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宗教自由报告是干涉内政吗?



5/10/2015

对华援助协会特约评论员 郭宝胜



5月4日,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在例行记者会针对美国国际宗教自由委员会(The U.S. Commission on International Religious Freedom USCIRF)发布的《2015年年度报告》表示,中国坚决反对该报告的内容,并已向美方提出交涉:“所谓美国国际宗教自由委员会的报告充满政治偏见,对中国进行无端指责,毫无道理,我们坚决反对”,“我们已就此向美方提出交涉,并敦促美方停止以宗教问题为借口干涉中国内政”。华春莹在记者会上并指出中国公民依法享有“充分的”宗教信仰自由权利。



中国公民是否享受充分的宗教信仰自由?美国2015年宗教自由报告到底是什么性质?美国宗教自由报告为什么要包括其他国家的宗教自由状况呢?发布其是否意味着美国干涉中国内政呢?对这些问题的厘清有助于受迫害的中国基督徒借助国际正义力量,改善信仰自由受迫害者的困境、并给压制者以国际社会的压力。


首先,发布宗教自由报告的美国国际宗教自由委员会(USCIRF) 是一个独立的、由美国两党组建的联邦政府机构,它遵照1998年通过的《国际宗教自由法》(International Religious Freedom Act)每年向国会提交年度报告,该报告描述各国的宗教自由状况和违背宗教信仰自由的政府、团体、宗教派别和个人,审视宗教自由在各个国家遇到的障碍。报告还列举情况有所改善的国家,并阐明了美国为提倡国际宗教自由而采取的政策与行动。4月30日发布的2015年度报告公布了包括中国在内的33个国家侵犯宗教自由的状况,并分别提出具体建议。报告还就美国政府实施相关“国际宗教自由法案”的状况,作出了年度性的评估。《年度报告》中说该委员会(USCIRF) 向美国国务院建议,再次将中国划为宗教自由“特别值得关注的国家” (country of particular concern)。这是自1999年以来,中国持续得到宗教自由“特别值得关注的国家”的延续。该报告表示,之所以建议国务院再次将中国划为宗教自由“特别值得关注的国家”,是“鉴于中国对于宗教自由系统的、拙劣的、持续的侵犯;这种有增无已的侵犯令人警觉。”报告说,“中国政府对维吾尔穆斯林、藏族佛教徒、天主教徒、基督教新教教徒、法轮功学员的侵犯空前严重。”



显然,美国国际宗教自由报告是广大人权受损、自由遭践踏国家人民的正义声音,是地球村普世价值的凸显,在国际政治界、人权界都受到广泛的好评。这次报告中对中国宗教自由遭践踏的描述,也是完全真实的。正如对华援助协会负责人傅希秋牧师针对该报告答记者问时指出:中国外交部布发言人的狡辩毫无道理,中国宗教自由在2014年确实跌落到一个新低。从基督教方面看,2014年浙江、山东、河南等省份大肆拆毁教堂和十字架、以邪教的名义打击基督教家庭教会和其他宗教组织、各级政府对青少年宗教信仰的控制更加严格等等。众多众所周知的教案、证据和事实,都说明了宗教自由报告中描述的中国状况毫无夸大和歪曲,中国公民根本就没有享有真正的宗教自由。



尽管屡次遭指责,但美国发布其他国家状况的国际宗教自由报告却从不间断,之所以如此,是因为这是由美国理想主义的人权外交理念所促成的。美国国际宗教自由报告不仅是美国在全世界范围内推广人权、自由等普世价值的重要内容,也是美国自卡特总统以来“人权外交”的具体实践,更是“人权高于主权“、地球村命运共同体等理念的现实化,但这些都与所谓干涉他国内政毫无关系。



人权是美国人的基本价值观念,其中宗教自由被列为最重要的人权之一。 1776 年的美国《独立宣言》就已提出了人权观念,这些权利首先在各州的宪法中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下来,以后又在联邦宪法中以宪法前十条修正案形式规定下来(即权利法案)。一般认为,美国提出人权外交始于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的威尔逊总统任期内。威尔逊称:“我们并不追求自私的目的。我们不想征服领土,也不想统治别人……我们只是捍卫人类权利的战士之一”。威尔逊相信美国的法律和宪法制度“不仅特别有效,而且特别合乎道德”,是不发达和半发达国家应该仿效的,“美国的力量就是道义的力量”。二战爆发后,1941年1月,罗斯福在关于“租借法案”国情咨文中首次提出:美国外交的目的之一是在世界各国普及“人类四大自由”,规定凡接受美国军援的国家都必须实行“四大自由”政策。罗斯福称,“自由意味着在世界所有地方人权至上。我们支持为争取或保卫人权而斗争的人民”。



由于反法西斯二战的胜利,美国当之无愧的成为捍卫自由的世界领袖。二战后,由于共产主义在全世界的扩张,美国又自然而然地担当了全世界抵制共产主义的领袖重担。共产主义国家对人权的迫害成为美国为首的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尼克松政府时期,美国国会首先提出人权外交的主张, 1976年美国国会要求国务院撰写并发表国别年度人权报告,这使得人权外交由一种想法转变成了一种行动,是卡特总统人权外交的前奏。



卡特总统上台标志着美国人权外交的全面展开。1977年卡特在就职演说中称:“我们绝不能对自由在其他地区的命运无动于衷……我们对维护人权的承诺必须是绝对的”,“对美国来说,最崇高和最有雄心的任务就是帮助建立一个真正人道的正义和和平的世界”。卡特总统称:“人权已经成为我国外交政策的中心主题”,强调“尊重人权是自由、民主国家在为扩大影响而进行的和平斗争中最重要的优势”。自卡特政府开始,人权已不仅是美国某一个政党关注的问题,而是两大政党都正式承担的责任。这表明了人权作为外交政策因素的持久性。



1981年里根总统上台后继续推行人权外交、称“人权是美国外交政策的核心”,是美国“外交政策的最终目的”。人权外交在导致苏联、东欧等共产主义专制国家瓦解过程中起到了巨大作用。之后的两届共和党政府和克林顿民主党政府,也都将人权外交、关注国际宗教自由放为国际事务的重中之重。



本届奥巴马政府虽然淡化布什政府“民主促进”政策,但非常强调“人权促进”政策,并形成了完整的人权议程。2009年12月10日奥巴马接受诺贝尔和平奖致辞指出:只有基于每个人与生俱来的权利和尊严的正义的和平才是真正的持久和平,表示“某些国家将人权原则是西方原则、与当地文化格格不入、不符合国家发展阶段等作为不维护人权的不实借口。在美国,那些自称为现实主义者或理想主义者的人之间,长期以来也存在矛盾——它代表着在狭隘地谋求利益与无休止地在全世界推行我们的价值观之间的僵化选择”,但“即使在尊重不同国家的独特文化和传统的同时,美国仍将一如既往地为这些全人类共同的理想而大声疾呼。”



美国国务卿希拉里在《21世纪的人权议程》演说中尤其明确地宣称,对人权的承诺应以遵循普世公认的标准为起点,即《美国独立宣言》所宣布的“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等基本价值观和《世界人权宣言》蕴含的基本精神。“如同历届政府一样,本届政府也将促进、支持和捍卫民主。我们不会因为有人过于狭义地使用这一词语或理念或以其为不明智的政策辩护而弃之。我们宣导民主,并非我们希望其他国家像我们一样,而是因为我们希望每一个人的与生俱来的权利都能受到同样的保护,无论他们出生于达拉哈西(Tallahassee)还是德黑兰。事实证明,民主制度是在长期内确保人权成为人类现实的最佳政治体制”。



以上可见,以人权、民主、宗教自由等普世价值立国的美国,长期以来以全球为己任,推广这些普世价值,承担民主大国所应承担的国际责任,并促使《世界人权宣言》《联合国宪章》等国际公约在全球的实践、确保人权及宗教自由等成为各国的社会现实。美国如此积极的推广自由与人权,并不时发布世界人权报告、国际宗教自由报告,都是基于以上的国际责任和人类道义,并非干涉他国内政,而是帮助各国人民得到人之为人的尊严、共享地球村的价值和福祉。



正如自由之家( Freedom House )的文件所说:“民主国家必须关心其他国家的内部事务。干涉不总是错的……。”(Richard Falk , Human Rights and State Sovereignty (New York: Holms Meier Publishers, Inc., 1987), p.37; p.2)专制国家为了掩盖自己践踏自由和人权的劣迹,经常指斥美国干涉他国内政,实际上这正是作贼心虚的表现。对于世界上大大小小的专制国家而言,美国的干涉不是太多而是太少,深受迫害的专制国家民众,多么希望美国、联合国给本国独裁者们再施加更大的压力,以改变不堪忍受的本国人权恶况。相信中国受迫害的信徒们,大多数都会认同和支持美国发布国际宗教自由报告的作法。



从美国清教徒神学来看,奠定美国根基的清教徒精神中,就有一种要建造“山巅之城、高台之灯”、照亮整个世界、成为国际楷模的异象,清教徒也都自信自己是上帝拣选的选民,要在地上完成上帝托付的使命,正如旧约中的以色列人成为各国各族的典范一样,美国清教徒精神的核心就是美国人是新以色列人,要将上帝的公义、慈爱、圣洁“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使万国万邦前来仿效。这种清教徒精神虽然已经被剥离了宗教性,但却成为美国公民的公民精神,在继续弘扬着造物主赐给人类的永恒公义。我们也希望美国能继续承担起这种精神和责任,继续关注这个世界上那些被专制迫害而失去自由和人权尊严的同类,因为他们都是被赋予上帝的形象和样式的大写的人。这正如圣经诗篇诗篇8:4-6:便说:“人算什么,你竟顾念他?世人算什么,你竟眷顾他? 你叫他比天使微小一点,并赐他荣耀尊贵为冠冕。 你派他管理你手所造的,使万物,就是一切的牛羊,田野的兽,空中的鸟,海里的鱼,凡经行海道的,都服在他的脚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