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召会”为什么不是邪教“呼喊派”



11/05/2014

作者:王红杰律师

一、目前司法机关对召会的态度、程序措施及存在问题

壹、地方召会是不是邪教“呼喊派”?

只要使用“恢复本圣经”“生命读经”“晨兴圣言”等资料聚会,就被认定为呼喊派邪教,就去打击。不少地方延续着这样的一个立场。但是现在一些地方已经发觉这种认识是不妥当的,于是采取了温和的态度对待地方召会,并与地方召会建立了经常性的联系。

目前各地认定地方召会为邪教“呼喊派”的案件,基本上都是从所使用的图书资料来认定的;只要在聚会中发现了上述几种书籍即认定为邪教呼喊派。

对于资料的认定,甚至根本没有去翻翻书里面究竟是什么内容,只要在封面上发现了这些“字样”,就匆匆认定为邪教“呼喊派”。

贰、由国保支队或者其他机构出具认定意见

公安机关把案件推到刑事诉讼程序上之后,一般会由国保支队出具一份“认定意见”。有时候这份文件根本不在法庭上出示。还有个别地方会委托其他单位如新闻出版局出具鉴定意见。这些“认定意见”“鉴定意见”,在法律依据、鉴定人员资格、鉴定机构资格、鉴定方法、鉴定依据、鉴定程序等方面均存在法律问题。

1、“认定意见”违反了刑诉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强制规定。

公安局国保支队出具的《认定意见》属于“检验报告”,其效力低于“鉴定意见”,且其违反了强制规定,不应当作为定案的依据。

我国刑诉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的时候,应当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鉴定应当委托法定的鉴定机构;没有法定司法鉴定机构,或者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可以进行检验的,可以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检验,检验报告可以作为定罪量刑的参考。对检验报告的审查与认定,参照适用本节的有关规定。本案所涉及的资料是否属于邪教书籍,是一个专门性的问题,应当由专门人士进行鉴定。因此,国保支队对该问题做出鉴别意见,从证据的类别上属于“检验报告”。

根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八十五条列举了九种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的情形,公安局国保支队出具《认定意见》至少在以下方面违反了以下几项强制性规定:  

(二)鉴定人不具备法定资质,不具有相关专业技术或者职称,或者违反回避规定的;

(五)鉴定程序违反规定的;

(七)鉴定文书缺少签名、盖章的;

(六)鉴定过程和方法不符合相关专业的规范要求的;

具体而言,《认定意见》基本上都没有签名,进而无法确认是何人做出的鉴别意见,该人是否有专门知识,是否需要回避也无法确认;该鉴定没有列明鉴定过程和鉴定方法,根本无法让人信服;鉴定程序更加不得而知。

2,认定意见的依据不合法。

罪刑法定是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邪教的认定应该依据法律。但国保支队出具《认定意见》,往往依据一些没有公布的“秘密文件”,甚至有的依据《反邪教工作基础训练手册》这本群众出版社的出版物,严重违反了罪行法定原则。

3、认定意见只提到书籍名称,而没有对书籍的内容进行实质的鉴别

对书籍、光盘等资料,鉴定单位往往只凭书目的名称、封面就做出邪教书籍的认定,根本没有去审核书籍光碟等资料的内容。而书籍等资料中存在着同名现象和表里不一现象,必须逐一进行鉴定。

☆同名作品现象

1)两只海燕 高尔基《海燕》 在苍茫的大海上,狂风卷集着乌云。在乌云和大海之间,海燕象黑色的闪电,在高傲地飞翔。郑振铎的《海燕》——黑的一身羽毛,光滑漂亮,积伶积俐,加上一双剪刀似的尾巴,一对劲俊轻快的翅膀,凑成了那样可爱的活泼的一只小燕子。

2)两个《绿野仙踪》 清代李百川的《绿野仙踪》:是一本言情志怪小说 ,里面有一部分是色情描写,可以说是含有色情内容的古代小说。外国童话小说《绿野仙踪》(原名《奥兹的奇特男巫》),美国最伟大的儿童文学作品,被称为美国的《西游记》。它问世于1900年,立即闻名遐迩。小姑娘多萝西和她的小狗被一阵龙卷风吹到了奥兹国,经历了千辛万苦后,回到家乡。她的伙伴有稻草人,铁皮伐木工,和一只胆小的狮子。

因此,仅仅核对书名,无法对书籍资料做鉴定。

☆表里不一现象

比照一下鉴黄师制度。我国有鉴黄师,是一个因为“扫黄打非”的需要而设立的特殊岗位;如果打击邪教,有必要设立一个“鉴邪师”,对疑似的邪教资料进行鉴定。实际上国保支队往往就承担了“鉴邪师”的工作。

鉴定邪教资料的过程,由于缺乏相关规定,应参考鉴黄师的鉴定程序和过程。根据百度百科的介绍,鉴黄师的工作内容,就是将办案单位送来的淫秽光碟一一审看,并根据内容开具鉴定结论 一接到鉴定任务,鉴黄民警要认真地给每张黄盘编号、审查鉴定,遇到可疑的地方还需要退回去仔细辨别。

有些商贩为了噱头刻意在光碟封面印刷裸露的女子,其实内容是合法的,这就要求“鉴黄师”不能凭主观推断或一个镜头就妄下定论,必须要看完整张光碟,看其是否符合淫秽的几个标准。

因此,对于涉案的书籍光碟,也应当一一审看,以鉴别其是否是邪教资料。

叁、 律师会见、出庭

在律师会见方面,基本上可以保证会见、开庭等基本权利。

肆、定罪量刑情况

各地掌握的不太一样,有的地方对待地方召会已经不再采取刑事措施。但一旦进入刑事程序,大部分案件会定罪,量刑幅度在三年左右,量刑重的甚至八九年都有,也有三年以下量刑,也有的没有走到起诉这一步,有的判缓刑。

二、地方召会为什么不是邪教:三个简单的识别方法

用以下三种简单的方法,就可以发现,地方召会根本不是什么邪教“呼喊派”。

壹、圣经版本对比法

许多执法思维很简单:只要使用“恢复本圣经”等资料聚会,就被认定为呼喊派邪教。要说“恢复本圣经”是邪教书籍,那又邪在哪里呢?如果可以指出哪个地方是“邪”的,我们马上可以对比一下“和合本圣经”的对应经文,看看“和合本圣经”邪不邪!如果可以认定“恢复本圣经”是邪教书籍,同理可以认定“和合本圣经”也是邪的!一次我在在法庭上要求公诉人指出“恢复本圣经”邪在哪里,他翻了几页回答说的:里面到处在讲神,这还不邪!他根本没弄清楚何为邪何为教!其实,恢复本圣经与和合本圣经都是对一种文献的中文译本,只是措辞不同,但并无本质区别。如果说“恢复本圣经”是邪的,那么“和合本圣经”也是邪的!

一种经典存在多种翻译和诠释,这是宗教界司空见惯的事情。说回圣经译本{以下资料来源来自:百度百科}:圣经译本,是宗教经典《圣经》的翻译文本。《圣经》原文分别以希伯来语、阿拉米语和希腊语写成。现有多达上千种不同译本。由于选取不同的原始底本、采用不同的翻译准则及拼写、书写规则和神学观点等因素,不同的译本之间有时存在着巨大差异。

中文译本(按出版年份)

遗诏全书,1822年

神天圣书,1823-1824年

和合本,1904年-1919年

思高译本,1968年

吕振中译本,1970年

当代圣经 ,1974年

牧灵圣经,1978年

现代中文译本,1979年

新标点和合本,1988

圣经新译本,1993年

现代中文译本修订版,1995

圣经新世界译本(汉语版),2001年

圣经恢复本,新约1987年,旧约2003年

和合本修订版(新约),2006年; 和合本修订版(旧约),2010

从以上资料可以看出,《圣经恢复本》只是众多译本之一。不同的翻译措辞造成了许多误会。比如政府文件(厅字[1995]50号)以为“呼喊派又名地方召会”,这是对“地方召会”的巨大误解。其实,召会是教会的另外一种翻译措辞,是对希腊文“εκκλησια” (音:“ekklesia”)的另一种翻译。这个词有很多含义,如聚集、会和、会众等,当然会有不同的翻译方法。华人教会比较熟悉的翻译是“教会”。但是任何翻译都不是一一对应的,而且似乎每一种翻译都可能有所偏重又有所遗漏。“召会”这种翻译强调了“会众”是“蒙受呼召”而形成的,而“教会”这种翻译倾向于强调“以上帝的话语教导”,两种翻译各有千秋,但不能断然说哪一种翻译是错的,不好的,更不能单单从这个翻译的不同上来断定谁是异端邪说,谁是邪教。因此上说,"地方召会"不是一个名称,而是描述召会的地方性和显出,就是在一个地方只有一个召会。因此,各地方都有各地方的召会,而各地的召会是属于各自地方的。每一个地方召会在行政上是独立的,所以没有中央总部。不该以为有哪一个特定的召会是带头的召会;所有的地方召会在上帝面前都有同等的地位。再比如希腊文(λоуоζ)(音“logos”),和合本翻译为“道”,恢复本翻译成“话”,学者刘小枫翻译为“言”,怎么好单单从翻译措词上来断定是非正邪?又比如大陆的熊猫在台湾叫猫熊,哪个说法属于正宗?

佛教经典同样存在多种译本的现象:如《般若波罗蜜多心经》《心经》是所有佛经中翻译次数最多,译成文种最丰富,并最常被念诵的经典。其汉译本,至宋朝为止,可考的都有11次汉译,现存9本。

《摩诃般若波罗蜜咒经》 吴·支谦译 缺

《摩诃般若波罗蜜大明咒经》 姚秦·鸠摩罗什译(402-413年)略本 存 梅湘涵小楷心经局部

《般若波罗蜜多心经》 唐·玄奘译(649年)略本 存

《般若波罗蜜多那经》 唐·菩提流志译(693年)缺

《摩诃般若髓心经》 唐·实叉难陀译(695-710年)缺

《佛说波罗蜜多心经》 唐·义净译(695-713年)略本存 梅湘涵小楷心经局部

《般若波罗蜜多心经》别本 唐·法月译(初译)(738年)广本 存

《普遍智藏般若波罗蜜多心经》 唐·法月译(重译)(738年)广本 存

《般若波罗蜜多心经》 唐·般若共利言等译(790年)广本 存

《般若波罗蜜多心经》 唐·智慧轮译(847-859年)广本存

《般若波罗蜜多心经》 唐·法成译(敦煌石室本)广本 存

《圣佛母般若波罗蜜多心经》 宋·施护译(980-1000年)广本 存

古兰经译本也存在多个版本:

1可兰经李铁铮1927北平中华印刷局

2汉译古兰经姬觉弥1931上海爱俪园广仓学馆

3可兰经汉语附传刘锦标1943北平新民印书局

4古兰经译解王静斋1946上海(分甲乙丙三种)

5古兰经大义杨敬修1947北平成达师范出版部

6古兰经马 坚1950北京大学出版部

7古兰经国语译解时子周1958台北中华研究院回教研究所

8古兰经韵译林 松1988北京中央民族学院出版社

9古兰经仝道章1989南京译林出版社

10古兰经周仲羲1990新加坡伊斯兰教国际出版社

11古兰经马振武1995北京宗教文化出版社

http://www.gulanjing.com/html/2008-8/26/13_50_08_385.shtml

贰、信仰对照法(认信法)

2008年1月8日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第七届常务委员会、中国基督教协会第五届常务委员会第六次联席会议通过了《基督教教会章程》,并由国家宗教事务局公布在官方网站上。该章程的第二章叙述了中国基督教会的信仰,即所谓的“正信”。这给我们判断召会提供了一个简单方便的方法,即以此“正信”为标准,考察召会信徒的信仰是否属于“正信”。就我接触的召会信徒来说,全部接受此“正信”,而且大多数都能熟练背诵“使徒信经”。至于尼西亚信经,可以说绝大部分普通信徒(包含三自会)是背不出来的,但是大都可以“认信”。该章节全文如下:

第二章信仰   

第五条中国教会以整本圣经和《使徒信经》、《尼西亚信经》所归纳的内容为信仰依据,基本要点如下:

三位一体的上帝(神)是自有永有的。

上帝(神)是个灵。上帝(神)是慈爱的、公义的、圣洁的、信实的。上帝(神)是全能的父,创造、掌管宇宙万物的主,保守和眷顾着整个世界。   

耶稣基督是上帝(神)的独生子,由圣灵感孕,道成肉身,是完全的上帝(神),也是完全的人。他为拯救人类来到世界,见证父上帝(神),传讲福音;他被钉死在十字架上,埋葬,复活后升天,将来还要再来,施行审判。  

圣灵是保惠师,使人知罪、悔改,赐给人智慧和能力等各样恩赐,引导人认识上帝(神),进入真理,使人能够过成圣的生活,为基督作出美好的见证。   

教会是基督的身体,基督是教会的元首。教会是使徒所传的、唯一的、圣洁的、普世的。有形教会是蒙上帝(神)选召、信奉耶稣基督为主的会众所组成的团契,是使徒根据耶稣的命令所设立的。教会的使命是传扬福音、施行圣礼、教导和牧养信徒、广行善事,为主作见证。教会既是普世的,也是地方的。中国教会要在爱中建立自己,在基督里合而为一。   

圣经是上帝(神)默示的,是圣灵感动人写成的。圣经在信仰上具有最高的权威,也是信徒生活的准则。因着圣灵的引导,不同时代的人都能从圣经中得到新的亮光。必须遵照按正意分解的原则,不随私意解经,不断章取义。 

人是按上帝(神)的形象被造的,人不能称为神。上帝(神)赋予人类使命来管理他所创造的世界。人因罪亏缺了上帝(神)的荣耀,因着耶稣基督,使人藉着信,靠他的恩典罪得赦免,得蒙救赎,复活,享永生。   

基督将再来。按照圣经教导,没有人知道基督再来的日期,任何确定基督再来日期的做法都是违反圣经教训的。   

基督徒的信心与行为是一致的,基督徒在世上要活出基督,荣神益人。

叁、犯罪构成要件法

是否符合犯罪构成是最根本最简单的识别方法。地方召会并不符合我国法律关于邪教的刑法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

我国法律规定规定了邪教的“神化首要分子”等五项特征。依据是刑法第三百条及相关司法解释,邪教组织是指“冒用宗教、气功或者其他名义建立,神化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布迷信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一般认为“邪教组织”具有五项特征,或者说五项“构成要件”:

﹙一﹚冒用宗教、气功等名义,建立非法组织;

﹙二﹚神化首要分子;

﹙三﹚制造、散布迷信邪说;

﹙四﹚利用制造、散布的迷信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

﹙五﹚有组织地从事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等活动。

另外,根据相关资料的描述,可以总结出,“邪教呼喊派” xz 有如下要件特征:

1、教主崇拜即敬拜“常受主”,神化“李常受”;

2、反对现行政权,反对政府;

3、对信徒进行精神控制甚至人身约束;

4、损害信徒的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

5、有组织地危害社会秩序。

描述邪教的要件特征以及呼喊派的要件特征,就是要对比一下当事人人,看看他们是否符合这些要见特征;如果符合才构成犯罪;如果不符合,就无罪!

具体而言就是:有没有教主崇拜,有没有敬拜“常受主”或者任何其他个人,有没有所谓的“神化首要分子”;有没有反对现行政权,有没有反政府,有没有对信徒进行精神控制或者人身约束,有没有危害信徒的人身财产权益,有没有危害社会,有没有“接受国外反动势力的支持和资助,利用宗教形式渗透到国内进行反革命活动的反动组织,冲击和抢占教堂,冲击党政机关和公安部门,叫嚷要与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对抗到底”……

显然,地方召会没有!

三、地方召会为什么不是邪教:更深入的分析

壹、法律不应该也不能审查教义的是非正邪

在一些指控“呼喊派”的资料中,提到一些内容,如: “呼喊派”教导:“基督是我,我也是基督”;把《圣经》中“求告主名”改为“呼喊”,……  呼喊派歪曲篡改《圣经》的基本教义,宣扬的主要观点是篡改基督教圣父、圣子、圣灵“三位一体”的传统信仰,宣扬“耶稣是父、是子、又是灵”的“三位一体”;曲解、贬低基督的身位,宣称“基督是一个与常人一点不差的人”,而非万物的创造者;否认《圣经》是神的启示,要信徒不必遵守《圣经》教训;宣扬“世界末日”,称“主耶稣要来了,世界要毁灭了。不要耕种,不要建造房屋,不要娶嫁”等。

且不论上述教导是否真的属于所谓“呼喊派”的教导;即便如此,这也仅仅属于基督教内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