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曹县两信徒被以“邪教”判刑 被告人不服判决将提上诉



5/28/2015

对华援助协会驻香港特约记者乔农      2015年5月28日

基督徒赵伟良


山东省菏泽市曹县基督徒赵伟良和成洪蓬,被控“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一案,法院星期三(5月27日),一审分别判处两名被告人四年及三年有期徒刑。被告人当庭表示不服判决,将提出上诉。开庭当天,一百多名信徒在法院外声援,公安戒备森严,如临大敌。

备受海内外关注的曹县教案,其中两名被告人赵伟良与成洪蓬,星期三被曹县法院分别判刑四年和三年,当法官在宣判后询问被告人是否上诉,两人均表示不服判决,会提出上诉。赵伟良的妻子刘翠平星期四(28日)告诉记者:“昨天我的丈夫被判四年有期徒刑,成洪蓬被判刑三年。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说他是‘全范围’邪教组织成员。他们说赵伟良是组织者判四年,成洪蓬是积极参与者,判三年。法官问他们要不要上诉,他们两人就说要上诉”。



记者:昨天来声援的人多吗?

回答:有啊,一百多人,近两百人。

同案的另一基督徒万爱梅,上周五(22日)被定陶县法院书面判决,称其有罪,但犯罪情节轻微,免于处罚。五十多岁的万爱梅,自去年6月25日被羁押至上周获释。她曾遭非法拘禁及抄家等,尚未决定是否上诉。

到法庭旁听宣判的刘翠平说,法院外到处是公安:“便衣、公安、特警,有六、七辆车一直在那里停着,还有很多在录像的人,都是他们的便衣”。

去年6月25日,曹县政府出动特警拘捕正在练习“唱诗”的22名基督徒,包括一名孕妇,同时带走三名儿童,两个不满一周岁。警方以他们是“全范围”邪教组织成员为由,刑事拘留其中12人,而当事人及家属均否认是邪教。同年7月23日,公安突然以“取保候审”为由,释放十个人,而赵伟良和成洪蓬不在释放名单。一周后,两人被曹县检察院批捕。

刘翠平说,他的丈夫是基督徒,并不知道“全范围”:“不知道,因为这个案子才慢慢知道这个‘全范围邪教’,以前都不知道。他们判他刑,也是因为他以前也是信奉耶稣,2006年被行政处罚一次。2010年,在我们家里不是聚会,有弟兄来说话。他们就来抓人,说我们参加邪教组织聚会,其实根本就没有,被劳教一年半。他们说赵伟良是累积犯罪”。

赵伟良的辩护人陈建刚律师对判决表示不公平。他说:“第一,曹县法院完全歪曲事实、罔顾事实,因为事实非常清楚,第二从法律上来说,他们这是一种枉法判决。从情理上说,曹县法院这样做是伤天害理。从政治上说,这是宗教迫害,打击宗教信仰。在中国,这种情况往后可能会越收越紧。这种反文明、反进步的趋势会越来越加重”。

记者:从您跟赵伟良接触,您感觉他是“全范围”还是基督徒?

回答:他就是一个完完全全的基督徒。这些人中,没有人知道什么叫“全范围”,也没有人了解任何与“全范围”相关的事,没有人了解。




赵伟良最初被抓后,公安并没有没有将其直接送到看守所,而是送至“雨水商务宾馆”关押,期间被一位刑警队队长威胁及辱骂。

陈建刚曾在辩护意见书中称,赵伟良所信奉的是基督教,基督教徒相互之间依据《圣经》称为“互为肢体”或者互为“弟兄姊妹”,但并没有任何组织,不存在任何决策、执行、监督、纪委等组织架构。陈建刚将在下周与另一律师到曹县看守所会见当事人。

对华援助协会驻香港特约记者乔农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