既不应为政权服务,亦不应为虚谎的制度背书,这没有任何妥协的馀地,否则教会就枉称建造在磐石之上。


作为基督徒的我们更要积极指出世上的不公义;光和暗,义和不义有甚么相通?光必然要照出暗处的不义及隐情,否则那堪称为光?基督徒作为教会裡的肢体没有义务为世上的政权或当权者背书,却有责任指出社会上的虚谎及不公义,否则怎样能作为基督的见证而矗立于世?


「你们是世上的盐。盐若失了味,怎能叫它再咸呢?以后无用,不过丢在外面,被人践踏了。」


「你们是世上的光。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隐藏的。人点灯,不放在斗底下,是放在灯台上,就照亮一家的人。你们的光也当这样照在人前,叫他们看见你们的好行为,便将荣耀归给你们在天上的父。」(太五13-16)


www.christiantimes.org.hk,时代论坛时代讲场,2015.0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