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本港教会对「佔中」与政改的牧函



9/02/2014

作者:胡志伟


当前本港社会正等候八月底「人大」常委会开会确定政改的框架,中央所作的决定肯定影响「佔中」局部或全面于本港发生。没有任何教会与教牧想「佔中」发生,然而教牧与堂会要作好准备,一旦真的发生时,不会陷于手足无措的困境。




至执笔为止,本港先后有宣道会香港区联会发出〈区联会对本港面对佔中与反佔中事宜的提醒〉(7月25日)、香港信义会发出〈本会在面对有「和平佔中」时的指引〉(7月29日)、循道卫理联合教会牧师部(8月15日)发表牧函,另有天主教香港主教汤汉枢机发表题为〈具诚意的交谈 有承担的行动〉有关政改的牧函(8月19日)。这四份牧函或指引可作为重要参考,反映建制教会对「和平佔中」与政改讨论引发而有的思考与理解,其中异同正好说明教会于政治光谱的多元性。


基本而言,三个基督教宗派与天主教会均採取「既不支持、又不反对」,信义会看重的是「以守法精神来处理一切事务」,宣道会则「认为,『选举方式』有别于绝对性的公义诉求,『佔中』亦不是唯一寻求公义的方法,而是属于个别市民按着其认知所作的判断与选择。」


笔者认为宗派要说明「佔中」与「反佔中」的理由,甚为困难,不如不说为好;这方面循道卫理联合教会表达较为合宜:「有关以『公民抗命』形式争取民主普选的『佔中』行动,我们既不鼓吹,亦不反对。这是弟兄姊妹就目前香港政治形势和需要,作出个人的分析、判断和回应。我们盼望弟兄姊妹的任何决定,不是出于个人或群体的私利,而是建基于客观事实,作出理性和全面的分析理解,从而作出个人信仰和良心上的抉择,然而任何抉择必须清楚所需付的代价和后果。」


宣道会、信义会与循道卫理联合教会皆认同教会当中,必有不同政治取向的教牧、长执与信徒,「所以,在教会群体中,无论参与或不参与佔中,应彼此尊重,互不论断。」(宣道会信函)


倘若有教牧或信徒因参与「佔中」而被捕,宣道会表示「若本会个别会友因参与是次非暴力佔中而被捕,本会将作跟进关怀。」信义会则「会因应涉事的本会教牧和教友的要求,提供包括法律意见和支援的适切帮助。」循道卫理联合教会更正面地陈述 :「若他们因其决定及行动而出现困难或陷入不利处境时,他们既是主内我们所关爱的肢体,我们必定会尽一切努力提供协助,牧养和支援他们。」


整体来说,没有任何宗派或堂会,基于本身是教会而拒绝探望任何因着各样罪名而坐牢的教牧或信徒。对任何参与社会或政治运动而被捕的信徒,宗派或堂会表达的关怀与牧养,乃应有之责。


四份牧函当中,宣道会只谈「佔中」而避谈对政改的期望,「和平佔中」运动由一开始,清楚表达是「假命题」,旨在有所谓「谈判筹码」可向中央争取「真普选」。信义会则声称赞同「基督教协进会」就政改谘询所作的回应,而具体陈述意见则有循道卫理联合教会与天主教会。


循道卫理联合教会表达诉求:「我们与大众市民有同一愿望,就是中央政府贯彻基本法落实二○一七年普选特首的承诺。我们所关心的不单是一人一票选举特首的权利,我们同样关注选民的选择权。我们要求提名委员会及提名程序必须体现「广泛代表性」和「按民主程序提名」的准则,提名过程不会出现不合理的筛选,以致被选出来的特首,其威信、合法性和认受性不容置疑,从而有效管治香港。」


天主教会认为「健全的政制,与社会的福祉息息相关。」「香港市民广泛地对名实相符的民主和普选有强烈诉求。这些诉求,均符合宪制及伦理公义原则。」对于有意见认为二○一七年后政制可再修订,天主教会表示「这『承诺』的内涵却未清晰界定。」天主教会与循道卫理联合教会皆主张对话与沟通,以及有承担的跟进行动,才可达成真正的民主选举。循道卫理联合教会要求特区政府「在此关键时刻保持『中立』,尽力安排沟通及对话的渠道,公平传达多方面的声音,共商一个广大市民能接受之方桉。」


循道卫理联合教会提出思考二○一七年特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时,应有的考虑:「甲、普选是甚么?应包括甚么核心价值和元素?这与全国人大常委作出的原则和指引,特区政府所提出的具体方桉是否一致?乙、在特区政府建议的政改具体方桉中的不同部分,如提名委员会的组成、提名的方式、程序和门槛、投票的形式和方法、候选人的数目等等,是否符合公平、正义及民主的原则,并广大市民的期望?」


对于教牧同工的角色,宣道会明显十分谨慎,「本会教牧同工不宜在『佔中』或『反佔中』上以个人立场作出主导或带领行动」,从另一角度举办交流会、讲座等「鼓励会友对上述事情作多角度的了解,并为香港现况恆切祷告守望。」信义会则强调不要与宗派有任何结连,要考虑行动的后果和代价。循道卫理联合教会与天主教会,没有提及神职人员的角色。


整体来说,四份文件各有不同重点,放在一起来看,欣慰是没有一个宗派或堂会敢于认同中央与特区政府宣传「佔中是违法」的论述。


(转载自香港教会网站。作者为香港教会更新运动总干事。)