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抗争的神学理念──一些根本的反思



4/13/2015


邓绍光



香港浸信会神学院 基督教思想(神学与文化)教授
刊物: 烛光网络


基督教要谈社会抗争,必须弄清楚三个互相关联的问题:要抗争的是甚么?抗争想要达到甚么目的?抗争应该採取怎么样的手段?这三个问题之外,我们还要思考:教会这个信仰群体究竟是怎样生活的?意思是,教会这个信仰群体的日常生活是怎样的?她这种生活跟社会抗争有着怎样的关係?她这种生活怎样决定她参与社会抗争的方式?
事实上,本文开首提及的三个关乎社会抗争的问题,笔者以为必须在其后接续提问的几个关乎教会生活的问题底下来思考。这样的思考方式意味着神学理念不能只是抽空地谈论。如果所谈的神学理念根本不是教会这个信仰群体平时活现出来的,那么要不是这个神学理念是空讲,就是教会不成教会,或至少没有竭力活出教会之所是。

如果从圣经的角度来看,我们会发现从来没有任何的信仰教导,无论是耶和华赐给以色列人的诫命与律法,又或是耶稣对门徒的指引,是可以毫不理会以色列人这个上帝子民的群体或是教会这个门徒群体的践行。这也就是说,他们被要求具体地在他们各个别的群体内部的处境中,活现上帝对他们的教导和指引。这也是为甚么我们不可以把圣经的故事,约化至若干条普遍而抽象的道德或伦理规条。

教会抗争vs社会抗争
由此而言,基督教要讨论社会抗争,首先必须讨论的是:教会自身之内的抗争,然后才能进而涉及教会在教会以外的社会抗争,这才有足够的信仰以及践行信仰的基础,去弄清楚这个信仰群体在社会中要抗争的是甚么?抗争要达到甚么的目的?以及抗争应该採取怎么样手段?这是圣经一贯的从特殊到普遍的体现式信仰践行。

教会自身就是一个社群、一个政治体(polity)。如果教会是三一上帝拯救其所创造的世界的一个环节,那么教会这个社群的政治生活就是对应原初堕落、现在也堕落的世界。教会自身之内的抗争乃是一种持续在基督裡藉着圣灵来胜过那种「以我为主」的试探。因为一旦身陷这种试探,万物将不得其所,而失其所是,走上的只是一条死路。

克服试探 恢复本位

因此,教会之抗争对象首先乃是自身那尚未完全克服的败坏势力,这败坏势力自人类堕落以来即渗透整个受造世界,使得人背叛上帝而陷入人与人的斗争,以及人对大地蹂躏的境况之中。所谓不公义,在这裡首先指的是人失其位──成为奴役人的与被人奴役的,或相互共谋,以及物失其位──在人的物化底下而哀号歎息等候得赎的日子。

我们必须在这种背景底下去了解教会这个信仰群体的本性与作用。教会作为三一上帝经世的恩慈性拯救活动的一个关键环节,她被建立并持续地被构成,从而活出一种三一上帝原初创造并朝向终末的受造本性与作用。这是教会抗争的正面目的:持续地在三一上帝裡复其本位、成其所是,迈向终末之圆成。教会这样生活,其作用正是标示教会以外之社群抗争一个恰当的对象与目的。

接着,我们可以进而讨论教会抗争之手段。教会在三一上帝裡迈向终末的生活方式,必须跟其所终成的目的和本性相互一致而非自相矛盾。这生活的方式就是手段。这生活的方式就是抗争手段。这生活方式之所以有别于堕落了的世界的生活方式,首先乃在于其所忠于的对象──耶稣基督。教会作为一个跟随耶稣基督的门徒群体,她的生活方式也即其抗争手段,这是以其所认信的主为规范的。甚至抗争的对象与目的,也以耶稣基督为规范。

目的手段 以主规范
那么,耶稣基督要求祂的门徒群体是怎样生活的?如果门徒群体是要活出与上帝与人与物之公义关係,那么其活出的方式则必须同时是公义的。换句话说,内容与形式是一个铜币的两面,互为表裡。这不单表示目的对手段的规范、制约,更在于手段是目的的体现、演活,两者有着不可分割的关係。

基督教要谈论及践行社会抗争,从以上的反思来看,首先不得不是一个教会论的议题。教会若不是活出教会之所是,那么她就难以跟这个堕落了的世界打交道而不失其所是。教会跟世界打交道必须从其所是出发,才可以确定抗争的是甚么?抗争想要达到甚么的目的?以及抗争应该採取怎么样的手段。若非如此,这一切都会由堕落了的世界所决定,那么教会就跟世界逐渐溷淆不清;而所谓抗争,也随之而变质,难免异化成为一种「赚得全世界」的举动,结果教会只会丧掉了生命,沦为堕落了的世界的共犯。

终极来说,社会抗争不仅是一个神学的议题,更是一个教会论的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